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山丽景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香山丽景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丹江口市香山丽景建设工程项目,已由丹江口市发改局丹发改[2011]9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丹江口天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委托丹江口市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本工程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本项目施工地点为丹江口市新港大道原缫丝厂。

建筑总面积为80281㎡,项目总投入约3000万元。质量目标:合格。

2.2 施工工期:480天。

2.3招标范围: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土建及安装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施工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其以上资质和具有承建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五大员”必须取得相应的岗位从业资格证书,建造师和安全员必须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它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工程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许分包,不许转包。

3.3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审查,资格后审办法详见招标文件。

4、投标报名时间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投标申请人于2011年7月5日至2011年7月1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30分至11:0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丹江口市综合招投标中心二楼大厅综合招投标中心窗口持单位介绍信或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以上所有资料备复印件的需加盖投标申请人公章,报名时所提交的相关资料必须与开标现场提供的资料一致)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本售价人民币2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1年7月27日上午09:30分,地点为丹江口市综合招投标中心三楼右侧开标大厅。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丹江口天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编号:DJKZB*******

联 系 人:惠先生

联系电话: 135*****109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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