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江夏区路灯管理所路灯维修材料采购项目二期
2019年江夏区路灯管理所路灯维修材料采购项目二期
招标公告
依据江夏区政府采购计划执行确认书(夏财采计【2019 】01096 号)要求,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武汉市江夏区路灯管理所的委托,对“2019年江夏区路灯管理所路灯维修材料采购项目二期”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2019年江夏区路灯管理所路灯维修材料采购项目二期
2、项目编号:大华政采【2019 】076
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4、采购预算:51.2015万元
5、期限(工期):合同签订后90个日历天
6、保期:1(年)
7、采购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二、供应商磋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的条件;供应商在中国工商管理机关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及相应经营范围,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 供应商须在本地设有完善的服务体系能提供本地化技术服务(在招标地点设有售后服务场所)。
3. 供应商必须提供近三年来(2016年11月-至今)完成类似项目的业绩证明文件(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
4. 截止本公告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及其他有关网站,有关于企业不良行为记录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加本次投标。
5. 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自行提供书面声明)。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1、磋商文件获取时间:自2019年11 月18 日起至2019年11 月22 日止,每天9:00- 17:00时(节假日除外)。
2、磋商文件获取地址: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武汉市江岸区后湖塔子湖越秀星汇君泊花园3期A栋23楼)
3、供应商报名须携带资料:一次性提交“二、供应商磋商资格要求”的资料原件及加盖公章胶装成册的复印件和法人授权委
托书及身份证原件前来报名(复印件需加盖公司公章)。资料不齐或未提供的,本次报名将被拒绝。报名前请电话联系邹
勋:158*****629。
四、竞争性磋商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及投标截止时间
送达地点:武汉市江夏区和平农庄度假村别墅区服务前台会议室
截止时间:2019年11月28 日10时 00 分
五、竞争性磋商开始时间及地址
开标时间:2019年11月28 日10时 00 分
开标地点:武汉市江夏区和平农庄度假村别墅区服务前台会议室
六、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发布。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武汉市江夏区路灯管理所
地址:江夏区熊廷弼路156号
联系人:孙清
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名称: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江岸区后湖塔子湖越秀星汇君泊花园3期A栋23楼
联系人:邹勋
电 话:158*****629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武汉市江夏区政府采购办公室
联 系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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