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湖植物园绿地管养(专类园C标)招标公告
仙湖植物园绿地管养(专类园C标)招标公告
一、项目概况 | 本项目位于深圳市罗湖区仙湖植物园红线内,主要是对园区内公共绿地、各专类区、园内道路(不含主园道路面卫生)、铺装场地等区域进行绿化养护与日常维护工作,本标段养护面积*******平方米。中标方须自行解决与绿化管养保洁相关的一切事宜(包括管养保洁车辆在该区域内通行、人员上下班、管养保洁材料存放、用水用电、管养保洁人员基地及其他管养保洁问题),按照国家及地方相关规定做好安全文明施工措施,不得在管养保洁区域内堆放材料及作驻扎生活基地,严格按照安全规范相关规定采取预防事故的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及周边安全。 | ||||||||||||||||||||||||||||||||||||||||||||||||||||||||||||||||||||||||||||||||||||||||||||||||||||||||||||||||||||||||||||||||||||||||||||||||||||||||||||||||||||||||||||||||||||||||||||||||||||||||||||||||||||||
二、服务范围 | 服务范围 本项目包括了仙湖植物园该标段范围内的公共绿地和专类区(园)等,具体管理区域包括:保种基地(科普园)、阴生园、蝶谷幽兰、药园、蕨园、苏铁园(含宝巾路苏铁园苗圃基地)、林果场大棚、林果场及山林等。服务包括:植物养护(含草坪、灌木、乔木、草本花卉、水生植物、垂直绿化、屋顶绿化、悬挂绿化、盆栽植物等);植物园内各类设施的保洁及维护(含垃圾筒、果皮箱等卫生设施、护栏、护树设施、灯光及各类电气设施、座椅、指示牌、宣传牌、警示牌等标识系统等);植物园建筑及构筑物的地面保洁及立面清洗(含亭、台、楼、榭、登山道、挡土墙、花基、围墙、大门、小品、雕塑等);非主园路及铺装的保洁(各级园路、活动广场、入口广场、停车场等);水体及给排水系统(含给水系统、喷灌系统、排水沟及防洪设施、喷泉、水池、溪流、湖等)的养护和维护管理;其他园林设施的清洁维护。 标段各等级养护面积
仙湖植物园绿地管养等级明细表(专类区C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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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服务期限 | 服务期限 本项目服务期限为1年,即365个日历日,时间从2020年1月1日起算,如未能在此之前完成招标,将以招标完成签订合同之日起算。合同一年一签,续签与否根据采购方对中标方的综合评价后决定,最多可续签至第三年。 在合同期内,因市政府对绿地管养经费进行调整或其他客观因素导致必须进行重新招标时,在完成新招标后,中标方需无条件配合采购方终止服务合同。 | ||||||||||||||||||||||||||||||||||||||||||||||||||||||||||||||||||||||||||||||||||||||||||||||||||||||||||||||||||||||||||||||||||||||||||||||||||||||||||||||||||||||||||||||||||||||||||||||||||||||||||||||||||||||
四、服务标准及要求 | 服务标准及要求 (一)基本标准 养护标准参照《园林绿化管养规范》(DB440300/T6-1999)、《公园园容绿化管理规范》(SZDB/Z 205—2016)、《综合公园管养维护要求》(SZDB/Z 81-2013)、《园林绿地病虫害防治规范》(SZDB/Z 195-2016)、《薇甘菊防控技术规范》(SZDB/Z 191-2016)、《古树名木管养维护技术规范》(SZDB/Z 190-2016)、《仙湖植物园公共绿地管养规定》等相关要求执行。 (二)企业要求 1、本标段含有专类园、保种基地,投标企业需具备足够的植物学、园林绿化等相关专业的专业队伍予以作为技术保障。 2、投标企业近三年在深圳市内有相关的绿化管养经验。 