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排水和村镇污水治理及配套管网建设PPP等招标公告

供排水和村镇污水治理及配套管网建设PPP等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省市规范性文件规定,经临武县人民政府同意,将临武县供排水和村镇污水治理及配套管网建设PPP项目(采购社会资本合作者)以PPP合作模式,采取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方式选择社会资本投资人,现将有关资格预审的相关事宜公告如下,特邀请符合条件的社会资本(以下简称申请人)前来报名并参与资格预审。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 项目授权主体:临武县人民政府

2、 PPP项目实施机构(下称采购人):临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3、 项目名称:临武县供排水和村镇污水治理及配套管网建设PPP项目(采购社会资本合作者)

4、 采购计划编号:临财采计[2019]146号

5、采购代理机构编号: HXCG-HN-191144

6、 投资建设地点:湖南省郴州市临武县城区及乡镇

7、 投资建设内容及规模:

(1)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本次将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全部纳入PPP项目包,其中一阶段已建设规模0.5×104立方米/d的污水厂以经营权转让形式由项目公司运营维护,建设期内由项目公司在原来一期基础上扩建到1×104立方米/d。

(2)乡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工程。总污水处理量1.66万立方米/d,配套管网建设共68.49km。

(3)农村污水处理及配套管网建设工程。本项目因地制宜在20个村新建污水处理站(武水河沿岸17个村、上乐村、南福村、小湾村),总污水规模为0.2万立方米/d。

(4)城区雨污分流、排污口整治及配套管网建设工程。①新建、改造的污水干管总长度107.5km。②整治县城内沙溪河、武水河沿线排污口19个及排污段3处。

(5)农村供水及配套管网建设工程。本项目包含存量供水厂和新建供水厂。农村供水及配套管网建设工程共供水量达3.36万立方米/d。

8、 总投资估算:项目总投资104035.81万元。其中新建项目工程费73606.94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7261.51万元,基本预备费8082.43万元,建设期贷款利息4620.29万元,铺底流动资金64.04万元,存量资产经营权作价10400.61万元。

9、 合作模式:采用“建设-运营-移交(BOT)+改扩建-运营-移交(ROT)”模式。

10、合作期限:本项目合作期25年,其中新建及改造项目建设期2年,运营期23年;存量项目运营期25年。

11、投资回报机制及方式:本项目回报机制为“可行性缺口补助”;

可行性缺口补助=污水项目付费+供水项目付费-使用者付费;

污水项目付费=污水项目可用性付费+污水处理运维服务费+城区雨污分流、排污口整治及配套管网运维服务费+污水配套管网运维服务费;

供水项目付费=供水项目可用性付费+供水运维服务费+供水配套管网运维服务费;

使用者付费为纳污范围内居民、企业用水产生的自来水费以及伴水征收的污水处理费。

12、采购需求:

(1)通过公开招标选择中标社会资本方。

(2)由中标社会资本方和政府授权出资代表出资组建项目公司实施项目内容,政府授予项目公司特许经营权。

(3)中标社会资本方依法能够自行建设的,在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下由社会资本方负责实施范围的项目施工。本项目相关工程社会资本方不能自行建设的,由项目公司依法选择施工方。

(4)项目公司通过设计、投融资、建设(改扩建)、运营和维护本项目,在满足水质达标和绩效评价的条件下,由政府向项目公司支付可用性付费、污水处理运维服务费、供水运维服务费、城区雨污分流、排污口整治及配套管网运维服务费、污水及供水配套管网运维服务费,项目公司收回投资并获得合理收益。

(5)临武县人民政府授权县住建局为存量资产经营权转让事宜负责单位,由县住建局与项目公司签订《存量资产经营权转让协议》,将存量资产经营权转让给项目公司。项目公司向县住建局支付存量资产经营权转让价款,接收本项目存量资产的经营权。

(6)临武县人民政府应将每年需支付的可行性缺口补助纳入年度预算和中期财政规划,并通过县人大对预算的审批,以保障项目费用的及时支付。

(7)项目合作期期满后,项目公司按照合同约定将本项目范围内所属的全部项目设施、相关资料全部完好、无偿移交至临武县人民政府指定的机构。项目合作期结束后,项目公司依照公司法相关规定进行清算。

