涪陵鹤鸣花苑(白鹤森林公园安置房)工程第1、2标段招标公告
涪陵鹤鸣花苑(白鹤森林公园安置房)工程第1、2标段招标公告
涪陵鹤鸣花苑(白鹤森林公园安置房)工程第1、2标段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业主为重庆市涪陵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地方财政。项目已基本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地点:重庆市涪陵区太极大道
工程规模:约140000㎡
投资额:约2亿元万
计划工期:480天。开工时间:2011年7月30日前,竣工时间:2013年1月22日前。
招标范围:场平、基础、主体、支挡、小区环境、水电安装、室外内装饰、绿化等,具体以施工图和标段划分为准。
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2个标段,其中第1标段施工范围:1#、6#、7#楼、车库、小区环境和附属等,第2标段施工范围:2#、3#、4#楼、5#、幼儿园、车库、小区环境和附属等,具体详标段划分图。同一投标人只能参与其中一个标段的投标。
因项目工期紧,本次招标采用结算价下浮比例方式进行招标(即费率招标)。
3. 投标人资格和业绩要求
3.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和业绩要求:
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具备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工程招标不需报名,开标时直接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0年7月5日起,在重庆市涪陵公告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flzbjy.gov.cn)下载本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图纸、答疑、补遗、最高限价等投标截止时间前公布的所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5.2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套,递交投标文件时一并收取,如果投标人不支付,招标人有权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售后不退。
5.3本招标文件不采用邮购方式购买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1年7月25日10:30时 地点:重庆市涪陵公告资源交易中心(涪陵区行政服务中心三楼,涪陵顺江大道3路车终点站)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招标人:重庆市涪陵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涪陵区太极大道15号4号楼
邮 编:408000
联系人:黄先生
电 话:***-********
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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