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涿高速公路张家口段孔涧收费站预留车道实施工程(机电工程)施工招标公告[招标公告]
张涿高速公路张家口段孔涧收费站预留车道实施工程(机电工程)施工招标公告[招标公告]
关于终止张涿高速公路张家口段孔涧收费站预留车道实施工程(机电工程)招标工作的公告
招标编号:HBHY(2018)-03-261
终止公告内容:本项目因政策原因终止招标。
一、终止招标的政策依据:
1、《河北省交通运输厅公路管理局关于暂缓实施多义性路径建设和收费车道改造相关工作的通知》 冀交公路函高(2019)270号
2、《河北省交通运输厅公路管理局关于河北省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工程 (承赤等24个管理处)施工图设计的批复》 冀交公路〔2019〕235号
3、《河北省高速公路管路局关于张涿高速公路张家口段孔涧收费站预留车道实施工程变更设计的批复》 冀高计(2019)704号
二、工程的变更内容:
1、新增的两条出口车道拟由原设计的MTC车道调整为ETC/MTC混合车道。
2、为了满足交通运输部公路局关于《高速公路称重检测业务规范和技术要求》中第一部分第4项关于出口抽查的要求,将原设计中新增的3套整车式计重设备调减为1套双称台计重设备。
3、新增设备的参数均调整为与《河北省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工程》一致。
三、其他说明:
招标文件购买费用将退还各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招标人:河北省高速公路张涿张家口管理处
招标人地址:河北省涿州市鹏程北街208号
联系人:刘向华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河北华业招标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地址:石家庄市红旗大街25号西清公寓6层
联系人:蔡华毅
联系电话:132*****158
张涿高速公路张家口段孔涧收费站预留车道实施工程(机电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张涿高速公路张家口段孔涧收费站预留车道实施工程(机电工程)施工已由河北省交通运输厅招投标中心以冀交招核字〔2018〕E245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河北省交通运输厅公路管理局以 《河北省交通运输厅公路管理局关于张涿高速公路张家口段孔涧收费站预留车道实施工程施工图设计的批复》(冀交公路〔2018〕496号)批准,项目业主为河北省高速公路张涿张家口管理处,建设资金来自通行费收入,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河北省高速公路张涿张家口管理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一)收费车道新增整车式计重设备2套,改现有MTC车道的双称台计重设备为整车式计重设备,并增设收费、供电等配套设施。2.2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19年5月,计划工期4个月,试运行期3个月,缺陷责任期12个月。2.3招标范围:本项目工程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工、竣工、试运行期、缺陷责任期阶段的全部相关工作。2.4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1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满足附件1要求的资格审查条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能力;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的,不得参加投标资质,近5年内(2014年3月1日至今,以工程交工时间为准)成功地完成过一项高速公路机电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 //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1个标。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03-25至2019-03-29,每日上午0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hebpr.gov.cn/index.html)点击页面最顶端的“交易响应方”访问“市场主体管理系统”进行在线报名,并在线支付招标文件费,线上下载招标文件,具体事宜可联系****-********。(投标人无须持单位介绍信和经办人身份证购买招标文件)持单位介绍信和经办人身份证购买招标文件。参加多个标段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分别购买相应标段的招标文件,并对每个标段单独递交投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图纸每套售价1000元,招标人根据 对本合同工程勘察所取得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场、弃土场位置等资 料编制的参考资料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踏勘现场时间:,集中地点:/;投标预备会时间:,地点:/;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9-04-16 13:30,投标人应于当日12:30至13:30将投标文件递交至 河北公共资源大厦416室(石家庄市友谊北大街与石清路交叉口,沿石清路东南行500米路北)。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必须单独提交1份投标人关联企业情况表(格式见附件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按照递交投标文件的先后顺序招标人只接受第1名投标人的投标。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递交投标文件的,法定代表人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和经投标人注册所在地公证机关做出有效公证的身份证明;投标人授权代理人递交投标文件的,授权代理人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和经投标人注册所在地公证机关做出有效公证的授权委托书。投标人不满足上述要求的,视为放弃随机抽取入围投标人资格。经公证的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应当与其投标文件正本内相关原件内容保持一致。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或未单独提交投标人关联企业情况表的或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未按规定到场递交投标文件的,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交通运输厅网站”、“河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网站”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华业招标有限公司 | |
地址: | 张家口市涿鹿县迎宾大道1号 | 地址: | 红旗大街25号 |
邮编: | 075600 | 邮编: | 050051 |
联系人: | 刘向华 | 联系人: | 蔡华毅 |
电话: | 电话: | 132*****158 | |
传真: | 传真: |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huaye171@163.com |
网址: | / | 网址: | http://www.hebhyzb.com/ |
开户银行: | / | 开户银行: | 石家庄汇融农村合作银行振头支行 |
账号: | / | 账号: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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