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大理州宾川县城乡一体化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
云南省大理州宾川县城乡一体化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云南省大理州宾川县城乡一体化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 | ||
品目 | 服务/环境服务/城镇公共卫生服务/清扫服务,服务/环境服务/城镇公共卫生服务/垃圾处理服务,服务/环境服务/城镇公共卫生服务/其他城镇公共卫生服务 | ||
采购单位 | 宾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行政区域 | 大理白族自治州 | 公告时间 | 2019年11月15日15:27 |
提交文件截止时间 | 2019年12月11日09:00 | ||
资格审查日期 | 2019年12月11日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李云灿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宾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宾川县金牛镇金叶路99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大理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宾川县金牛镇金叶路99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
云南省大理州宾川县城乡环卫一体化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公开招标资格预审公告
大理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受宾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委托,现就云南省大理州宾川县城乡一体化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特邀请符合条件的资格预审申请人参与本项目的资格预审,现将资格预审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云南省大理州宾川县城乡一体化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
二、项目编号:DLZB-BC2019-CG16号
三、实施机构:宾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四、采购需求:
1、项目概况及实施地点:本项目服务范围覆盖宾川县城区、金牛镇、乔甸镇、宾居镇、大营镇、鸡足山镇、力角镇、州城镇,属于市政工程垃圾处理类新建+存量项目,其中县城区内服务内容包括清扫保洁、生活垃圾收集、转运、中转站建设及运营服务;包含七个乡镇的垃圾转运及中转站建设运营工作。
2、项目投资估算:4374.33万元, 其中新建投资4318.95万元,存量资产55.38万元。
3、PPP项目运作方式:“BOT(建设-运营-移交)和TOT(移交-运营-移交)模式”。
3.1宾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通过法定程序选择合适的社会资本后,先由宾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与中标的社会资本签署《PPP项目合同》,再由宾川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与中标的社会资本方签订《股东协议》,拟定《公司章程》共同组建项目公司,待项目公司成立后,由项目公司与项目实施机构重新签署PPP项目合同,由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的建设(设备采购)、投融资、运营、移交等工作。
3.2本项目资本金暂定为874.87万元(暂按20%资本金比例计算,最终以金融机构要求为准进行调整,但不低于20%)。其中:政府方项目资本金以实物出资55.38万元,持股比例6.33%;社会资本方项目资本金出资819.49万元,持股比例93.67%。
3.3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本项目注册资本金暂定为100万,政府以实物方式出资,社会资本方以现金方式出资。政府方出资比例为6.33%,社会资本方出资比例为93.67%。项目公司注册资本具体在合同谈判阶段社会资本方双方共同确认。政府和社会资本双方均应严格执行国家关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本金管理的有关规定,按时足额缴纳项目资本金,不得以债务性资金充当项目资本金缴纳。
3.4本PPP项目合作期限为21年(其中建设期1年、运营期20年),建设内容主要包含:道路保洁设备、垃圾收集系统、垃圾转运站建设、垃圾转运配套车辆、垃圾分类试点、智慧环卫系统等。
3.5合作期间政府部门对项目有监督权,并依绩效考核结果向项目公司付费。合作期满后,社会资本方股权及项目所形成资产及设施将无偿移交给宾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或政府指定的其他机构。
3.6在运营期内,项目公司负责在本项目服务区域内提供清扫保洁、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外运服务,并负责投资购买提供服务所需要的设施设备。
五、资格预审申请人基本资质要求:
1、申请人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a.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 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c.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 d.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e.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f.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1法人资格:申请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含港、澳、台)依法注册且合法续存的企业法人,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1.2资质要求:申请人企业营业范围应涵盖“环境卫生管理;城乡市容管理”,或具备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
1.3财务状况:申请人提供2018年度具有法定资格的中介机构审计并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如成立未满6个月的,提供税务登记证或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1.4申请人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需提供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成立未满6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资格预审申请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1.5商业信誉要求:申请人商业信誉良好,在环卫一体化的各项经营活动中未因违法违规行为受到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或因违法违规行为正在受到行政调查,自2016年1月1日至今财务会计资料无虚假记载、银行和税务信用评价系统和行业主管部门信用评价系统中无不良信用记录,且没有处于投标资格被暂停或取消,财产未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无被禁止市场准入情形。近三年(2016年至今)申请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惩戒对象”名单,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2、其他要求:
2.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需提供联合体协议书)。
2.2本级政府所属融资平台公司及其控股国有企业不得单独参加本次资格预审,但对于已经与政府脱钩,建立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和现代企业制度,实现市场化运营的融资平台公司,在其承担的地方政府债务已纳入政府财政预算、得到妥善处置并明确公告今后不再承担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职能的前提下,可以参加本次资格预审。