二、供应商资格:

1、社会资本基本资格要求:

申请人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格条件,并要求满足以下条件:

1.1 要求直接参与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能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备注:联合体各成员均须提供,如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三证合一后的《营业执照》副本即可);

1.2 要求申请人提供有效的《社保登记证》或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保资金的证明材料(备注:如为联合体各成员均须提供);

1.3 要求申请人提供法人代表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及直接参与人身份证(联合体由牵头人提供,如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资格预审,则无需提供授权委托书);

2、社会资本特定资格条件:

2.1财务要求

(1)申请人财务状况良好,近二年为盈利,资产没有处于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提供2017-2018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和财务会计报表(上市公司或集团型公司可只提供合并报表)。

(2)申请人注册资本不少于10000万元人民币;

(3)申请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及相应的投融资、偿债能力。应出具不低于8亿元人民币的融资能力证明(提供有效期内的金融机构为本项目出具的融资意向书或银行自有资金证明等,二者可以累加)。同一系统(如建行系统、农行系统、各省的农商行系统等,余同)的融资意向书额度金额不可以重复累计,不同系统的融资意向书额度可以累计。

(备注:财务要求联合体按牵头人提供情况为准)

2.2类似业绩要求

近五年内(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60个月,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申请人在中国大陆地区至少有一例成功签约的PPP项目。[证明材料以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协议书为准]

(备注:类似业绩要求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2.3信誉要求

(1)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申请人,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备注:联合体各成员均须提供)

2.4联合体要求

本次资格预审接受联合体提出资格预审申请。应满足下列要求:

(1)如申请人不能同时满足上述要求的,可组成不超过2个法人单位的联合体进行申请,联合体牵头人为具有投资运营能力的单位。

(2)联合体申请人,在提交资格申请文件的同时,应附上由牵头单位和成员单位共同签署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联合体协议。

(3)以联合体形式申请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4)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本项目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证明融资能力的材料,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5)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申请,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中。

三、资格预审方法(合格制)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若通过资格预审申请人的数量不足三家的,在调整资格预审公告的内容后将重新组织资格预审;项目经重新资格预审后合格的社会资本还是不足三家的,经财政部门批准后,可依法变更采购方式选择投资社会资本。

四、报名及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1、报名及资格预审文件提供下载期限:2019年11月18日9:00至2019年12月22日17:30,(北京时间,下同)申请人应自行在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网址:http://czggzy.czs.gov.cn)进行网上报名和网上下载/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等相关招标资料。通过网络下载,其资格预审文件与备案的书面资格预审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申请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采购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申请失败或损失由申请人自行负责。

2、网上报名确认截止时间为2019年11月22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网址为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czggzy.czs.gov.cn)。在截止时间之前未在该系统进行网上报名确认的,将导致报名无效并无法提交电子申请文件,其责任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备注:各申请人办理“湖南省数字认证中心数字证书”(以下简称“数字CA”)在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网上报名确认,并用于上传电子申请文件,办理地址为:郴州市市民服务中心4楼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厅,联系人:湖南CA公司郴州办事处 181*****110。“数字CA”全省通用,一证一年有效。

五、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1、提交纸质申请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为2019年12月9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郴州市市民服务中心4楼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三开标室。超过截止时间的申请文件将被拒绝。

2、网上提交电子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为2019年12月9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网址为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超过截止时间的申请文件将被拒绝。

3、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须准时到会,出示身份证原件并签名以示出席。

3.1 法人代表参加的,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加盖单位公章)和数字CA。递交申请文件现场要检验申请人代表身份证,否则,其申请文件将被拒绝。

3.2 如果是委托代理人参加的,出示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加盖单位公章)和数字CA。开标现场要检验申请人代表身份证,否则,其申请文件将被拒绝。

4、逾期送达或者不按资格预审文件要求密封的申请文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5、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持入围通知书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地点将另行通知。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PPP项目实施机构):临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名称:临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临武县官山路

联系人:陶彦伟

电 话:136*****231

采购代理机构:华新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郴州市五岭大道延伸段比亚迪二楼

联 系 人:陈亮

电 话:****-*******/189*****953


标签: 套管 污水治理 供排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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