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当(羊昌)至长顺高速公路招标公告

乌当(羊昌)至长顺高速公路招标公告


贵州省生态环境厅2019年11月4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告书)审批意见的公示贵州省乌当(羊昌)至长顺高速公路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厅拟对贵州省乌当(羊昌)至长顺高速公路环境影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9年11月4日-2019年11月8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

****-********(贵州省生态环境厅环评处)、

****-********(贵州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A2区生态环境厅窗口)

传真:****-********

通讯地址:贵阳市南明区遵义路59号贵州省生态环境厅环评处

贵阳市南明区遵义路582号贵州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A2区生态环境厅窗口

邮编:550002

序号

建设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1

贵州省乌当(羊昌)至长顺高速公路

贵阳市乌当区、清镇市、修文县、安顺市平坝区、贵安新区高峰镇、黔南州长顺县

贵阳市交通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贵州省交通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本项目主线起于贵阳城区东北侧乌当区羊昌镇对门寨,过羊昌枢纽后进入本项目起点桩号K1+100,经新寨、大桥村、螺蛳寨,经份田后进入修文县扎佐镇境内,在张家屋基上跨同城大道,路线向西,经梁子上、至猪头山上跨川黔铁路、G210、兰海国高贵遵高速并设置枢纽互通与贵遵高速形成交通转换,而后路线沿修文县城北部布线,经小营、定盘寨沿石安村南侧向西展线,经古隆由烂沟水库北侧通过,在乌栗设置谷堡互通,经马翼坡至猫跳河边,设特大桥跨越猫跳河进入清镇市,沿西南布线,经暗流、汪家寨、田坝、站街、高乐、十字、夏云、羊昌(平坝),止于长顺县广顺镇的曹摆,与花安高速交叉并顺接在建的贵安支线。主线全长127.815公里。

拟建公路按双向六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路基宽度33.5m,设计时速100km/h,互通连接线8条,共计30.67km,其中羊昌西互通连接线长2.44km、桃源互通连接线长4.64km、修文北互通连接线长3.72km、谷堡互通连接线长6.72km、暗流互通连接线长6.21km、田坝互通连接线长1.47km、站街互通连接线长2.93km、十字互通连接线长0.9km、夏云南互通连接线长1.64km,连接公路等级为二级公路,设计时速40km/h、路基宽度10m。全线共有桥梁52841.2m/124座,其中特大桥8471.5米/5座、大桥43749.2米/110座、中桥620.5米/8座,涵洞83道。全线设隧道6551米/8座,其中长隧道5168.5米/3处、短隧道1382.5米/5处。全线设互通式立交15处、服务区2个,停车区2个,管理分中心1个,匝道收费站10个。项目永久占地1094.34hm2。

拟于2019年12月开工,2022年12月底建成通车,工期3年。总投资为230亿元,其中环保投资3698.2万元,占总投资比例0.16%。

(一)水环境保护措施

拟建公路沿线设施共设14个站点,其中3个站点位于水源保护区内,1个站点的受纳水体为Ⅱ类水体,10处站点的受纳水体为Ⅲ类水体,5处站点污水不能外排,9处站点污水需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后排放。

施工期:施工废水设隔油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路面洒水、施工用水等。营地生活污水设旱厕定期清理作农肥。对施工人员就餐和洗涤生活污水设置隔油池沉淀池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水源保护区内禁止设立施工营地、沥青搅拌场、弃渣场、以及料场等;在靠近水体、居民区等敏感目标处禁止设立施工营地、沥青搅拌场、弃渣场、料场、服务区、收费站等,同时加强管理,避免施工无废水排放。尽量减少对水源保护区区域内植被的破坏,地表植被破坏的,应对植被进行恢复。开挖土石方的地方要做好防护,减少水土流失,保护生态环境,避免影响水源保护区水质,水源保护区内施工生产废水必须完全收集,处理后,全部回用于工程施工中,不得外排。施工结束后将化粪池污泥清掏转运处置后覆土掩埋。严禁施工废水、施工人员生活污水进入地表水体。

拟建公路部分路段服务设施污水不能外排,生活污水应采用A2/O二级处理+深度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同时COD、NH3-N浓度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IV类标准要求后,回用于沿线设施绿化、林地浇灌和大车加水等,不外排。

对于受纳水体为Ⅲ类水体路段服务设施产生的生活污水,采用A2/O工艺的一体化污水处理装置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排入受纳水体。

在隧道施工期间,对周边可能受影响的井泉加强监测,时刻关注井泉的流量变化,在隧道注浆阶段还应时刻关注各井泉的水质变化,如发现泉水流量减少或SS浓度升高等现象,应及时停止施工,并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