2.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申请)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申请)。违反前款规定的,相关投标(申请)均无效。
六、资格审查的方式:资格预审
七、报名方式:企业数字证书(CA)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2019年11月18日至2019年11月28日下午17:00时。
2、现场报名:网上报名成功(参与报名项目、投标企业名称需清晰)的截图界面纸质版加盖鲜章一份和供应商资格要求中需带的原件和复印件加盖鲜章,到大理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宾川分公司(宾川县金牛镇金叶路99号)进行现场报名确认,确认后才算报名成功)。
3、CA数字证书报名:
3.1进入大理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进行注册。并需办理CA数字证书,进行唯一身份认证。(CA数字证书办理所需材料请自行查看大理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3.2注册及CA办理完成之后进入大理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凭企业数字证书(CA锁)登陆,进入本项目信息进行报名。
3.3CA数字证书办理窗口:大理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报件大厅。CA数字证书办理相关事宜请咨询云南龙瑞德耀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如有疑问可咨询24小时技术支持热线:400-9618-998)。
3.4如果资格预审申请人之前已经办理过云南CA证书,此次投标只需进入大理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注册登录,无需重复办理CA数字证书(昆明市办理的上海CA不能对接,云南省内其他地区办理的云南CA全省通用)。
3.5网上报名在报名起止时间段内任意时间均可报名。
3.6现场报名时间:2019年11月18日至2019年11月28日每天8:00~11:00至14:00~17:00时(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注:现场报名需提交以下资料: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原件;2)、企业基本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3)、法人身份证明书(原件);4)、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到场报名的无需提供);5)、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原件)。以上资料提供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公章存档。
4、未按规定时间及方式报名的资格预审申请人不得参与投标。
八、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资格预审标文件售价:200元每份(售后不退)。资格预审申请人获取资格预审文件后,应仔细检查资格预审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应在获得资格预审文件5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资格预审申请人自己承担。
九、电子资格预审申请书的编制
1、资格预审申请书全部采用电子文档,格式为*.ZCTBJ,应使用《云南省政府采购资格预审申请书编制系统》(下载地址:大理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下载专区--工具下载)制作并进行电子签名及加密。
2、如资格预审申请人提交的电子资格预审申请书不符合编制要求或开标时无法读取导入或解密,其资格预审申请书将不予受理。
十、资格预审申请书的递交
1、本项目资格预审采用电子评审,资格预审申请人需在网上递交电子资格预审申请书,并现场递交刻有电子资格预审申请书的光盘及纸质资格预审申请书(1正2副),纸质资格预审申请书和电子资格预审申请书须一致,不一致的以电子资格预审申请书为准。
2、网上递交电子资格预审申请书:
2.1资格预审申请人须登录大理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投标用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电子资格预审申请书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资格预审申请书回执”。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资格预审申请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在网上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书。
2.2网上递交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2019年11月18日至2019年12月11日9时 00 分前均可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资格预审申请书传输的,视为撤回资格预审申请书。
注:建议资格预审申请人上传完成后,将已上传的电子资格预审申请书重新下载下来,用对应类型的编制工具或标书查看工具进行解密查看,确保上传的文件可以正常解密打开。
3、现场递交刻录电子资格预审申请书(光盘)和纸质资格预审申请书:
3.1现场递交地点:宾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厅(宾川县金牛镇金叶路中段宾川县地方税务局旁)。
3.2现场递交时间:2019年12月11日8时30 分至9时00 分之间。不在递交时间范围内递交,将拒绝接收。
3.3其他要求:刻录资格预审申请书光盘与纸质资格预审文件密封在同一密封袋中,使用记号笔在光盘盘面上标注资格预审申请人全称,不要粘贴标签。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资格预审申请书,采购人不予受理。密封袋拆封完毕,光盘和纸质资格预审申请书不全,视为无效资格预审申请书。
十一、资格审查地点和时间
1、审查地点:宾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厅(宾川县金牛镇金叶路中段宾川县地方税务局旁)。
2、审查时间:2019年12月11日9时00分。
十二、电子开标及资格预审申请书解密
1、按现场随机抽取顺序对电子资格预审申请书进行解密并拆封纸质资格预审申请书。
注:纸质资格预审申请书仅作为纸质存档使用,不作评审使用。
2、资格预审申请人解密加密数字证书导入资格预审申请书。
十三、公告发布媒体
采购信息、资格预审结果公告均在以下媒体发布:
云南省政府采购网;
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大理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大理建设工程招标网。
十四、联系方式
采购人:宾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采购人地址:宾川县金牛镇金叶路99号
联系人:李云灿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大理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公司地址:金牛镇金叶路99号
联系人:杨 胤
联系电话:****-*******
日期:2019年11月15日
*重要申明
1.本项目进入云南省统一部署的大理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www.dlggzy.cn)进行交易,大理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原先旧系统暂停使用。
资格预审申请人必须先进行网上报名,步骤:①凭企业数字证书(CA)进入大理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www.dlggzy.cn),进行网上报名,资格预审申请人办理数字证书(CA)详见其办理流程;②网上报名成功后还需按现场报名要求准备报名资料进行现场报名并领取相关投标资料;③只有按以上步骤全部操作完成后报名才算成功。(两种报名方式均需完成才算报名成功。)
非大理州办理CA数字证书的企业在网上报名之前还需进入大理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www.dlggzy.cn)内进行注册,注册并审核通过后方可正常使用。(CA数字证书注册办理联系电话****-*******)
附件(网上报名成功截图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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