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度质量检测中心部分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2019年度质量检测中心部分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南京平川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平川”)受南京市江北新区建设和交通工程质量检测中心(单位名称,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就2019年度质量检测中心部分设备采购(项目名称)进行国内招标,兹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1、项目编号:NJPC-********
2、项目名称:2019年度质量检测中心部分设备采购具体内容详见项目需求清单。投标报价超过预算价的为无效投标。
3、供应商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并提供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3.1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六个月内的会计报表或者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后附件);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3.2 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1)供应商营业执照范围包括本次招标内容;
3.3 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4、报名信息
(1)现场勘查时间及地址: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年11月20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地址:南京市浦口区江浦街道浦口大道11号明发新城中心2栋1单元1212室,请有意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按时前往考察现场;本次采购只接受按时参加现场考察并参加答疑的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以现场签到薄为准)。
(2)现场勘查签到携带资料:单位介绍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文件提供:500元/份,售后不退。
(3)报名联系人:夏工联系电话:158*****057
(4)集中考察或答疑:采购人不组织,供应商可自行联系采购人。未考察现场或考察工作不详细的供应商成交后,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理由而向采购人提出任何索赔或其他要求,对此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并将不作任何答复。
5、投标保证金数额及交纳办法:供应商应从本单位账户支付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仟元整。采取网银、电汇、银行支票、本票、汇票形式交纳(拒绝其他任何形式交纳)。银行本票、银行汇票、转账支票原件必须随响应文件一并递交。
保证金收款信息:(网银、电汇、银行支票、本票、汇票。)
收款人:南京平川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收款账号:********0899
开户行:中国银行南京化学工业园支行
6、投标文件份数:一式叁份(壹份正本、贰份副本),每份纸质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7、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1)投标文件开始接收时间:2019年11月25日 上午9:00
(2)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9年11月25日上午 9:20
(3)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及开标地点:地址:南京市浦口区江浦街道浦口大道11号明发新城中心2栋1单元1212室
(4)投标文件接收人:南京平川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夏工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是否接受进口产品:不接受。
10、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1)采购单位联系人:刘主任
联系电话:189*****296
(2)代理单位项目负责人:夏工
联系电话:158*****057
标签: 质量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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