3、投标企业具有一定规模,有从事绿化管养及环境保洁的固定员工,并根据劳动法具备相应的社会保障;公司必须有详细的管理规章制度。 4、投标企业承诺按照采购方要求配备相应的人员、养护物资、机械设备、工具用品等,以保障该标段的养护效果达到预期水平。 5、接受深圳仙湖植物园管理处及相关部门的作业质量标准、作业规范要求、管理和检查考评,制定内部每月考核方案,开展定期考评和日常巡查考核,并配合做好管养保洁区域迎检等工作。 6、中标方派遣到仙湖植物园工作的人员,其劳动合同等由中标方直接负责,与采购方不发生任何劳动关系,各工种工资标准应达到市场平均水平或以上,确保人员薪资及素质。中标方应在下月20日前发放上月工资,不按要求发放员工工资或累计2月不按时发放工资,第二年将不续签合同,且不得参与下一年采购方的绿化养护项目投标。 7、为确保项目质量,中标方不得转包、分包,如发现转包或分包,除终止合同外,索赔中标总价的15%作为重新招标和停工所造成的损失的补偿。 8、中标方因机械、工具或技术、劳力等跟不上管理养护需要影响工作,未达到管理养护质量标准或不合格的,经检查第一月不合格的,采购单位要求中标方限期整改,第二月仍不合格的,采购单位有权单方终止本合同,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由中标方承担。 9、如中标方无法按采购单位绿地管养与清扫保洁相关规范要求进行管养保洁,采购单位有权进行应急处理并根据情况对中标方从重扣罚,或中标人因其他本身因素不能保质保量准时完成本养护内容,采购单位有权进行应急处理,所产生的费用由中标方承担,并根据情况对中标人给予处罚。 10、中标方一线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工作人员需按人员配备要求到岗,中标方擅自更换在采购单位专门负责管养技术人员的,采购单位有权单方终止本合同,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中标方负担。 11、中标方必须作好日常养护、技术工作记录、进行养护资料的整理和编制等工作,进行每月汇总,提交采购单位相关管理部门。 (三)标段人员要求 本标段人员基本组成包括项目经理、现场主管、技术员、司机、水电工、盆景师、绿化工、保洁工等工种,共计74个岗位,除项目经理外,其余人员均需常年驻园服务,具体要求如下:
1、上述岗位安排表为全年(包含周六日、法定节假日)每天的岗位数量,中标公司必须按照岗位数量配备人员,确保每个岗位人员到位,不得以任何原因出现缺岗缺人情形。 2、人员着装配备要求:中标公司须为员工提供统一舒适纯棉的工作服装,春夏季4套以上,秋冬季2套以上,工作服需有反光条及明显标志,佩戴工牌(注明人员姓名、编号、相片、岗位等信息)。 3、中标方须成立8人以上的标段应急队,做好防台风、防汛、防寒等自然灾害及森林火灾等应急工作及标段内乔木迁移、死树清理、设施迁移及植物园设施设备搬运等零星工作,接受采购单位的调配和指挥。 4、中标方需配备12人以上取得高空作业资格证的人员,负责标段范围内的高空作业。 5、配备足额人数的水电工,持证上岗由仙湖植物园水电组统一调配负责维护植物园用水、用电设施。 6、标段人员在园内不得使用电动车、自行车等交通工具,中标方需配备12座以上电瓶车,作为日常现场主管巡查、接送工人交通工具。驾驶人员必须取得电瓶车特种车辆驾驶资格证。 7、员工不得在景区内抽烟、光膀子,工作时间内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如玩手机游戏、看视频等;不得伤害游客安全,不得对游客粗鲁、鲁莽及发生口角等。 8、为便于工作,中标方可申请标段主管在仙湖植物园员工饭堂用餐,所需费用由中标方负责。 9、员工劳动保障要求: (1)中标方必须与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2)中标方必须遵守《劳动法》相关规定为员工购买保险,并按相关规定支付高温补贴、特殊工种费用等。 (3)为确保管养队伍的稳定性及整体专业水平,水电工、技术员工资标准不得低于月薪6000元每人,一线工人工资标准不得低于月薪3600元每人,加班费另计,其他各岗位人员工资水平不得低于市场同等岗位工资水平。 (4)中标方必须保障员工正常休息时间,因工作需要进行加班的需严格按照《劳动法》支付延时加班、节假日加班费用。 10、现场主管、各区域组长需随身配备工具包,包括枝剪、小锯子、铁丝等常用园林工具。 