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药品检验所2011年度质量检测设备(一)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作为采购代理机构,就“杭州市药品检验所2011年度质量检测设备(一)”公开征集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具体如下:
1、采购编号:HCZB—11049
2、项目名称:2011年度质量检测设备(一)
3、采购内容:2011年度质量检测设备(一)一批,包括下表所列仪器设备供货、安装调试和售后服务。
标项序号 | 名称 | 数量 | 备注 |
标项一 | 水浴锅 | 2台 |
旋转蒸发仪 | 1台 |
石墨消解仪 | 1台 |
高温电阻炉 | 1台 |
标项二 | 紫外分光光度计 | 1套 |
标项三 | 显微镜 | 1台 |
标段四 | 生物安全柜 | 4套 |
标段五 | 溶出度仪 | 1套 |
粒子测定仪 | 1套 |
标段六 | 卡氏水分测定仪 | 1套 |
标段七 | 高速离心机 | 1套 |
标段八 | 液相色谱仪 | 1台 |
注:可以选择以上标项中之任何一个标项或数个标项投标。
4、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50万元,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具有投标产品经营资格。
(3)配备有售后服务人员,具有良好的售后服务能力。
5、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6、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地点及条件:
(1)凡有投标意向的单位,请于2011年7月4日至7月25日,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30,在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7205室(杭州市拱墅区沈半路257号二楼)购买采购文件。
(2)标书售价:200元整,售后不退。
(3)购买标书时必须提交资料:年检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人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所有复印件均应加盖公章)。
7、投标截止时间与地点:2011年7月26日上午9时整,地点:杭州市拱墅区沈半路257号三楼会议室。
8、开标时间与地点:2011年7月26日上午9时整,地点:杭州市拱墅区沈半路257号三楼会议室。
9、投标保证金金额及交付方式:
(1)投标保证金金额:每个标段不少于投标总价的1%。
(2)投标保证金递交形式:同城市银行转账支票或电汇或银行汇票。
(3)投标保证金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交纳至以下账户:
收款人(全称):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杭州延安支行 帐号:
****************3940
10、质疑和投诉:投标人如认为采购文件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自发售标书之日起七个工作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单位提出质疑。投标人如认为采购过程或采购结果的产生过程存在违法行为,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单位提出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单位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采购监管部门投诉。
11、联系方式: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联系人:何先生,联系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hezero2000@163.com;对本采购有兴趣者也可先在本网阅览本采购文件征求意见公告附件采购文件后决定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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