执行指挥中心办公家具招标公告

执行指挥中心办公家具招标公告


重庆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对执行指挥中心办公家具采购项目采用网上询价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要求并有供货能力的供应商踊跃报价。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数量?项目总预算:270,000.00元 (财政资金)
  • 包1(商品数量:1)预算合计:270,000.00元

  • 木制台、桌类

    配置要求:(1)弧形指挥台(7200*2400*750MM)1张;升降器(常规)9台;直形指挥台(1400*600*750MM)33张;两门书柜(800*400*2000)2个;三门书柜(1200*400*2000)2个;皮椅(常规)75把;(2)具体参数要求及样式等见附件;

      采购预算:¥270,000.00
    • 数量:1(批)
    • 小计:¥270,000.00

    二 、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加报价的供应商必须在服务平台()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投标人经营范围包含家具或办公家具的生产或制造。 (供应商报价时必须上传:)

    (6)投标人具有有效的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 (供应商报价时必须上传:)

    (7)投标人具有2018年以来省级以上(含)质检机构出具的四份或以上家具类材料和成品监督检验报告,(其中材料两份或以上,成品两份或以上,委托单位须是政府质量监督管理机关,受检单位须是投标人); (供应商报价时必须上传:)


    三、报价时间

    报价开始时间:2019-11-17 13:00:00(北京)

    报价截止时间:2019-11-17 16:00:00(北京)


    四、保证金


    五、响应文件要求

    响应文件要求必须上传 :是


    六、商务条款

    (一)交货时间:

    合同签订后35天内交货并完成安装调试

    (二)交货地点:

    重庆市黔江区西沙步行街57号


    (三)验货方式

    1、货物到达现场后,中标人应在使用单位人员在场情况下当面开箱,共同清点、检查外观,作出开箱记录,双方签字确认。

    2、中标人应保证货物到达采购人所在地完好无损,如有缺漏、损坏,由人负责调换、补齐或赔偿。

    3、中标人应提供完备的技术资料、装箱单和合格证等,并派遣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现场安装调试。验收合格条件如下:

    (1)设备技术参数与采购合同一致,性能指标达到规定的标准。

    (2)货物技术资料、合格证等资料齐全。

    (3)在系统试运行期间所出现的问题得到解决,并运行正常。

    (4)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交货并验收,并经采购人确认。

    4、产品在安装调试并试运行符合要求后,才作为最终验收。

    5、中标人提供的货物未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且对采购人造成损失的,由中标人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所造成的损失。

    6、采购人需要制造商对中标人交付的产品(包括质量、技术参数等)进行确认的,制造商应予以配合,并出具书面意见。


    (四)报价要求

    本次报价为人民币报价,包含:货物费、运输费、安装调试费、人工费、材料费、检测费及各种应纳的税费等全部费用。因成交人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


    (五)付款方式

    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款,质保金为合同金额的5%。


    (六)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一)产品质量保证

    1、投标人应明确承诺:其投标产品质量保证期不低于5年。

    2、投标产品属于国家规定“三包”范围的,其产品质量保证期不得低于“三包”规定。

    3、投标人的质量保证期承诺优于国家“三包”规定的,按投标人实际承诺执行。

    4.投标产品由制造商(指产品生产制造商,或其负责销售、售后服务机构,以下同)负责标准售后服务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予以明确说明,并附制造商售后服务承诺。

    (二)售后服务内容

    1、投标人和制造商在质量保证期内应当为采购人提供以下技术支持和服务:

    (1)电话咨询

    中标人和制造商应当为采购人提供技术援助电话,解答采购人在使用中遇到的问题,及时为采购人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

    (2)现场响应

    采购人遇到使用及技术问题,电话咨询不能解决的,中标人和制造商应在4小内到达现场进行处理,确保产品正常工作;无法在4小时内解决的,应在4小时内提供备用产品,使采购人能够正常使用。

    (3)技术升级

    在质保期内,如果中标人和制造商的产品技术升级,人应及时通知采购人,如采购人有相应要求,中标人和制造商应对采购人购买的产品进行升级服务。

    2、质保期外服务要求

    (1)质量保证期过后,中标人和制造商应同样提供免费电话咨询服务,并应承诺提供产品上门维护服务。

    (2)质量保证期过后,采购人需要继续由原中标人和制造商提供售后服务的,该中标人和制造商应以优惠价格提供售后服务。

    3、备品备件及易损件

    中标人和制造商售后服务中,维修使用的备品备件及易损件应为原厂配件,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使用非原厂配件;中标供应商应提供六张办公桌(1.2*0.6米)作为备用。




    七、其它要求

    (一)成交原则:

    在符合本次采购要求、质量和服务的前提下,按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如出现两个以上相同最低报价的,则以先报价的供应商为中标供应商。


    (二)采购异议处理

    1、供应商对采购文件中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技术质量和商务要求、评审标准及评审细则有异议的,应及时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

    2、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或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预公示发布之日起三个日历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书面异议后两个工作日内,通过补遗方式对异议进行答复。

    4、对于供应商弄虚作假、恶意中标或中标后不履行服务承诺等不良行为,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或扣除全部保证金。情节严重者,直接列入“违法失信行为名单”公开曝光。


    八、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重庆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

    联 系 人:重庆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

    联系电话: ***-********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办公家具 指挥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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