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电场29.75MW变电站无功补偿设备招标公告

风电场29.75MW变电站无功补偿设备招标公告

中广核广东台山上川岛三期分水岭风电场29.75MW变电站无功补偿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中广核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作为中广核广东台山上川岛三期分水岭风电场29.75MW变电站无功补偿设备采购项目的招标人已具备招标条件。中信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中广核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中广核广东台山上川岛三期分水岭风电场29.75MW变电站无功补偿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合格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以及具有生产、销售能力的生产厂家均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1.项目简介
(1)招标项目名称:
中广核广东台山上川岛三期分水岭风电场29.75MW变电站无功补偿设备采购项目
(2)招标项目概况:
中广核上川岛分水岭风电场工程位于广东省台山市川岛镇上川岛,风电场总装机容量为29.75MW,安装35台850kW风力发电机组,风力发电机出口电压为690V。风电机组经35/0.69kV箱式变压器升压至35kV,经2回35kV集电线路送至110kV变电站35kV母线,经主变升压至110kV后送至110kV上川站。
2.招标范围
中广核台山上川岛分水岭风电场升压站工程35kV动态无功补偿与谐波治理装置(SVG型)设备采购及正常运行所必需的附属装置的设计、制造、试验、包装、运输、交货、提供工厂图纸及资料,以及现场安装调试技术服务等工作。
具体详见第II卷 技术条款
3.投标人资格
合格的投标人应是满足资质要求的国内生产企业。国内生产企业应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财务实力、技术能力和生产经验。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1) 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产品及服务的企业。
2) 投标人必须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财务、技术、厂房和生产能力,能按招标文件的要求供货,可承诺和履行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
3) 应有生产招标货物或类似货物的历史和业绩,具有独立开发、设计、制造招标设备的成功经验,且必须成功运行3年以上。
4)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 必须通过ISO9000系列或同等质量体系认证和3C认证。
6)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承担本项目设备的制造和供货。
7) 近三年有五个及以上成熟风电场的产品运行经验,且在近三年未发生严重质量事故。
*以上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所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且与投标人主体一致,否则在评标时做废标处理。
4.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详见技术条款)。
5.招标文件的获取:投标人请与中信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取得联系,由经办人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在下列时间从下列地址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电子版与书面版同时提供,如电子版与书面版有差异,以书面版为准。
(1)时间:2011年7月6日至2011年7月12日(节假日除外)
上午9:00至11:00,下午2:00至4:00(北京时间)
(2)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1号友谊宾馆苏园17单元2层
邮编:100873
6.招标文件售价
本套招标文件(包括电子版)的售价为:¥1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仟元整,此款须在获取招标文件之前或同时以现金的形式交付。招标文件售后一律不退。如需邮寄(包括图纸),每套加收人民币100元。
7.开标时间:2011年7月27日上午10:00时
8.开标地点:北京和平里大酒店会议室(地址:北京东城区和平里北街16号)
9.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须在2011年7月27日上午10:00时(北京时间)之前送达开标地点,并交付给中信国际招标有限公司。逾期收到的投标书将被拒绝。不接受邮寄方式提交的投标书。
10.投标保证金
*提交方式与时间应满足招标文件投标须知中关于投标保证金的规定。没有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拒绝。保证金不足,将做废标处理。
11.保密要求
投标方应对招标方直接或间接提供的与招标文件相关的所有文件、数据和其他资料进行保密,无论上述资料是在投标前、投标过程中或投标结束后取得,除非得到招标方的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招标人:中广核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信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宇洁
电话:***-********, 138*****190
传真:***-********
Email:zhangyj@biddingcitic.com

标签: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中信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返回首页

收藏

登录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