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天津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机关天津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用房租赁项目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公示

关于天津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机关天津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用房租赁项目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公示



关于天津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机关天津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用房租赁项目项目

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公示


一、采购人、采购项目名称和内容:
1.采购人名称:天津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机关
2.采购项目名称:天津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用房租赁项目
二、采购货物(或服务)的说明和预算金额:
1.采购货物(或服务)的说明:天津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机关无自建办公用房,原租赁合同即将到期,参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标准,经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核定,拟租用河西区友谊路10号国鑫大厦西楼办公,租用房屋建筑面积7400平方米,使用4956.5平方米,租用期2年。
2.采购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万元):1,226
三、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国鑫大厦系国资委经上级批准的办公地点,供应商具有唯一性。
四、供应商名称、地址:
1.供应商(代理商)名称:天津渤海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代理商)地址 :天津市河西区友谊路10号国鑫大厦
2.供应商(制造商)名称:天津渤海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制造商)地址 :天津市河西区友谊路10号国鑫大厦
五、专业人员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以及专业人员的项目、规则单位和职称: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专业人员姓名工作单位职称
河西区友谊路10号国鑫大厦西楼是经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批准的办公地点,该地点交通便利,满足集中办公的要求,符合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标准,因此,同意推荐天津渤海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作为唯一供应商。尚志强天津市建筑设计院高级工程师
经专家评审:天津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机关无自建办公用房,原租赁合同即将到期,参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标准,经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核定,拟租用河西区友谊路10号国鑫大厦西楼办公,租用房屋建筑面积7400平方米,使用4956.5平方米,租期2年。经专家论证:该地块适合天津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位置适合,交通便利,适合人员往来办公,保障设施齐备,经评审,国鑫大厦隶属天津渤海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采用单一来源唯一性,因此同意推荐天津渤海国有资产经管管理有限公司为唯一供应商。侯春燕泛华建设集团高级工程师

六、公示的期限:
自2019年11月16日起至2019年11月22日止。
七、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财政部门的联系地址、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联系方式:
1)联系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友谊路10号国鑫大厦
2)联系人:张海潮
3)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地址、联系人及电话
1)联系地址:
2)联系人:
3)联系电话:
3、财政部门联系地址、联系人及电话
1)联系地址:天津市和平区曲阜道4号(天津市财政局)
2)联系人:天津市财政局
3)联系电话:***-********转2818
4)传真:***-********
八、意见反馈方式: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本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反馈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并同时可以抄送财政部门。
相关文件下载: 单一来理由及说明(11月15日).docx

2019年11月15日

标签: 租赁 用房 办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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