11、开放式专类园人员在岗时间为7:00-11:00及14:00-18:00,保洁工人在岗时间为:7:00-18:00,保洁岗人数不低于人10人。封闭式管理的专类园根据所在管理部门要求确定。 12、各区域一线工人需错开调休,绿化工日常到岗率按85%计算(用于人员日常轮休),保洁工按100%。周六日、法定节假日、农历初一、十五、佛教节日、园区大型活动等需全员在岗,特殊活动需另行增加人员,以增加保洁力度,增岗及加班产生的费用包含在投标总报价中不再另外计算。 13、标段各区域定员定岗,不得随意变动,如因工人辞职、长期请假等原因,需在5个工作日内按岗位要求补充相应的人员数量,否则按缺岗处理。 14、中标方需在每个月月底提交下月各区域人员上班调休安排表到标段管理部门。每天上报各区域在岗人员情况。 15、在实施绿地管养过程中,中标方须服从采购单位的指挥和合理调整。相关人员不称职、不符合植物园的要求,采购人有权要求更换。 (四)绿化要求 1、参照《园林绿化管养规范》(DB440300/T6-1999)、《公园园容绿化管理规范》(SZDB/Z 205—2016)、《综合公园管养维护要求》(SZDB/Z 81-2013)、《园林绿地病虫害防治规范》(SZDB/Z 195-2016)、《薇甘菊防控技术规范》(SZDB/Z 191-2016)、《古树名木管养维护技术规范》(SZDB/Z 190-2016)、《仙湖植物园公共绿地管养规定》等相关要求执行。 2、水肥管理:根据植物生长需要加强淋水和施肥。 浇水:根据植物的生长状况,适度浇水;秋冬等干旱时节,沿路植物、山体植物等需用水车浇灌,保证标段内植物无缺水现象。 施肥:按照采购方提出的年度用肥计划(附各标段全年用肥量清单),分春(3-4月)、冬(10-11月)两季进行集中施肥。3-4月植物根系生长旺盛,以施半速效肥为主,如腐殖土等;10-1月植物根系生长缓慢,以施有机肥为主。中标方需按照清单量根据中标方需求分批次提供相应的肥料,并经所在标段管理部门验收签字后,在当月管养费中支付所验收的肥料费用。全年肥料、基质等购置费用不低于20万。 3、病虫害防治:做好病虫害巡查、监测及防治工作。中标方按照采购方提出的年度病虫害物资需求,在2月底前将全年的病虫害物资采购到位,并经植物园植保专业人员及管理部门验收签字后统一存放在指定仓库。按照植物园植保专业人员提出的防治建议领取物资,及时进行病虫害防治工作。此项费用共计6万元,在验收后当月管养费中支付。 中标方需对标段范围内的有害植物如薇甘菊、五爪金龙、菟丝子等进行及时拔除清理,确保目标植物生长良好。 4、修剪:整形修剪工作:根据植物的生长发育要求、景观要求、安全要求及防风要求等,对植物进行有计划的整形修剪工作。 草皮修剪:夏、秋季每月修剪2-4次,冬、春季每月修剪1-2次。 花灌木整型修剪:根据季节和植物开花期的特点,进行主动控花修剪;根据观赏角度和植物搭配情况,进行艺术整型修剪;根据植物生长特性,进行重剪、翻种等复壮措施;在生长旺盛期,定期进行疏枝、整型等养护措施。 乔木修剪:根据各类乔木特性修剪,但应满足安全为首要,后景观需要。每当台风来临前应对植物进行全面修剪。中标方需在每年5月30日前进行标段内的乔木集中高空修剪作业,日常如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乔木,应按照采购方要求进行处理。标段预留10个台班用于修剪、乔木迁移等,并由植物园进行统筹安排,台班费用按2500元/台班,按实在当月管养费中支付。 5、中耕除杂草工作及草坪复壮工作。一级以上绿地草坪目标草种自然纯度达到95%以上,通过加强肥水,秋冬季(11-12月)进行铺沙、打孔等措施保持草坪常绿、平整。 6、补植:对新增的缺株苗木和死亡苗木、黄土裸露、老化植物在5个工作日内补齐(自然灾害如台风、暴雨等不可抗力因素在采取了防范措施后仍造成的损失除外),修补和更换的苗木应与原苗木规格相接近。 中标方按照采购方需求进行苗木补植,由中标方报价,采购方通过信息价、市场询价后确定金额后采购,经所在标段管理部门验收签字后,在当月管养费中支付所验收的苗木补苗费用。全年苗木补植费用需达到中标价的1.5%,如金额未达到要求,不足部分直接由采购方安排中标方采购植物种植。 7、植物结构调整:根据植物园需求实施。 8、特殊植物种类的养护和管理:管养公司必须充分了解园内各专类园植物的特殊性及种质资源保存的重大意义,具备数名对特殊植物种类有一定养护经验的管理人员及专业技术人员,了解相关专类园专类植物的习性,并定期对管理人员进行相关的培训,达到管养科学、抚育精心的水平。