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肉牛标准化养殖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2019年肉牛标准化养殖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镇雄县2019年肉牛标准化养殖项目工程总承包(EPC)招标
招标公告
编号:*******
镇雄县2019年肉牛标准化养殖项目已由镇雄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镇发改复〔2019〕57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利用政府整合涉农资金,项目资金已落实,招标人(项目业主)为镇雄县农业农村局。招标代理机构为北京国泰建中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
一、 项目概况
(一)招标项目名称:镇雄县2019年肉牛标准化养殖项目工程总承包(EPC)
(二)招标人:镇雄县农业农村局
(三)建设规模及标段划分:建设2个标准化肉牛养殖基地,饲养能繁母牛6000头,年出栏肉牛5000头。最终以批准的项目实施方案(代可行性研究报告)的项目范围、建设规模、建设标准、功能需求、投资限额、工程质量和进度要求等为准。
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建设内容:(1)流转土地3300亩;(2)土建基础工程;(3)管理用房(办公用房1000平方,饲料库房1400平方);(4)标准化牛舍42000平方;(5)青贮池60000立方;(6)养殖场围栏(墙)10千米;(7)养殖设施(耕地机4台,铡草机10台,取料机、清粪机、铲车、自动饮水装置2套,闭路监控设备2套,人工授精配种设施2套);(8)粪污处理设施(大型沼气池2个,排灌管网,堆粪场800平方,干湿分离机2套,防洪排污);(9)防疫消毒设施2套;(10)兽医实验室(在县城周边建设,能够开展致病性细菌培养、药敏试验、抗体监测及普通疫病检测);(11)水电路设施(饮水、动力电、饲草料及产品运输通道);(12)人工草地建设3000亩(含草地围栏18千米)。
(五)建设地点:镇雄县尖山乡田湾村和芒部镇关口村。
(六)项目建设方式:勘察—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模式。
(七)项目总投资:项目固定资产投资7838.00万元。
(八)工期要求:210日历天。
(九)质量要求:符合《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规范》(GB-T50358-2017)和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的相关标准及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二、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为镇雄县2019年肉牛标准化养殖项目的勘察(含凿井)、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服务(包括竣工验收、移交)等全过程的承包,完成和配合相关部门预、结(决)算、审计等工作。
三、投标人资格
投标人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企业资质要求:投标人为依法设立且有效存续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施工能力,能从事资质范围内相应的建设工程总承包业务;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下列资格条件要求:
1、勘察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2、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3、施工资质要求: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及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联合体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人员要求
1、拟派往本项目的勘察负责人须具备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并为单位正式职员,需出具单位劳动合同和社保证明)。
2、拟派往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二级或以上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并为单位正式职员,需出具单位劳动合同和社保证明)。
3、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B证(并为单位正式职员,需出具单位劳动合同和社保证明)。
4、拟派往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职称。
(三)企业业绩要求:2016年1月至今承担过单个项目总投资不低于7000万元的项目工程总承包或施工总承包业绩一项或以上。
(四)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提交2016年至2018年经第三方中介机构审定并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五)信誉要求: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商业信誉良好,在经济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财务会计资料无虚假记载、银行和税务信用评价系统中无不良记录。投标人信誉良好,投标人当前未因不良行为记录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禁止投标,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未被纳入“信用中国”网站及“信用中国(云南)”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没有任何与投标人有关的劣迹。
(六)其他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省外企业须按《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关于进一步加强入滇建筑企业服务监督有关事项的通知》(云建建函〔2019〕18号)的规定,需提供针对该项目的省外建筑企业入滇登记信息(省外建筑企业在云南省建筑市场服务信息网上登记基本信息,网上审核通过后,企业可在投标前自行打印针对投标项目的登记信息)。
3、按照《昭通市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强工资支付信用审查有关事项的通知》(昭保支办发〔2018〕6号)要求,各投标人须于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将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扫描件)和《工资支付信用记录查询申请表》(下载地址:昭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址http://www.zthrss.gov.cn/pages_8_12570.aspx)报昭通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电子邮箱(ztxysc@126.com)。昭通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收到并审查后,向昭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统一反馈工资支付信用审查情况提交评标委员会评审。对未按时提供工资支付信用查询申请或有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的各类企业,一律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七)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各投标人须严格按所投标段中“标段信息”的保证金账户、户名、金额缴纳。投标人提交保证金后,登录昭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ztggzyjy.zt.gov.cn),在投标界面“确认投标保证金”处查询保证金缴纳情况,确认保证金并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后,必须在电子交易系统确认保证金,如因投标人原因未确认,未绑定项目的,视为未缴纳保证金),无需再到交易中心开收据。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11月15日09:00时至2019年11月21日23:59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昭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ztggzyjy.zt.gov.cn/),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需要按照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并在昭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完成注册通过后,获取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注:投标人应对所提交的公司证照、人员证书、业绩等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
4.2招标文件售价:1200.00元/份(售后不退)。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光盘)时在招标代理机构处进行缴纳。
4.3各投标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获取,因投标人未能及时网上获取带来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12月5日09:30时。
5.2递交方式:网上递交,递交网址:http://ztggzyjy.zt.gov.cn/,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后,还须在开标现场递交刻录投标文件的光盘,地址:昭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第一开标厅,地址:昭通市昭阳区镇雄路北侧昭通“市民之家”四楼(昭通市档案馆对面)。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刻录投标文件光盘,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各投标人在开标时须携带编制投标文件时加密的数字证书(CA),到开标现场进行投标文件现场解密。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所递交的投标文件无法现场解密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后果及责任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镇雄县农业农村局
联 系 人:王家兴
电 话: 150*****499
招标代理:北京国泰建中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朱磊
电 话:136*****111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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