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政府彩石街道办事处南宅科村房屋立面粉刷及附属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济南市】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政府彩石街道办事处南宅科村房屋立面粉刷及附属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标包 | 货物服务名称 | 数量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本包预算金额(最高限价,单位:万元) |
A |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政府彩石街道办事处南宅科村房屋立面粉刷及附属工程 | 1 | 1、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2、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合格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项目负责人: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建筑专业),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4、根据财库(2016)125号文的规定,各供应商需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信用记录,并打印网站查询结果的截图。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334.8846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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