对园区的古树名木按照《古树名木管养维护技术规范》执行。 9、中标方需对绿地及绿地上设施造成损坏和人为破坏、盗窃等进行及时清理并尽快修复。 10、绿地除“四害”工作:中标方应对管养范围内病虫害防治及除“四害”工作确保按相关操作规程执行,其中投放鼠药等工作每季度统一进行一次,灭蚊、灭蝇等工作每月进行2-3次,4-10月蚊虫高发期需加大消杀频率至每周1次以上,确保“四害”密度控制在全国爱卫会规定的标准内。如果中标公司不同时具备四害消杀相关资质的,必须请专业的消杀公司进行处理,或由采购方综合全园消杀状况,统一安排,消杀费用由中标公司所中标段的管养费用中承担。 11、防白蚁工作:及时对存在白蚁危害的植物及一些木结构构件进行专业的防白蚁工作。如果中标公司不同时具备白蚁防治相关资质的,必须请专业的白蚁防治公司进行处理,或由采购方综合全园状况,统一安排,防白蚁费用由中标公司所中标段的管养费用中承担。 12、园区重要节假日花卉布置、种植等由中标方负责,标段费用包含人员加班费。 13、中标方须服从采购方直接指挥。除完成正常绿地养护工作外,无偿提供人员完成本标段内零星苗木及设施迁移、苗木培育、设施设备搬运及台风、暴雨等应急处理等零星劳务工作。 14、如管辖区域在合同期内需进行绿化提升改造工程施工,工程施工方接管期间,需根据人员留守情况扣除施工区域面积的相应管养费用。(如出台相关规定则按规定执行) (五)卫生要求 1、参照《园林绿化管养规范》(DB440300/T6-1999)、《公园园容绿化管理规范》(SZDB/Z 205—2016)、《综合公园管养维护要求》(SZDB/Z 81-2013)等相关要求执行。 2、全园保洁时间为7:00-18:00,重大节假日保洁时间为全天24小时。保洁人员应采用流动岗与固定岗相结合,重要景区、专类区在园区开放时间内必须保证有保洁人员在岗。 3、园内排水网管出入口保持畅通,沙井沟下的垃圾、泥沙、落叶需及时清理。中标方在每季度(3月、6月、9月、12月)安排集中对标段内的所有水沟进行彻底清理,日常发现有堵塞现象的随时清理,确保排水通畅。 4、中标方每季度安排1次对标段内的构筑物、雕塑、园林小品等进行清理,发现建筑物上有植物的需及时清理。 5、中标方每月安排1次对标段内的广场、园道进行高压冲洗,部分易打滑的地面需增加至每周1次。 6、中标方每年9月前需对标段内的石碑刻字进行刷新。 7、及时清理积水,防止蚊虫孳生。 8、标段预留10万元作为标段内的玻璃温室、大棚等清理费用,中标方按照采购方要求进行清理,完成后在当月管养费中支付。 9、垃圾清运工作:中标方需配备一台四轮垃圾转运车(含箱体)专门负责管养范围内的垃圾转运工作,管养范围内的所有垃圾的清运工作需当天清运,以及由于台风、暴雨等不可抗力因素所增加的垃圾清运任务。垃圾必须袋装化,清运时间为早8:00前或晚18:00后,保证日产日清。 10、遇台风、暴雨等恶劣天气,中标方需在天气稳定后72小时内完成清理工作;如遇特强台风等情况,植物园根据实际情况提出相应清理要求。各标段必须通力协作,除完成本标段保洁工作外,服从植物园调配,与园区其他标段、保洁公司共同清理因恶劣天气产生的断枝落叶垃圾等。 (六)机械设备要求 中标方需按要求配备相应的机械设备及工具(含机械用油): 1、货车1台(需含升降尾板),垃圾转运车(四轮)1台,12座以上电瓶车1台,小型高压清洗机4台。(水车不强制要求长期在园,但需使用时,中标方要及时调配。) 2、油锯6台以上、高杆油锯机5台以上、剪草机4台以上、打药机3台以上、打孔机、绿篱修剪机、高压喷雾器、树叶鼓风机、树枝粉碎机等,以及未列明但在实际工作需要用到常用园林设备。 3、扫把、垃圾铲、垃圾夹、抹布、拖把、桶、胶手套、垃圾袋、铲刀、清洁剂等日常保洁用品,斗车、枝剪、平口剪、大花剪、锯子、钳子、锄头、铁锹、砍刀、扎带、安全用品(符合质量标准的安全帽、危险标志、作业提醒牌、安全绳等)、锤子、重型锤(打木桩用)、不锈钢钉子、铁丝、铜丝、护树架、围栏、温馨提示牌、各高度梯子、电钻、棉手套等日常园林工具用品,配备耐用的浇灌用水管、喷头等;以及未列明但在实际工作需要用到常用绿化保洁用品。 4、中标方每年预留10个台班的工作量,并由植物园统筹安排使用,不限于在本标段内使用。 5、水面清理需配备相应打捞垃圾用的设备。 6、中标方需长期配备一定数量与标段范围内取水口匹配的取水器,以备损坏时可随时更换使用。 