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惠州支队零星工程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惠州支队零星工程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惠州支队零星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惠州支队零星工程项目,经项目审批部门批准立项(后营[2015]93号、后营[2017]45号),现已具备招标条件,并按核准的意见进行公开招标。
工程编号:按照《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工程编号
一、招标工程简介
(一)工程名称: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惠州支队零星工程项目
(二)招 标 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惠州支队
(三)建设地点:惠州市惠城区文华二路90号
(四)工程造价:*******.1元
(五)工程规模:
(1)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惠州支队机关办公用房改造工程项目:建设地点在文华二路90号,项目投资总额为294075.83元,具体包括:一是对支队部门业务办公室进行装修改造;二是对部分休息室进行修缮;三是对各部门卫生间进行拆除重建;
(2)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惠州支队机关单身干部宿舍楼修缮工程项目:建设地点在文华二路90号,项目投资总额为600000元(其中:建安费预算501901.36元,工程建设其他费50000元,工程预备费78098.64元),具体内容为:一是将现单身干部住用部分套间客厅进行隔断,增加一间宿舍;二是室内内墙体批荡翻新;三是更换现有老式木门;四是楼梯间墙体,阳台墙体贴瓷片;五是对部分卫生间进行改造翻新。
(3)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惠州支队机关围墙及车库建设工程项目:建设地点在文华二路90号,项目投资总额为500000元(其中:建安费预算456948.91元,工程建设其他费15000元,工程预备费28051.09元),具体内容为:一是将东侧围墙进行拆除重建;二是在支队南侧建设车库;三是对现支队车库进行修缮。
(六)招标范围及内容: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和有关资料及说明,包括:装饰装修工程、给排水工程、安装工程、电气工程的施工及保修等(具体施工内容以招标人提供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七)质量及工期要求:质量等级为合格,工期为90日历天。
(八)资金来源:支队自筹。
二、报名条件
(一)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无外资、港澳台背景)。
(二)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三)投标人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或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同时招标项目施工现场配备的最基本的管理班子人员必须要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1人(省外须壹级注册建造师)、施工员1人、质量检查员1人、安全员1人。
上述人员均不可兼任于其他项目或与其他项目重复,各投标人可根据自身条件和工程实际情况增加和增派相关专业人员,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人要求通过资格审查的公开招标的投标人至少7家,才符合本项目招标要求。
(四)投标人应在惠州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办理并通过信用信息录入,拟派驻本工程的项目班子成员必须是惠州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录入的对应岗位人员。
(五)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的“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三、报名方式及报名时间
本工程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具体的操作流程见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zyjy.huizhou.gov.cn/)发布的《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交易平台操作指南》。具备上述报名条件的投标人可在《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报名开始时间起至报名结束时间内按以上操作规程进行本工程的投标报名。电子交易全程适用《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惠州市公共资源相关电子交易规则的通知》(惠府〔2014〕167号)。
四、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2.5万元(按本工程总造价的2%确定,最高不超过80万元),投标保证金缴交证明复印件装订在投标文件中,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4.1采用转账、汇款形式的(由招标人委托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代为收取):
(1)投标人在建设工程交易平台打印缴纳投标保证金通知书,并应按照《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注册地的基本账户转账到投标保证金缴纳通知书中指定的子账号。非投标人或非投标人基本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2)严禁投标人采用EFT系统(广东金融结算系统)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如果采用此方式导致建设工程交易平台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缴纳信息,视为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由此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3)投标保证金将在按规定中标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通过网上银行退还至未中标的投标人原汇款账号(含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并扣除转账手续费),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后三个工作日内通过网上银行退还至中标人原汇款账号(含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并扣除转账手续费)。
4.2采用银行保函、保证保险形式的:
(1)采用上述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该证明文件原件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单独密封递交,其复印件装订在投标文件中。且投标人应按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要求上传投标保证金证明文件扫描件(采用电子保函、电子保证保险的,应当采用电子数据形式上传),否则投标无效。
(2)未中标的投标人上述投标保证金证明文件原件将在按规定中标结果公告发布后三个工作日内由招标人退还给未中标的投标人,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证明文件在签订合同后三个工作日内由招标人退还给中标人。若投标人未领回上述投标保证金证明文件的,则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在保障期限到期后自动失效。
(3)采用保险形式的,保费应从投标人注册地的基本账户转出。
(4)采用上述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该证明文件有效期必须等于或大于本项目投标有效期,否则为无效。若投标有效期延长的,投标保证金证明文件有效期相应延长,且延长后的有效期应满足前述要求。
五、获取招标文件、图纸的方式
通过网上报名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获取(发售)招标文件开始时间至获取(发售)招标文件结束时间期间内从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交易平台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等资料。
招标文件每份人民币500元,投标人应在现场递交书面投标文件同时向招标代理缴纳,售后不退。
六、答疑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一)答疑时间:已通过网上报名的潜在投标人存在疑问的,应按照《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投标人提出问题截止时间前进行网上询疑。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应在《招标日程安排表》中招标人网上澄清截止时间对投标人提出疑问予以网上发布答疑。
