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宁大会议纪要[2019]74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学校重点工作经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宁夏大学委托,代理本项目招标事宜。根据项目施工需要,现邀请投标单位参加本项目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宁夏大学怀远校区印刷厂等房屋拆除工程;
2.2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一个标段;
2.3招标内容:怀远校区印刷厂,校园科(原体育系)办公用房,文萃校区油库(车库),金凤校区食堂用房(平房)等房屋拆除;
2.4建设地点:宁夏大学怀远校区、文萃校区、金凤校区;
2.5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外地企业需是一级注册建造师),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通过“信用中国”( http://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查询投标主体,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限制其参与投标活动。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时间地点及所需资料: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11月 15 日至2019年11月 22 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北京时间),在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银川市金凤区康平路悦海新天地购物广场B座909室)进行报名。
4.2报名需携带资料: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建造师执业证书、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等资料,证件不齐或不符合要求的,报名时不予受理。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报名成功的企业请于2019年11月 15日至2019年11月 22 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在邮箱内下载招标文件。
6.开标时间及地点:
6.1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9年 12月 6 日15时00分,开标地点为宁夏大学贺兰山校区德勤楼十五楼1516会议室。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夏大学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地址:银川悦海新天地购物广场B座909室
邮编:750021邮编:750002
联 系 人:马 芳联 系 人:高林平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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