7、中标方需自行配备满足标段实际需求的小型户外工具房,样式需经采购方同意后,摆放在隐秘处,不影响周边景观,用于放置日常工具,平时需做好工具房的外观保洁。 (七)安全要求 1、安全生产及灾后恢复工作:包括及时巡查、发现和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精心看护绿地及各类绿地设施,做好防风、防火、防汛、防寒、防旱等自然灾害工作,对灾害引起的损坏应及时清理修复。定期巡视挡土墙及边坡,防止山体滑坡。 2、绿地保护工作:对破坏绿化及影响绿化景观的现象及时制止,小型破坏需在1天内采取适当补救措施,2天内修复完成,破坏严重的,上报后由管理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恢复措施。 3、安全文明作业:绿化修剪(含草坪修剪)、病虫害防治及零星施工、树木迁移、死树清理等作业提前做好温馨提示及相关安全措施如围挡、安全绳、安全帽等,此类工作应避开节假日游人多的时间段进行(应急抢修等特殊情况除外)。 4、高空作业绿化工、水电工、木工、车辆驾驶员(包括电瓶车)等特殊工种需取得相应的资格证,持证上岗。 5、中标方需每季度进行1-2次对全体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及培训,加强文明安全教育。因中标方或员工原因发生安全问题,责任由企业全权承担。 (八)项目验收考核 1、考核检查 ①人员考勤:采取每天7点、11点、14点、18点由标段各区域组长集中本区域人员拍照上传到微信群作为日常签到,如园区安装了人脸识别考勤系统则进行系统签到。所在标段管理部门每月随机抽查;月检由综合部统一核查。 ②管养效果评价:采用抽检、周检、月检形式。 抽检:由植物园园容卫生管理部门及专类园区管理部门实施。检查人员日常现场巡查,对发现的绿地管养问题以微信、电话、面谈等各种方式灵活进行记录、汇报和处理。根据日常抽检结果,按照《仙湖植物园绿地管养日常检查扣分标准》进行直接扣分扣款。 周检:在每周六、日进行,由周六日植物园值班的工作人员根据检查情况,对照《仙湖植物园绿地管养日常检查扣分标准》进行直接扣分扣款。对周六日值班检查需整改的有关绿地养护情况,如未按时整改则进行二次扣分扣款。 月检:由植物园监督管理部门和园容卫生管理部门、专类园区管理部门联合实施负责。检查结果根据《仙湖植物园绿地管养及环境卫生月检评分表》打分。评分采取百分制,分数在90分以上的,当月管养费在抽检、周检核扣后全额支付;分数在80-89分的,当月管养费在抽检、周检核扣后按95%支付;分数在70-79分的,当月管养费在抽检、周检核扣后按90%支付;分数低于70分的,当月管养费在抽检、周检核扣后按80%支付。 2、检查验收结果的确认 抽检和周检由标段管理部门在绿化保洁专项微信群发布扣分图片后直接核扣;月检由植物园两名或以上监管人员和养护公司人员共同见证,作出扣分决定,养护公司管理人员当场签字确认核实扣分现场,如有异议可当场复议,复议不成功的由养护公司管理人员在扣分通知上注明原因,再由双方保留证据,在12小时内向植物园提出书面复议,以植物园作出最后审议为准。如养护公司无人在场且十五分钟尚无人到场,可由两名或以上监管人员共同作出扣分决定,管养单位人员确认签收。 3、日常检查扣分标准 仙湖植物园绿地管养日常检查扣分标准(2020年)
因中标方未按合同要求完成而核扣的管养费用,采购单位可根据园区管养需求,由中标方采购合同外的管养物资或小型绿化景观提升项目,经采购单位验收合格后,可予以相应的费用抵扣。 | ||||||||||||||||||||||||||||||||||||||||||||||||||||||||||||||||||||||||||||||||||||||||||||||||||||||||||||||||||||||||||||||||||||||||||||||||||||||||||||||||||||||||||||||||||||||||||||||||||||||||||||||||||||||
