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化医控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10%股权

重庆化医控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10%股权

项目编号********0276
项目名称重庆化医控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10%股权
转让方名称重庆市盐业(集团)有限公司
转让行为批准单位中国盐业集团有限公司
转让比例10
挂牌价格10,700万元 人民币
挂牌期间20
挂牌日期2019-11-15
交易方式招投标
重要信息披露1、近期财务报表数据系2019年1-9月累计数值。2、根据评估报告特别事项说明显示:化医财务的别克轿车(车牌号:SGM7207TATA),其账面原值27.93万元,账面净值0.84万元,因处于待处理阶段,已贴封条,无法提供车辆行驶证、里程数等资料。3、备查资料:《资产评估报告》、《专项审计报告》《年度审计报告》、近期财务报表。
受让方资格条件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1、意向受让方须书面承诺:①已充分了解标的现状,自行承担不确定性风险;②已自行充分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标的企业所在地等相关监管机构的监管要求以及标的企业公司章程的规定;③意向受让方已自行对自身的资格条件进行核查,并已在自行咨询专业人士、相关方和相关监管机构的基础上自行判断其是否符合本项目的受让主体资格,能否满足入股财务公司等要求,决定是否申请受让,并自愿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费用、风险和损失;④意向受让方同意:本次产权转让涉及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等监管机构审核批准或备案的,重庆联交所向其出具的《交易资格确认通知书》不代表意向受让方符合相关监管机构的要求;即便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不代表其符合作为标的企业股东的全部条件,也不意味着其必然能获得相关监管机构的审核批准或备案并作为标的企业的持股股东;⑤如本次产权交易未能获得有关监管机构的审查批准或未能完成股份变更备案登记的,转让方有权解除《产权交易合同》并将转让标的另行处置;⑥同意重庆联交所出具交易凭证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全部划转至转让方2、意向受让方待重庆联交所出具《交易资格确认通知书》后,方证明其已向重庆联交所提交受让申请;意向受让方应在交易资格确认后将交易保证金3000万元汇至重庆联交所指定账户(公告期满后第3个工作日24时截止,以到账为准)。3、本项目存在原股东未放弃优先购买权。若信息披露期间产生符合条件的非股东意向受让方,则采用动态报价方式确定最终报价者后进入征询原股东环节,动态报价相关事宜详见本公告附件《动态报价实施方案》;原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相关事宜详见本公告附件《关于行使优先购买权相关事宜的说明》。4、若非转让方原因,意向受让方(含原股东)出现下列情形导致交易无法推进或影响交易秩序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在扣除重交所交易服务费后,转让方有权扣除剩余部分作为违约金:(1)提出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未参与后续交易的(若有其他意向受让方或原股东有效报价,交易达成的可豁免);(2)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或未按合同约定足额支付交易价款的;(3)意向受让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的;(4)其他无故不推进交易或无故放弃受让行为的;(5)其他违反公告或公告附件的情况。5、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应在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剩余交易价款至重庆联交所指定账户。非转让方原因导致合同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的,转让方有权单方面终结交易并将标的另行处置。6、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其交纳的保证金可按《产权交易合同》约定转为交易价款;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如不涉及保证金扣除情形的,在受让方产生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原路径无息返还。7、交易及过户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含重庆联交所费用等)按相关规定由转、受让双方各自承担。8、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及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法律文件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按本项目产权公告的内容,以现状受让本项目。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股权 财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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