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社发项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受委托,对周浦镇车辆采购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投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1)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以投标截止之日前三年内的信用记录为准);(2)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小型、微型企业采购;(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4)法人依法设立的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参与投标时,应提供依法登记的相关证明材料和由法人出具的授权其分支机构在其经营范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承担全部民事责任的书面授权。法人与其分支机构不得同时参与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周浦镇车辆采购 2、招标编号:SHXM-00-********-****(代理机构内部编号:SF********5) 3、预算编号:01-19Z03447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采购内容为周浦镇车辆采购。共分为5个包件,其中包件一5吨餐厨垃圾车,采购2辆,预算金额共106万元;包件二3吨后装式垃圾压缩车,采购2辆,预算金额共76万元;包件三8吨自卸车,采购2辆,预算金额共56万元;包件四3吨吸粪车,预算金额为38万元;包件五皮卡车,预算金额为18万元。上述各包件相互独立,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一个或多个包件报名。本次采购不接受进口产品。具体项目内容、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招标文件相应规定为准。 5、交付地址:采购人指定地点 6、交付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内 7、采购预算金额:*******.00元(国库资金:*******.00元;自筹资金:0.00元) 8、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19-11-15 17:0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12-09 11:00:00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组织登记(许可)证书 2、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可在2019-11-15 17:00:00至2019-12-09 11:00:00的时间内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3、获取招标文件其他说明: (1)招标文件提供期限为2019年11月18日9:00至2019年11月22日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应当于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内进行网上报名,经审核通过后自行下载招标文件,逾期视作自动放弃参加投标。(3)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未在上海政府采购网上完成信息登记手续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完成登记手续,同时应当在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内将加盖公章的“获取采购文件申请”(格式见公告附件)发送电子邮件至********8@qq.com邮箱,先获取招标文件(逾期视作自动放弃参加投标),再按招标文件要求完成投标。 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2019-12-09 11:0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开标时间:2019-12-09 11:00:00。 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 1、投标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潍坊路357号3楼会议室 2、开标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潍坊路357号3楼会议室。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 3、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1)可以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无线网卡。(2)纸质投标文件一正贰副并密封,须与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内容一致。纸质投标文件仅作备查使用。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其他事项 本公告期限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联系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