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茅尾海出口工程房建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茅尾海出口工程房建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广西沿海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茅尾海出口工程房建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GS(2)*******G 发布时间:2011-7-4 11:44:22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西沿海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茅尾海出口工程房建工程施工[GS(2)*******G]
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西北部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名称及招标编号:广西沿海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茅尾海出口工程房建工程施工[GS(2)*******G]
建设地点:钦州尖山镇,南宁至钦州高速公路新建茅尾海出口互通立交附近
招标范围:南宁至钦州高速公路新建茅尾海出口收费站收费棚工程(建筑面积约1500m2),监控、通信中心、收费管理用房和养护工区房屋建筑工程(建筑面积约9000m2)、室外及其附属设施等施工图包含的全部工程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要求工期:总工期180天(日历天),其中收费站收费棚工期要求为120天(日历天),于2011年11月30日前完工。
质量要求:合格
分包:本工程允许分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在国家工商行政部门注册,同时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过去三年中成功地完成过一个单个合同金额不少于2500万元的房建工程(且建筑面积不低于5000m2)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须持有建筑工程专业经注册的贰级注册建造师证书。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
4. 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1年7月4日至2011年7月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15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南宁市纬武路165号401室)持以下资料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单位介绍信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经办人为授权代理人的出具经公证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和单位行政职务任职证明原件)和2011年1月(含1月)后出具的经办人社保缴费证明原件或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原件,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原件、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上述资料均须提供加盖单位公章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一套存档,经公证的授权书要求存档原件一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西北部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广西南宁市民族大道109号广西投资大厦8楼
邮 编:530021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覃乙凌;联系电话:电话:****-*******;传真:****-*******


2011年7月4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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