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视台声学、灯光、音响设备及安装招标公告
电视台声学、灯光、音响设备及安装招标公告
中山市东凤镇电视台声学、灯光、音响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招标公告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采购编号: GJ110601ZS024G 采购品目:声学、灯光、音响设备
广州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中山市东凤镇宣传文化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对中山市东凤镇电视台声学、灯光、音响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所需货物及相关服务进行公开招标,并接受国内合格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公示期为自2011年7月5日至2011年7月11日止,有关事项如下:
1. 招标编号:GJ110601ZS024G
2. 招标内容:电视台声学、灯光、音响设备采购及安装(详见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
投标人应对品目内所有的招标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品目内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报价。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500万元;
3.2 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国演艺设备技术协会、中国演出协会、广电设备协会或相关技术协会颁发的“灯光、音响”或音、视频工程企业资质贰级(含二级)以上资质,或建设部门颁发的装饰装修资质二级以上(含二级);
3.3 投标人须为所投主要设备(含声学、灯光、音响及相关调试设备等)的制造商、总代理或合法经销商,如果投标人为代理经销商,须提供主要设备的制造商出具的代理授权书、售后报务承诺书原件和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若是进口产品需提供合法的证明材料或该产品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等证明;
3.4 投标单位项目经理部管理人员至少有一个国家级同类协会颁发的音视频项目专业管理人员证书;
3.5 投标人必须在珠三角地区设有分支机构(提供工商登记证明材料);
3.6 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内(2008年至2010)完成3 个单项合同金额在200万以上的同类演播厅(声学、灯光、音响)项目的成功案例业绩(需提供相关业绩证明);
3.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 投标人必须在采购代理机构登记报名且购买了招标文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1年7月5日至2011年7月15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节假日除外);
4.2 招标文件获取地点:中山市东区东苑南路大东裕国际中心Ⅱ座15楼;广州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4.3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现场购买购买时携带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复印件和购买人身份证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加盖公章。(注:购买人自带U盘,拷贝电子版本)
4.4 招标文件售价:15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 投标、开标时间及地点
5.1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1年7月27日上午9:00—9:30
5.2 投标截止时间:2011年7月27日上午9:30
5.3 开标时间:2011年7月27日上午9:30
5.4 开标地点:中山市东区东苑南路大东裕国际中心Ⅱ座15楼,广州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开标室。
6. 采购人名称:中山市东凤镇宣传文化中心
联系人:黄主任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州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地址:中山市东区东苑南路大东裕国际中心Ⅱ座15楼
邮政编码:528400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
传真:****-********、 ****-********
网站:http://www.gjjlzs.com/cn/index.asp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山分行银苑支行
账户名称:广州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银行账号:2011 0289 1920 0026 064
广州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2011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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