五、服务基本内容 | 服务基本内容 (一)绿化养护基本内容 管养范围内公共绿地及专类区、保种基地等的植物养护及植物抚育,包括乔木、灌木、草坪、垂直绿化、攀援绿化等绿化、草本花卉、水生植物、垂直绿化、屋顶绿化、悬挂绿化、盆栽植物等,及绿化设施(包括喷灌系统、园林建筑及小品、园道、宣传牌、绿地铺装、花基、花境、护树设施等)的养护和维护管理。 (二)卫生保洁基本内容 非主园路、铺装广场、建筑(管理用房、工具房、廊亭栈桥、雕塑、玻璃温室、大棚等)、设施(垃圾桶、坐凳、扶手、围栏、标识牌等)等的清扫保洁、擦拭和冲洗,园内排洪排水沟渠的清理。 (三)服务方式 1、采用包工、包装备的作业方式。 2、服务期内环境保洁所发生的园内常用小型固定设施(如围栏、垃圾桶、栅栏等)的维修更换由中标方负责。 3、包含全部的人工费(五险一金、保险费、延时加班费、节假日加班费、高温补贴等) (四)现场踏勘及进场管理 1、投标企业自行组织现场踏勘了解管养范围相关情况(a、区域内绿地类型和植物概况;b、地上地下管线及设施等;c、本项目管养要求)。 2、中标方必须自行解决员工的生活基地,上班交通工具,自行解决车辆在该区域内通行、材料存放等问题。在园内作业相关车辆必须遵守植物园的交通管理规定。 3、中标方按照合同起始日期前配备齐标段人员、机械设备、用品等。 4、中标方按现状接管中标绿地,进场后一个月之内按绿地管养要求自行完成承包地块内存在问题(如缺株、黄土裸露、清杂、薇甘菊清理、人为破坏等)的治理,并防止新的人为破坏的产生。 | ||||||||||||||||||||||||||||||||||||||||||||||||||||||||||||||||||||||||||||||||||||||||||||||||||||||||||||||||||||||||||||||||||||||||||||||||||||||||||||||||||||||||||||||||||||||||||||||||||||||||||||||||||||||
六、合同签订及付款方式 | 合同签订及付款方式 1、投标方须配合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对证明文件进行核证。 2、有关合同由中标方与采购单位签署,同时中标方需提供履约承诺书、安全生产责任书、深圳市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承诺书、廉洁承诺书等。 3、项目服务期间,依据相关政策及绿化管养要求,绿化管养检查实行月度检查及年度达标考核制,年度考核结果未达到采购方要求的,不得续签下一年合同;考核合格的,经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可续签合同,最多续签到第三年。采购单位可根据本年度合同执行情况,结合工作实际,在资金、人员要求、管养范围不变的前提下,对下一年合同具体工作进行微调整。 4、付款方式:按月支付,采购方在完成每月月检后支付月检月份的管养费,12月的管养费需结转至第二年支付,支付时间根据财政开账时间确定。每月支付的管养费基数计算如下: 每月管养费基数=(中标价-肥料费-病虫害防治费-补苗费-台班费-其他预留专项费用)/12 每月实际支付管养费=每月管养费基数+当月物资、台班提供费+当月完成专项费用-当月检查扣分金额+合同外工作抵扣费用 5、管养费付款程序:标段管理部门根据各标段、各专类区的日检、周检扣分扣款,月检评分情况,以及中标方当月采购生产物资情况等填写《仙湖植物园绿地管养费用月度结算清单》(附月检评分表、月度扣分表,有物资采购、台班作业的需附验收单及合同外工作抵扣验收单),经园领导确认后进行支付。 | ||||||||||||||||||||||||||||||||||||||||||||||||||||||||||||||||||||||||||||||||||||||||||||||||||||||||||||||||||||||||||||||||||||||||||||||||||||||||||||||||||||||||||||||||||||||||||||||||||||||||||||||||||||||
七、其它事项 | 其它事项 (一)标段费用组成
(二)相关附件 1、仙湖植物园绿地管养费用月度结算清单 2、仙湖植物园绿地管养及环境卫生月检评分表(2020年) 3、仙湖植物园绿地管养扣分记录表 4、仙湖植物园绿地管养物资、台班验收单 5、标段完成专项工作验收单 6、标段完成合同外工作情况抵扣验收单 7、标段肥料物资供货清单 8、标段病虫害防治物资供货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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