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阳县公务用车政府采购公告
编号:PYC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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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科)决定对下列采购项目采用询价采购方式进行政府采购,欢迎有能力的供货商参加。现将询价采购事宜如下:
一、询价采购项目及内容
车辆(详见采购内容,内容以公告清单为准)
二、合格供应商应符合下列条件:
1、合法的供应商、经销商或车辆制造商;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供应商须有能力在温州地区提供长期的服务;并具有授权的维修站(底盘及改装部分)。
三、报价文件:
各供应商根据采购内容制作报价文件,文件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2、车辆报价单,包括投标项目、车辆品牌、型号、技术配置指标、数量、单价、总价、供货时间。
3、车辆售后服务承诺。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需法人签字)。
以上文件均必须加盖投标单位印章,报价文件装订成册并密封,在密封件启封处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允许外地单位密封投标文件以快递等形式在规定时间前送达到中心),否则予以拒收。任何报价文件在规定时间外送达的均予以拒绝。
四、投标人需提供本人身份证。
投标人须按以下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伍万元整人民币。
开户名称: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平阳县支行
五、保证金必须由供应商或制造商帐户汇出,建议采用汇票方式支付,并于2011年7月14日16时前到账并递交到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综合科换取收据。(投标保证金不接受个人递交现金)。
六、本次招标在符合采购单位采购需求的前提下按照价低者中标的原则选定成交供应商。
七、成交供应商必须在开标之日起三日内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并严格按照合同内容执行。
八、报价文件送交地点及开标地点: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河中路68-70号)二楼二号开标室。
九、开标时间:2011年7月15日 上午9点30分,逾期不受理。
十、询价采购咨询电话:王先生
****-********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阳县政府采购科)
2011年7月5日
急救用车采购要求
1. 投标方需提供底盘车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证书复印件
2. 投标方需提供投标产品国家工信部车辆公告目录复印件
3. 投标方需提供投标产品的国家环境保护部国ⅲ以上环保形式核准证书复印件
4. 为保证救护车的整车质量以及用户使用长期利益,严禁改装企业滥用、套用、转让《公告》中的产品及合格证。投标单位必须为所投标产品底盘车辆生产厂家授权的合法车辆改装厂家或授权经销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投标方需提供车辆改装厂家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授权和售后服务证明
车辆部分
1.1招标项目内容、数量及要求:
(1)本次招标范围包括以下设备、附件、运输和安装。
(2)本次所招设备的制造须符合我国最新的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
1.2.1招标项目名称、数量:全顺15座中顶V348救护车6辆
1.2.2招标货物配置、技术、外型及布局指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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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改装基型车(底盘车):全顺15座中顶V348(底盘车要求2011年生产) |
A | 车辆技术参数 |
1 | 尺寸和质量 |
轴距mm: ≥ 3750 |
车体尺寸mm: ≥5680x2000 x2590 |
抢救舱尺寸mm: ≥3200 x 1750 x 1680 |
整车整备质量kg: ≥ 2530 |
满载总质量kg: ≥3600 |
2 | 发动机 |
型号: DURATORQ4D243H |
燃油种类: 柴油 |
工作方式: 四缸直列、增压中冷、高压共轨 |
排气量cm3: 2402 |
排放标准: 国Ⅲ |
