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区企业第三方监督性环境监测项目招标公告
园区企业第三方监督性环境监测项目招标公告
园区企业第三方监督性环境监测项目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中汇冠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晋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境保护与建设管理部委托,对下述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单位参与投标。
一、项目名称:园区企业第三方监督性环境监测项目
二、项目编号:GHGP2019-1008F
三、招标内容
1、本次招标共1包。
2、招标范围:具体报价范围、招标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招标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详见招标文件。
3、服务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4、预算金额:*******.00元
5、服务期限:响应甲方要求
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有关环境质量监测规范标准。
四、参与投标的企业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投标人需具备省级或省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8、投标项目负责人需具备环境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投标单位购买招标文件需携带的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若三证合一只需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投标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
3、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4、省级或省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5、被委托人环境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
6、提供2018年度由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有效的财务审计报告(开业不满一年的提供财务报表);
7、提供2019年投标截止日期前连续3个月投标单位缴纳税收的凭证(完税证明)(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任意一种)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
8、提供2019年投标截止日期前连续3个月投标单位社保缴纳的凭证(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则须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9、投标单位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国政府采购网”中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截图;
以上报名资料均须携带原件同时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2套(须装订成册),原件预审后返还。复印件留存,否则可能被拒绝。
注:以上资质的符合性审定以评标委员会评标结论最终认定为准。
六、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及地点
1、领取时间:2019年11月18日至2019年11月22日止,上午:09:00-12:00,下午:13:00-16:00(法定节假日除外)
文件费:500元/本,文件售后不退。
2、领取地点:中汇冠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招标部
3、未进行领取登记的投标单位,其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七、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投标地点及开标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12月9日15时
2、开标地点:中汇冠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招标部
3、开标时间:2019年12月9日15时
八、公告的发布媒介:《中国山西政府采购网》
九、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采购人:晋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境保护与建设管理部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176*****047
代理机构:中汇冠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靳女士
联系电话:****-*******
注:本招标文件所表述的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中汇冠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11月17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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