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公告
沙土网挂[2019] 38号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沙洋县人民政府批准,我局于2019年12月4日8时至2019年12月14日16时在荆门市国土资源局网站(http:// www.jmlr.com)公开挂牌出让1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基本情况:
挂 牌 号 | 宗地编号 | 土 地 位 置 | 出让土地 面积(㎡)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 让 用 途 | 出 让 年 限 | 挂牌起 报价 (万元) | 竞买 保证金 (万元) | 竞买报名 截止时间 |
容 积 率 | 建筑 密度 | 绿 地 率 | 建筑控制高度(米) |
沙土网挂〔2019〕38 | Stwg1938 | 工业六路与工业七路交叉口东南角 | 58167.00 | ≥1.0 | ≥40% | ≤15% | ≤24 | 工业 | 50年 | 746.50 | 746.50 | 2019年12月12日16时 |
二、竞买人的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通过网上注册参加报价竞买。凡存在伪造公文骗取用地手续和非法倒卖土地等犯罪行为、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等违法行为、因企业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违背出让合同约定条件开发利用土地、擅自改变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用途搞商品房开发、拖欠土地出让金和成交价款等情形之一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及欠款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不得参加土地竞买。
三、竞买申请、竞买保证金交纳及竞买报价:有意竞买者,必须登录荆门市国土资源局网上交易系统注册成为会员,按规定缴纳竞买保证金方可参与竞买。竞买前,请认真阅读《荆门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规则》、本宗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竞买须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条件》、《规划设计条件》等挂牌出让文件。
(一) 有意竞买者须在挂牌截止日前,登录荆门市国土资源局网上交易系统,按要求进行注册(注册的信息必须真实、合法)成为会员、交纳竞买保证金后,方可参与竞买。
请未办理CA证书的有意竞买者,在竞买前10天到沙洋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测绘与地理信息股 (新办公楼六楼)办理CA证书。
(二)按规定缴纳竞买保证金。有意竞买者须持北京CA(数字证书),到
农业银行柜台办理数字证书与账号绑定业务后(
市内含钟祥、京山、沙洋、屈家岭、东宝、掇刀各农行柜台均可办理)。通过荆门市国土资源局网上交易系统,在报名截止日前(2019年12月12日16时)一次性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
新开立单位结算帐户的竞买者,须提前十个工作日到农业银行网点办理相关手续。
(三)仅接受网上竞买申请和竞买报价,不接受电话、传真等其他任何形式的竞买申请和竞买报价。
四、成交确定:上述宗地实行全程网上交易,设有底价,以增价方式竞价,网上交易系统按下列规定确定是否成交:
(一)在挂牌期限内,只有一个竞买人报价,且报价等于或高于底价,挂牌成交;
(二)在挂牌期限内,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竞买人报价的,报价等于或高于底价,且出价最高者为竞得人;
(三)在挂牌期限内,无应价者或竞买人的报价均低于底价的,挂牌不成交;
(四)在挂牌报价截止时(2019年12月14日16时)前5分钟内仍有竞买人报价的,将对挂牌宗地进行网上限时竞价,报价最高,且报价等于或高于底价者为竞得人。
五、现场踏勘:请有意竞买者上网查看或下载挂牌出让相关资料、自行踏勘。
六、其他事项:竞得人须按《沙洋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竞买须知》第十二条的规定持相关资料到沙洋县土地市场交易中心办理相关手续。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其他挂牌出让文件。
如果在使用国土资源网上交易系统过程中遇到问题或困难,请在分清问题类型的同时,与下列有关工作人员联系:
土地交易业务咨询电话:
****-******* 网上技术服务咨询电话:
****-*******网上竞买保证金支付服务咨询电话: 0724-
******* 沙洋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十四日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条件
Stwg1938
竞买人必须认可下列条件,并对该宗地出让后可能涉及的有关问题及宗地瑕疵充分调查了解。若有疑问应要求说明清楚后,竞买人方可参与竞买。凡竞买人参与竞买的,表明对出让文书及标的无疑义。
一、本次拟出让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位于沙洋县工业六路与工业七路交叉口东南角,以地产现状出让,土地总面积58167.00平方米(属2018年度第9批次城市建设用地),用途为工业用地,出让年限为50年,容积率≥1.0、建筑密度≥40%、绿地率≤15%、建筑高度≤24米。挂牌起报价746.50万元,办证税费由竞得方另行支付,竞买保证金746.50万元,加价幅度20万元/次。
二、竞买人应按城市规划部门批准的方案开发、建设,无偿退让红线。
三、竞得后相关税费由竞得人另行缴纳;水、电开口手续由竞得人负责办理,费用自理。
四、本宗地以现状出让,宗地内的地下资源、埋藏物和市政公用设施均不属于土地使用权出让范围。
五、穿越该宗地的管道、电力(通信)线,由竞得人与管(线)产权人协商解决,费用自理或自行无偿退让建筑间距。
六、竞买保证金一经缴纳,视为接受该《挂牌出让条件》及本次公开出让其他相关规则。在交易过程中如有违约或威胁恐吓、恶意串通等行为的,取消竞买(竞得)资格,并追究违约违规及法律责任,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七、竞得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在挂牌成交后转作该土地使用权的部分成交价款,竞得人应在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将余款全部付清。未按约定时间付清成交价款的,按欠缴额的1‰按日收取违约金(滞纳金),直至收回土地,追究违约责任。
八、竞得人应按照沙洋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条件》、《沙洋县国土资源挂牌出让须知》等相关规定,在竞得后10日内(注册新公司的,竞得后30日内)持相关资料到沙洋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九、成交之日起六个月内由沙洋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将该幅地块移交给竞得人。
十、国土部门在收到竞得人全部款项和相关资料后,办理相关用地手续。
同意上述条款并知晓出让相关文件,无疑义。
(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