在拟建公路跨越地表水体的桥梁两侧须设置完善的路面径流收集系统,将路面径流污水引离沿线水体,避免路面径流污水直接排入沿线水体,造成水体污染。

为防止发生运输危险品事故时引发有毒有害物质直接泻入地表水体,影响水体水质,应在跨河桥梁两侧设置事故池,发生危险事故时事故池中的废水须外运到具有相应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严禁排入水体,确保跨越水体安全。该水池须兼有沉淀、隔油和蓄毒作用,可将事故径流和初期雨水截留,避免对地表水体造成污染。按照《公路养护技术规范》(JTGH10-2009)中有关桥梁养护的要求,切实加强桥梁工程安全检查、监控,确保水域路段的安全。严格按照设计规范及国家相关标准建设隧道,加强支撑防护、铺设防水层及排水管,避免地下水的污染与流失。

拟建公路施工期水源保护区路段涉及风险源时,在风险源布设完成后应立即编制施工期环境风险应急预案。拟建公路运营期需编制环境风险应急预案。

(二)环境空气保护措施

施工期:各料场、混凝土拌合站、沥青拌合站应设置在周围敏感点的下风向200m外,必须加强施工期的环境管理,施工现场定期洒水,运输筑路材料的车辆加盖篷布,平衡好土石方量,做好道路边坡防护及路基防护工程。

营运期:沿线服务区餐饮应设置油烟净化装置,油烟气须经净化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后从专用烟道排放。公路两侧,尤其是敏感点附近多种植乔、灌木,既可净化吸收机动车尾气中的污染物、道路粉尘,又可美化环境,改善路容。加强组织管理,对上路车辆进行检查,禁止车况差、超载、装卸物品遮盖不严容易洒落的车辆上路,同时加强对收费人员的技能培训,减少车辆滞速怠速状态,减少汽车尾气排放对沿线环境空气的影响。

(三)声环境保护措施

设计阶段:合理设计材料运输路线,尽量远离居民区,避免扬尘、噪声等影响居民。进一步优化调整局部路线设计方案,使路线远离声、气环境敏感点。

在选线时限于当地条件所致实在无法避让或从技术经济论证避让不可行时,对受影响的声环境敏感目标从公路设计时就应考虑减噪措施,并应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专门的噪声防护设计。

拌合站设置在远离居民区并距其下风向300m以外,合理设计材料运输路线,尽量远离居民区,避免扬尘、噪声等影响居民。

对于本评价中预测超标敏感点,并且推荐采取声屏障措施的敏感点,若处在桥梁路段,桥梁设计应考虑声屏障基础设置的要求。

建议下一步设计和施工规划时综合考虑隧道洞口汽车尾气的影响,将距离隧道洞口较近的住户纳入工程拆迁范围。同时,在隧道洞口区域密植林木,净化空气。

施工期: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对噪声大的设备应采取加装减振机座,固定噪声源应加装隔声罩。严格控制施工作业时间,确保施工期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12523-2011)标准要求。

对拟建公路昼间距离施工场地42.5m范围内受影响的声环境敏感点,采取设置临时声屏障的噪声防治措施。噪声大的施工机具在夜间(22:00-06:00)停止施工。必须连续施工作业的工点,施工单位应视具体情况及时与当地环保部门取得联系,按规定申领夜间施工证,同时发布公告最大限度地争取民众支持。在施工便道200m内有成片的居民时,夜间应禁止在该便道上运输建筑材料。

爆破施工应尽量在白天进行,对距离居民点较近的隧道洞口,洞口爆破作业禁止在夜间进行或设置彩钢板等临时声屏障,以降低噪声与振动对居民生活的影响。为降低爆破振动对隧道洞口附近及隧道上方的敏感点的影响,施工中应采取因地制宜采取减小爆破进尺、减小炮眼装药密度、光面爆破和预裂爆破等减震措施,必要时可采取预切槽、隔断桩等隔振措施。

对距离施工场地较近的敏感点抽样监测,视监测结果采取移动式或临时声屏障等防噪措施。

营运期:本项目各路段中期预测交通噪声2类区达标距离为距离中心线81-131m,在实施土地利用规划时,尽量规划为对声环境不敏感的用地类型。建议在公路路侧地形较为开阔的条件下,不宜将距路中心线250m以内区域的首排房屋作为居住用房,特别是学校、医院、疗养院等特殊敏感建筑规划建设时更加要留有余地。如在路侧建造房屋造成其噪声超标的,房屋建设单位应按有关规定自行采取降噪措施。

营运中期预测值超标29处敏感点:大桥村、二亩、石安村、孙家湾、对门寨、竹林村、代家庄、皂角树、塆椿树、落海村、平坝冲、龙昌铺、中寨、烂坝,高坡洞、箐口、水头寨、彭家湾、火焰山、席关村、坪子村、张家庄、云头山、九甲村,老院子村、养鹅寨、尖坡、高寨、黄泥关。除竹林村、尖坡、塆椿树、黄泥关(左)采取隔声窗措施,其余均采取声屏障措施。隔声窗4处(195户);声屏障15处(5925延米)(部分超标敏感点位于项目左右两侧,因此统计数量是34处措施)。