(二)网上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投标人应在《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网上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建设工程交易平台提交投标文件。
(三)开标时间:按《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开标时间进行开标活动。
(四)开标地点:按《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开标地点开标。
七、开标评标程序
(一)投标人电子签到。投标人代表必须是交易员,投标人的交易员凭有效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开标会(逾期不予进场),并且进行电子签到。投标人不派交易员参加开标会的,视作同意开标结果。
备注:电子签到时投标人出示的身份证件在第二代身份证阅读器未能读取信息(含身份证失去磁性、临时身份证未与公安机关出具的重新办理身份证回执原件同时使用的)或本人与建设工程招投标业务系统显示信息身份不相符的,视作同意开标结果。
(二)确定正式投标人。按照《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惠州市公共资源相关电子交易规则的通知》(惠府〔2014〕167号)执行,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交易平台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的编制及上传的网卡地址、IP地址、硬盘序列号、软件序列号的特征码和投标文件内容进行检测。经检测存在同一网卡地址、IP地址、硬盘序列号、软件序列号和投标文件异常一致的均作为无效投标文件不得进入下一程序,同时报告招标投标监督管理部门予以查处。通过符合性、有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成为正式投标人。
(三)本工程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依次对工程质量、投标报价、施工组织设计、投标单位业绩等情况,进行定量评审和比较。
(四)查验企业审查资料。
1、企业审查资料内容:
(1)投标报名回执表(从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交易平台打印,格式不得更改);
(2)信用承诺书(从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中心下载编制,格式不得更改,正本须提交原件);
(3)营业执照副本;
(4)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副本;
(5)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6)投标代表若是法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若是被授权人须提供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投标代表必须是交易员);
(7)交易员有效身份证;
(8)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9)施工员、质量检查员提供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证,安全员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10)市外企业应在惠州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办理并通过信用信息录入的网页截图打印件,拟派驻本工程的项目班子成员必须是惠州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录入的对应岗位人员的网页截图打印件;
(11)投标人需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查询”的网页截图。
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查询的未被列入的“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的网页截图。
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search/cr/)查询的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网页截图。
(招标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现场再次查询,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若有相关不良记录,则按无效标处理。)。
(12)对本项目保密的承诺书,格式自拟。
以上资料必须用A4纸张进行复印并装订成册,提交一式三份(正本一份、副本二份,逐页加盖公章,并在每册首页的右上角加盖正本或副本章),同时提交原件备查(资料原件无法提供者,投标无效)。
2、企业资料密封包装与标识:
(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公告的要求提供企业资料,并将企业资料复印件及原件一起共用一个不易损坏的包装袋进行密封包装(注:交易员的身份证原件除外)。所有包装的封口骑缝处需加盖投标人公章和法人代表或其授权委托人的签字或签章。
(2)密封包装外表面应写明:
招 标 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惠州支队
工程名称: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惠州支队零星工程项目
投 标 人:(全称,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签章)
(3)如果因递交投标企业审查资料迟到或在递交过程中遗失,或未按上述规定进行包装、密封、标记的,将按自动弃权处理。
(五)确定中标候选人。取总分排名前3位且通过企业资料审查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若评标排名前3的投标人,出现企业资料审查不通过时,按后面排名先后顺序往前递补)。确定中标候选人后,其余投标人的企业资料不再进行审核。
八、按照惠州市《关于房建市政类施工监理项目推行信用承诺制优化招投标活动流程的通知》(惠市公易委办函〔2018〕6号)及相关文件规定,对提供伪造虚假证件、冒名顶替参加会议、存在重复报名或者报名后不进行网上填报价、不缴交投标保证金、不在网上递交标书及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等情形,记入不诚信记录,并向行政监督部门推送,不诚信行为一经行政监管部门认定,实施联合惩戒。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如公告详细内容有不一致者,以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告为准。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惠州支队
联系人:张股长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单位:陕西华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周小姐 联系电话:****-*******
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话:****-*******
项目名称 |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惠州支队零星工程项目 | 工程编号 | 惠公易建市直[2019]137 |
---|---|---|---|
报名开始时间 | 2019-11-18 09:30:00 | 报名结束时间 | 2019-11-24 16:30:00 |
获取(发售)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19-11-18 09:30:00 | 获取(发售)招标文件结束时间 | 2019-11-24 16:30:00 |
投标人提出问题截止时间 | 2019-11-25 16:30:00 | 招标人网上澄清截止时间 | 2019-11-26 16:30:00 |
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 | 2019-12-10 16:30:00 | 投标(网上报价)截止 | 2019-12-10 16:30:00 |
现场递交报名资料开始时间 | 现场递交报名资料截止时间 | ||
现场递交投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19-12-11 08:30:00 | 现场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19-12-11 09:30:00 |
开标时间 | 2019-12-11 09:30:00 | 开标地点 | 4号开标室(市直交易中心) |
评标时间 | 2019-12-11 09:30:00 | 评标地点 | 1号评标室(市直交易中心) |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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