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内蒙古自治区公安时空信息支撑平台公开招标公告

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内蒙古自治区公安时空信息支撑平台公开招标公告

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内蒙古自治区公安时空信息支撑平台公开招标项目变更公告

参加投标的供应商:

由我中心承担的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内蒙古自治区公安时空信息支撑平台公开招标项目(批准文件编号:内财购备字[2019]14550号,采购项目编号:NZC********),应采购人要求,现作如下变更:

1、招标文件第四章:取消招标文件中涉及软件著作权和ISO认证的全部要求;

2、招标文件第六章:评分标准修改如下:

技术

方案总体技术路线设计合理,根据整体方案的可行性、科学性进行综合评价(0-10分);方案中对时空信息支撑平台架构设计合理、应用功能完善;对招标文件要求的响应情况进行综合评价(0-10分);方案对语义地址结构模型描述科学合理;在地址数据采集、运营、更新方面具备成熟的工艺流程,根据提供的项目相关证明材料进行综合评价(0-15分)


技术

可提供覆盖全内蒙自治区的最新全量语义地址数据(见第四章1-9分);项目实施及运维团队组成完善合理、人员配备强,项目经理、及团队成员资格(见第七章要求1-3分)。


编号

分类

评分标准

分数

1.1

价格

价格分,标准如下: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100%

(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

按照财政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对小型、微型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的本企业生产产品(由本单位承担的工程/提供服务)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不重复享受政策。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依据。

15.00

2.1

技术

满足程度,标准如下:

投标产品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参数和要求的满足程度(划“*”参数1项不满足扣3分,扣完为止)

18.00

2.2

方案,标准如下:

35.00

2.3

实力,标准如下:

12.00

2.4

服务

服务,标准如下:

根据投标企业的售后服务方案、服务响应时间、服务体系进行综合评价(1-7分);本地化数据运营维护、常态化数据采集及更新运营团队投入人数(1-7分);培训方案、培训师资能力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价(1-6分)

20.00

请各投标供应商按变更后的要求准备投标,招标文件其它内容不变。


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

2019年11月14日




标签: 信息 公安 公安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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