对远期超标的敏感点采取跟踪监测,视监测结果采取相应的措施。

(四)固体废物治理措施

工程开挖的弃土方及时清运至指定渣场处理,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服务区产生的生活垃圾、污水处理系统产生的污泥应及时清运至当地环卫部门指定的地点处理。以上固废严禁乱堆、乱放,尤其在涉及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等水环境敏感区域不得设置弃土渣场,不得堆放、丢弃弃土渣。弃渣场应严格执行水土保持方案中的措施,按照规范堆放弃渣,服务期满后,及时覆土绿化恢复植被,防止水土流失。

(五)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期:位于准水源保护区内施工营地应做好污染防治,禁止排放污水。禁止在K79+300~K79+400段贵州省清镇市黔中竹海省级森林公园内设置临时施工营地及丢弃渣土。对表层有肥力的土壤进行剥离、存储和利用,集中堆放并采取临时防护措施,以便于后期绿化利用或复垦。工程在靠近水源保护区、各地表水周边严禁设置料场、渣场及施工营地。施工人员在以上路段施工时,产生的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必须全部收集处理;对施工进行严格管理,防止施工机械机修以及工作时油污跑冒滴漏产生的含油污水等对环境造成污染,对施工临时占用造成的植被损失在施工结束后立即按原有土地利用和植被状况进行植被恢复。以上路段列入环境监理的重点内容。穿越林区路段,各施工单位应加强防火知识教育,防止人为原因导致森林火灾的发生。禁止施工人员随意破坏植被和猎捕野生动物,施工中一旦发现受保护、受伤的野生动物,应立即通知当地林业部门。林区边缘和隧道口采用加密绿化带,防止灯光和噪声对动物的不利影响。

营运期:加强营运期管理,保证各项工程设施完好和确保安全生产在沿线有野生保护动物分布的路段设置禁鸣标志。公路管理及养护部门应加强管理和宣传教育,确保公路绿化林带不受破坏。

(六)景观环境保护措施

景观保护重在设计,应在设计初期就针对特殊的景观保护点和区段采取针对性的设计,使公路景观与沿线各个类型景观相互协调。

1.边坡景观。根据《报告书》,边坡设计时边坡坡率应灵活自然、因地制宜、顺势而立,以减少人工痕迹。设计时应采用不同的边坡坡率及分台高度,克服统一边坡坡率和分台高度的设计方法,如根据不同的地形、开挖地质条件、开挖高度设为自然形、弧形(凹形、凸形),下陡上缓、下缓上陡,甚至折线形等,边坡口、边坡脚采用圆弧形过渡。边坡开挖严禁削山皮,但低路堤及浅挖路段应尽量将边坡放缓,与原地貌融为一体,形成缓冲带。

边坡防护设计:最大限度的减少上挡护面墙、浆砌护坡等混凝土砌体,而代以本地植物防护,必须设置时断面形式及尺寸要灵活掌握,要有动感和自然感,如分台式、渐变式、弧形、干砌片石、浆砌片石等。外观尽量避免人工痕迹,给人以恰如其分,视而不见的感觉。可设为自然面,小卵石嵌入式、分台植草式等景观挡墙。

2.交叉工程景观。根据《报告书》,交叉布设可不对称,而采用灵活的匝道及辅道相连接。提取地方文化符号,采用以乔灌草相结合的方式造景,绿化尽量采用以乡土树种作为基调树,适当引入观叶和观花形植物造景,营造具有观赏性的生态群落,合理划分视觉空间,融入自然的气息,增加景观效果,使行车变得轻松舒适,提高行车安全。可视的上跨桥应根据人文景观及当地建筑特色作造型设计,必要时适当装饰,色调与周边景色一致,要求明快简洁。

3.隧道景观。根据《报告书》,隧道洞门造型设计:选择适合洞口周边环境的洞门造型,设计遵循简洁、大方的原则。

隧道洞门装饰设计:结合洞门造型,通过艺术手法适当装点洞门,展现地方文化。

隧道洞口绿化设计:结合洞门造型和周边环境,在隧道洞口仰坡和前区场地配置植物景观和雕塑小品。

隧道内饰设计:根据行车视觉感受的变化,对隧道内墙进行色彩设计和内饰材料的选择,改善隧道内的行车环境。

4.跨线桥景观。根据《报告书》,跨线桥造型设计:选择适合桥位环境的跨线桥造型,桥型的选择遵循简洁、轻盈、大方的原则,对桥墩的位置、大小、个数和造型进行严格控制,尽量避免在公路中央分隔带上立柱。

跨线桥外观设计:选择适合桥型的桥梁涂装色彩,如墩台、梁体、桥面栏杆等的色彩。然后从地域色彩、文化习惯、风俗特征等多方面调查分析,对多个色彩方案进行效果模拟,最终讨论确定桥梁外观及色彩,突出桥梁的特征。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贵州省生态环境厅环评处****-********、86987058

(反馈时间:自本公示生成后5个工作日内)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标签: 高速公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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