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2020年新年音乐会服务供应商招标公告

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2020年新年音乐会服务供应商招标公告


关于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2020年新年音乐会服务

供应商采购方案征集公告

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征集人”)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以下简称“应征人”)就征集人所需以下项目进行方案征集,征集人将择优选定中选人,欢迎符合条件的应征人前来参与方案比选,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名称:2020年新年音乐会服务供应商采购

(项目公告编号:********)。

2、内容:2020年新年音乐会服务供应商采购

二、应征人必须具备的条件:

1、应征人必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成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相应的经营范围且其注册资金或净资产(所有者权益)必须不小于【1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

2、应证人在最近三年内未因自身任何违约、违法行为及违反商业道德的行为而导致取消参选资格、合同解除或败诉(盖章);

3、为保证服务质量和及时性,供应商应在上海设有常驻机构,同时具备在上海以外地区服务的能力;

4、供应商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专业技术能力和演出策划及多媒体制作的能力;

5、供应商须有与上海交响乐团或其他交响乐团合作的经验或独立举办、实施过交响乐演出的经验,了解、熟悉与剧院的合作流程;并提供成功案例的介绍说明、合同复印件等材料;

6、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报名时必须提交的证明材料(含上条必须具备条件):

1、包括但不限于现行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银行账户信息、承接过类似项目的案例、业务经营许可证、专业资格、资质证书、授权代表的身份证等复印件及其他有关资格证明文件(第二款所指各类必备条件的证明文件)。以上文件均需加盖公章,复印件需注明“与原件一致无误” (上述资料需同时提供U盘)。

2、公司简介

3、保密声明:应证人在购买征集书时,应按采购人要求提交一份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承诺声明,声明其不论中选与否,均不向新闻媒体或任何机构、个人泄露本次采购项目涉及的任何信息或材料。保密期限为自签订保密承诺声明之日起60个月。

第二条、第三条要求内提供的报名文件请装订成册,散装概不受理。

四、征集书的索取方式:

1、应征人可携相关证明材料到上海市中山南路1号16层报名索取征集书。

2、索取时间:自11月18日至11月22日(节假日除外)上午09:00-11:00,下午13:00-16:00,在上海市中山南路1号16层持单位证明(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书)索取,每个自然月的最后一个工作日请于15:00前前来索取。

3、索取征集书的应征人将被登记备案,未索取征集书并登记备案的应征人均无资格参加此次应征。

4、上述项目征集服务费:300元人民币(含增值税),售后不退。缴纳征集服务费后可申请开具电子发票。支付方式:POS机刷卡、支付宝或微信扫码。

五、联系方式:

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采购中心

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路1号16层

电话号码:021-********

联系人:夏老师

六、举报邮箱:【tbcgjp@cpic.com.cn】

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采购中心

2019年11月18日


采购人:太平洋保险集团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征集 供应商 音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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