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信华府”房地产开发北区商住楼2#楼、3#楼预招标公告
首信华府”房地产开发北区商住楼2#楼、3#楼预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我局对鹤峰县“首信华府”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商住用房预售申请及所提交的要件进行了审查,已核发《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证号为:鄂鹤房预字〔2019〕2号)。现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内容及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开发企业名称:鹤峰首信置业有限公司
二、项目名称:鹤峰县首信华府
三、项目地址:鹤峰县容美镇溇水大道999号
四、建设总规模: 55383.65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48435.65平方米,地下吊一层面积6948.00平方米)。
五、可销售面积:2#楼112套18932.06平方米,3#楼176套22833.74平方米,共计288套(商业门面、地下车位、2#楼3-4层住宅暂不销售);竣工验收后,产权面积以房屋测绘报告为准。
六、物业服务用房:物业用房面积142平方米,位于北区公建部分负一层。
七、预售资金监管帐户:
开户行:湖北鹤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八、购房人须注意事项:
1.仔细核对拟购买商品房的幢号、房号是否在预售范围之内。
2.应反复阅读《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在签订合同时,要注意所买的房屋位置、建筑面积、套内面积及其它配套设施等内容;交房条件、期限、违约责任等相关约定要明确,并确认签字盖章。
3.为了保障预售资金安全,购房款必须交(转)入预售资金监管专用账户。
4.为了防止一房二卖,有效保障购房人的合法权益,购房户在购房前应到住建局审批窗口(县政务服务中心四楼)查询房屋销售情况,签定购房合同后开发商应在不超过30日内到住建局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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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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