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水三路(新工一路——规划路)市政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两水三路(新工一路——规划路)市政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ZRXGK*******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两水三路(新工一路——规划路)市政工程项目已由随州市曾都区发展和改革局随曾发改发【2019】19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湖北曾都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代理机构为随州市瑞兴招标事务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曾都经济开发区首义社区
2.2 本招标项目的建设规模:两水三路道路硬化项目建设标准为城市主干路,路线全长870米,道路红线宽为45米,道路采用三幅路断面型式,主路双向4车道。配套完善排水工程、照明工程、交通安全设施及绿化工程。
2.3 本招标项目的合同估算价:1065.72万元
2.4 本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27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19年12月。
2.5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施工图纸、预算交底(若有)、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工程施工
2.6 本招标项目的标段划分(如果有): 1个标段
2.7 其他:质量要求到达合格标准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申请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并满足以下资格条件。
3.1.1申请人应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和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
3.1.2申请人应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信誉状况良好。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或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没有押证管理和在建工程。有劳动养老证明的企业在册八大员(施工员、材料员、安全员、质检员或质量员、造价员或预算员或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料员、机械员、劳务员)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配备并齐全、没有处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投标时间内。
3.1.3申请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2016、2017、2018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的单位若有或应有按最近的年份提供)。
3.1.4 类似项目是指:申请人近五年(2014年9月至2019年9月),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独立完成过1 项施工合同额10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综合工程业绩(含道路、排水、绿化等工程)(类似项目描述)的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招投标管理机构官网上中标公示截图并加盖申请人公章资料原件等文件。
3.1.5信誉要求:①未被责令停业;②未被官方暂停或限制投标或取消投标资格;③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④近三年以来无官方围标串标违法记录,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发生、无重大经济纠纷记录;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自行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并提供,出具截图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以后);⑤提供本公告发布后的“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查询结果,投标人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的,其投标申请无效。
3.2 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9家)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请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委托人于2019年11 月 18日至2019年11 月 22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持身份证原件到曾都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公楼五楼)购买招标文件,购招标文件时另须提供下列证件原件:
①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授权委托书(被授权委托人须为拟派本项目的建造师,授权委托书必须附有法人代表和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必须为打印,注明联系电话和QQ邮箱);②《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③《银行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2016、2017、2018三个年度无亏损的财务审计报告;④拟派建造师注册证书、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身份证,八大员资格证书及身份证,拟投入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中级及以上工程类职称证书、身份证;法人代表不得兼任上述项目班子成员;⑤企业业绩证明(施工合同、中标通知书、竣工验收证明资料和可查询的招标网上中标公示截图);⑥企业纳税证明、企业社保登记证和社保资料、申请人为上述项目班子交纳的2019年1月至今的社会养老保险明细的证明资料及劳动合同;⑦信用信息查询记录截图下载件。⑧申请人资格要求中的资料。
上述复印件标注“与原件无误”字样并加盖公章后,一并提交,上述资料不完整的、彩色打印件、彩色复印件作为原件的,招标代理单位不接收其投标报名申请,以上提供的资料虚假的,不能成为本项目合格投标申请人,并承担相应责任。
报名成功后,招标代理人在要求的时间内发售招标文件,图纸等技术资料提供电子版,如需要图纸等技术资料纸质版的,请自行付费在复印店复印。
5.2招标文件收取工本费。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9年11 月 28日9时00分。地点为曾都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公楼三楼会议室),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申请人代表,须为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或拟派本项目建造师。法定代表人递交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二代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拟派建造师递交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二代身份证。
6.2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同时,须一次性按资格预审文件要求提供相关原件由评审委员会审查。
6.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7. 其他事项说明
申请人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书应根据本项目资格预审文件的要求编制完整。申请人必须保证其提交所有资料的真实性及准确性;若招标人经实地考察或其他方式,发现且有充足的理由证明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为虚假材料,招标人将取消其投标申请资格并报当地建设行政监督(主管)部门。
8.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湖北曾都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 系 人:李欣 联系电话:155*****788
招标代理机构:随州市瑞兴招标事务有限公司
地址:随州市城南新区御山墅4号楼一单元404室
联 系 人:张经理 联系电话:****-*******、133*****178
2019年11月13日
标签: 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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