额定功率: 103 / 3500 |
最大扭矩Nm/rpm: 375 / 1750-2250 |
3 | 变速器 |
手动变速器: 6个前进档、1个倒档 |
最高车速km/h: 145 |
油箱容积L: 80 |
B | 车辆标准配置 |
1 | 防抱死制动系统 (ABS) |
2 | 倒车雷达 |
3 | 驾驶室三座椅 |
4 | 驾驶员安全气囊 |
5 | 电动窗 |
6 | CD机 |
7 | 后门双开180度开启 |
8 | 中央门锁 |
9 | 后门及侧门脚踏板 |
10 | 轮胎规格215/75R16C轮胎,铝合金钢圈 |
11 | 发动机预热装置 |
12 | 中控台集成式换挡杆,四轮碟刹、CD播放器/数字调频收音机、大功率冷暖空调、驾驶员座椅八向调节、遥控钥匙(两把)、数字时钟 |
C | 空调及照明系统 |
1 | 驾驶室原车空调 |
2 | 医疗舱空调独主控制 |
3 | 医疗舱安装排风系统 |
4 | 医疗舱顶部安装聚光灯 |
5 | 车顶外部安装救护车外场用照明灯 |
6 | 紫外光消毒灯 |
D | 中央电源系统 |
1 | 车载智能逆变系统,提供24小时不间断电源,功率1000瓦 |
2 | 医疗舱内安装 2个 220v 插座 |
3 | 12v 直流供电系统 |
4 | 医疗舱安装 12v 插座 |
E | 紧急警报系统 |
1 | 驾驶室安装警报、警灯控制按扭 |
2 | 车顶安装警报器 |
3 | 车外扩音器内置于警报器 |
4 | 车顶前、尾部安装锲入式蓝色爆闪警灯 |
F | 医疗舱内配置 |
1 | 驾驶室与医疗舱安装分隔墙,分隔墙上有二个滑行窗,窗户透明 |
3 | 医疗舱地板采用耐酸、碱,防火、防滑、防静电医用地板 |
3 | 医疗舱左侧安装三个朝前单人座椅 |
4 | 医疗舱右侧安装一个高靠背医生座椅加柜式床 |
5 | 医疗舱中隔墙处安装驾驶室和医疗舱对讲系统 |
6 | 医疗舱中隔墙处安装一张有安全带的医生座椅 |
7 | 医疗舱中隔墙处安装一个急救箱柜及2个10升氧气瓶和2套氧气终端,含减压阀及湿化瓶 |
8 | 医疗舱顶部安装输液瓶悬吊装置 |
9 | 医疗舱中门及后门处加装防撞头软包 |
10 | 医疗舱配置车载血压表 |
11 | 医疗舱配置污物桶 |
12 | 医疗舱配置日本GT-05多功能自动上车担架(需提供医疗注册证及厂家有效授权) |
13 | 医疗舱配置铲式担架及软担架 |
14 | 医疗舱配置电动吸引器 |
15 | 医疗舱配置2 kg. 灭火器及支撑架 |
16 | 车身腰部及顶部贴红色强效反光标识。 |
17 | 医疗舱配置车载九久信车载呼吸呼吸机(需提供医疗注册证及厂家有效授权) |
18 | 医疗舱配置德国普美康HEDRTSAVE除颤仪(需提供医疗注册证及厂家有效授权) |
1.2.3综合说明其他要求
1、本次询价可同时接收进口产品及国产改装车辆投标。医疗产品(含担架,呼吸机、除颤仪)必须提供注册证及厂家有效授权。
2、本次投标人须响应本次询价设备品牌型号、规格和外形以及尺寸、安装、调试、重量及一些必须说明的技术参数,以及使用的材料的清单,并提供详细的技术参数及性能说明书。
3、投标人必须承诺询价文件中提出的全部技术规格与要求,如果以其中某些条款不响应时,应在文件中逐条列出,未列出的视同响应。
4、投标报价应为采购方指定地点交货价格,报价一次报定,所有应标价格均为人民币最终报价,报价包括全部设备、辅助材料、安装、调试、人工、机械、喷漆、运输、仓储、保险、运费、各种税费、劳保、专利技术及质保期间等一切费用。
5、救护车售后免费服务≥一年,若遇到救护车故障,卖方将在2小时内作出响应。免费更换各种维修备件,具体按维修手册执行。
6、交货时间:2011年8月底之前送至交货地点。
7、交货地点:根据采购方要求送达指定地点(平阳县“120急救指挥中心)。
8、采购合同由购货方(即平阳县“120急救指挥中心”)与中标方协商签订,货款也由购货方支付。
9、付款方式:货物验收合格后3日内付至95%,余下5%待质保期满后一次性付清。
10、验收标准:根据标书要求及有关规定由招标代理机构、采购方到场,并按国家标准进行验收通过。
11、凡涉及招标文件的补充说明和修改,均以招标代理机构书面通知为准。
12、救护用车6辆,具体包括:车辆供货、改装,医疗设备配置,外观标识设计和相关的技术培训等,并提供免费售后现场技术服务。详见《编制和提交采购响应文件须知》和《询价采购文件》
五、技术文件
1、设备出厂合格证书。
2、车辆保养手册一套。(中文)
3、车辆使用手册一套。(中文)
六、安装、调试及培训
设备到货后,卖方按买方通知时间派有经验的专业技术人员来买方单位进行设备的安装、调试及试运行,直至设备正常运行。
七、验收标准及验收
7.1验收按国家标准检验验收,确保质量符合客户招标文件相关规定。在用户指定地点交接时,为最终验收。
7.2设备验收合格后,采购人代表及卖方代表在验收文件上签字生效。
八、保修期及售后服务
8.1质量保证期为国家通用的规定(全顺车行驶5万公里或2年时间)。时间确定以该车辆获取汽车正式牌照时间为准。
8.2设备交付使用后,卖方应在质保期内定期安排工程技术人员为车辆进行维护回访。
8.3对保修期内的维修服务,卖方应在收到买方通知后48小时内派专业维修人员到场,无偿负责设备的调试或更换已损坏的零部件,保证车辆的正常使用,具体按维修手册执行。
九、包装和运输
卖方负责设备的包装和运输(运输保险及运输费用由卖方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