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昌县双溪街道妇幼保健院等4幢大楼崩塌治理工程

顺昌县双溪街道妇幼保健院等4幢大楼崩塌治理工程


顺昌县双溪街道妇幼保健院等4幢大楼崩塌治理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E****************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顺昌县双溪街道妇幼保健院等4幢大楼崩塌治理工程已由顺昌县人民政府第22次常务会议纪要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顺昌县人民政府双溪街道办事处,建设资金来自上级拨款,招标人为顺昌县人民政府双溪街道办事处,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宏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 顺昌县境内

2.2工程建设规模:本工程最高控制价约708万元,发包价为:万元(具体以补充通知为准)。

2.3招标范围和内容:顺昌县双溪街道妇幼保健院等4幢大楼崩塌治理工程,具体以招标人的工程量清单为准,招标图纸为依据;

2.4工期要求:180日历天;

2.5 工程施工质量应达到《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质量标准

2.6本项目(标段)招标有关的单位:

2.6.1咨询单位:/

2.6.2代建单位:

2.6.3监理单位:待定

2.7中标单位的税收要求在顺昌县税务局缴纳。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投标人必须具备国土资源部门颁发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乙级及以上资质;

3.2投标人必须具有合法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投标人拟担任本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市政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6项目管理班子(要求配备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材料员、质量员各一人)应为投标人单位正式职工;

3.7本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岩土工程或工程地质中级及以上职称,施工员、安全员、材料员、质量员应具有有效的建设主管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证书,安全员还应具有有效的建设主管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考核C证;

3.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3.10投标人非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11 企业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2、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信用管理暂行办法》(建市〔2017〕241号)第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及《福建省建设工程责任主体不良记录“黑名单”管理实施办法(试行)》闽建〔2016〕5 号及闽建办建〔2016〕10号的相关规定,被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施工企业在黑名单期限内不得参与国有投资(含国有投资占主导或控股地位)的房屋和建筑工程投标,被列入黑名单的建造师等主要执业注册人员在黑名单有效期内不得承接新的任务。

3.12 (1)、违反《顺政办(2012)159号》文件规定,根据闽建筑[2018]38号、闽建筑[2018]43号、闽建筑【2019】7号、闽建筑【2019】10号、闽建筑(2019) 17号,闽建筑(2019) 19号、闽建告字〔2019〕70号、闽建告字〔2019〕84号文件规定,列入“黑名单”的企业和人员不得参加投标。(2)、投标人和拟派本工程项目管理班子成员不属于《关于建立福建省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试行办法》(闽建筑法[2007]15号)文件中从业限制的法人和自然人。(3)、投标人信誉承诺。根据最高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的单位(含联合体)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均不是县级以上人民法院公告的“失信被执行人”(老赖),如果是“失信被执行人”(老赖)将被取消投标人资格或中标人资格。(4)、根据闽建筑[2018]29号文规定,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存在雷同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并按照规定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存在下列情形,视为投标文件雷同:①.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计算机的网卡MAC地址、CPU序列号和硬盘序列号等硬件信息均相同的,开标现场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除外。②.不同投标人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XML电子文档记录的计价软件加密锁序列号信息有一条及以上相同,或者记录的硬件信息中存在一条及以上的计算机网卡MAC地址(如有)、CPU序列号和硬盘序列号均相同的(招标控制价的XML格式文件或计价软件版成果文件发布之前的软硬件信息相同的除外),或者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已标价工程量清单XML电子文档除外)编制时的计算机硬件信息中存在一条及以上的计算机网卡MAC地址(如有)、CPU序列号和硬盘序列号均相同的。③.不同投标人的技术文件经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查重分析,内容异常一致或者实质性相同的。(5)、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19〕50号)自2019年7月19日起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根据《关于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闽建筑〔2019〕22号)自2019年8月16日起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持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证书的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 11 15 日至2019年 11 27 15 00 分00秒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顺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np.gov.cn/sc/)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南平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K=8%)(《关于规范政府投资小规模工程招投标活动的意见》和《福建省政府投资小规模工程施工简易招标办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9年11月26日17:00:00前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140000元

6.3. ①由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保证金户名:顺昌县人民政府双溪街道办事处会计集中核算中心;帐号: ****************638226 ;开户银行: 顺昌县农联社城关信用社),并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的备注栏注明投标项目名称“顺昌县双溪街道妇幼保健院等4幢大楼崩塌治理工程”或“招标项目编号”字样。②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适用于已实行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的地区):根据闽建筑[2014]33号有关规定,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可以采用年度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且在资格审查文件中提供使用期限内的收讫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随资格审查申请函一起递交.(收讫证明中金额应不少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保证金金额,若少于本项目规定的投标保证金应予以补足,否则视同未按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③南平市建筑企业可采用年度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且在资格审查文件中提供使用期限内的收讫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随资格审查申请函一起递交。(收讫证明中金额应不少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保证金金额,若少于本项目规定的投标保证金应予以补足,否则视同未按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④银行保函形式:原件彩色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单位电子印章)作为资格文件的组成部分(原件需在开标前现场提交)。银行保函能够通过互联网且无需任何授权即可在相应银行的官方网站验证真伪,并在保函上写明网址,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资格审查不合格。⑤投标人以担保保函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可通过顺昌县公共资源电子化保证金服务平台自助完成电子投标保函的申请开具电子保函,投标保证金提交情况以顺昌县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保证金管理系统显示结果为准,投标人可不必单独提交担保保函原件给招标人。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2019 11 27 15 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顺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np.gov.cn/sc/)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fjggfw.gov.cn)、顺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np.gov.cn/sc/)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顺昌县人民政府双溪街道办事处

地 址:顺昌县人民政府双溪街道办事处

联 系 人: 王先生

电 话: 189*****575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宏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顺昌县城南东路131号

电 话: 183*****001

联系人:曾先生

监督部门名称:顺昌县国土资源局

地址:顺昌县城南中路12号

联系电话:****-*******

交易中心名称:顺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顺昌县交通大厦十楼会议室

电 话:****-*******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治理 妇幼保健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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