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应急防洪工程招标公告
城市应急防洪工程招标公告
墨玉县墨玉镇城市应急防洪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墨玉县墨玉镇城市应急防洪工程,已由自治区批准,项目业主为墨玉县水管总站,建设资金来自自治区财政专项补助资金及地方自筹资金,招标单位为墨玉县水管总站。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墨玉县墨玉镇城市应急防洪工程,其建设内容:对靠近喀河墨玉大桥上游左岸段共布置堤线总长2.06公里,根据《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SL252-2000),工程等别为Ⅳ等,工程规模为小(1)型;依据《堤防工程设计规范》GB50286-98的规定,防洪标准为30年一遇,防洪堤防的级别为3级。本工程共划分为3个标段,其中:第一标段、第二标段为施工标段,第三标段为:施工监理。
3. 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3.1 第一、二标段(施工标)要求投标单位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或水工堤防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并具有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新疆水利厅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从业单位登记备案核准证》,要求具有近五年完成的至少两项类似性质和复杂程度的施工的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第三标段(监理标)要求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的监理单位,并具有新疆水利厅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监理从业单位登记备案核准证》。
3.2 本工程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1年7月13日至2011年7月19日,每日上午9:30时至13:30时,下午16:00时至20: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新疆新咨工程咨询公司和田分公司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法人代表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购买招标文件。
4.2 施工招标文件每套售价叁仟元整(3000.00元)/每个标段,监理标段招标文件每套售价壹仟伍佰元整(1500.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11年8月2日9:30—10:00时,地点为:墨玉县水利局旧楼三楼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单位不予受理。
6.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墨玉县水管总站
地 址:墨玉县古则南路25号
联 系 人:如则麦麦提?萨柯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新咨工程咨询公司和田分公司
地 址:和田市北京西路60号
联 系 人:丛焱 电 话:139*****1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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