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都通南高沙土区闸站及河道整治一期工程质量检测服务招标公告
江都通南高沙土区闸站及河道整治一期工程质量检测服务招标公告
江都通南高沙土区建乐闸站和砖桥闸站改扩建工程、江都通南高沙土区河道(砖桥河、团结河、张纲河)整治一期工程初步设计已由扬州市江都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扬江发改〔2019〕162号、扬江发改许发〔2019〕13号文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区财政拨款。招标人扬州市江都区城市河道疏浚工程建设处委托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方天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具体负责本次招投标工作,目前工程投资计划已落实,各项招标手续齐全,现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选定质量检测单位,并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工程概况
江都通南高沙土区灌溉水源除本地径流外,原为江淮并用,但江水北调、实施配给后,基本已无淮水可用。经过多年建设,该区已形成了通过老通扬运河、白塔河、红旗河等区域骨干河道,经邵仙闸洞自引邵伯湖水源,经河口闸、通江闸以及九龙闸等沿江口门自流引江和通过九龙站、通江西泵站以及扒扒桥站等补水泵站抽引水源的区域引水工程体系。因现状区域引江能力不足、水资源管控手段落后,本工程通过于砖桥河北、灰粪港西侧翻建引水闸站,以落实片区“西引东排、北引南排”的灌溉补水总体布局,保障区域灌溉水源,改善区域水环境,打造城市智慧水利。
江都通南高沙土区建乐闸站和砖桥闸站改扩建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拆除现状扒扒桥闸站及新区排涝站涵洞,在扒扒桥闸站原址,翻建建乐闸站,设计最大抽引水流量为9.8m3/s,堤外浚深引河360m,上部建筑总面积约806m2;拆除现状砖桥闸站,原址翻建砖桥闸站,设计最大抽引水流量为4.0m3/s,上部建筑总面积约383m2。工程批复概算总投资约4840万元,其中工程质量检测费14.59万元。
江都通南高沙土区河道(砖桥河、团结河、张纲河)整治一期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项目在团结河、砖桥河、灰粪港、向阳河汇流节点处新建钢坝节制闸4座, 其中砖桥河节制闸闸孔宽8米,设计流量25m3/s;团结河节制闸闸孔宽8米,设计流量24.3m3/s;灰粪港节制闸闸孔宽10米,设计流量31.7m3/s;向阳河节制闸闸孔宽12米,设计流量38.8m3/s。工程批复概算总投资约2279万元,其中工程质量检测费9.23万元。
本次江都通南高沙土区闸站及河道整治一期工程质量检测服务的检测费用为23.82万元。
2.本次招标范围及内容
本次招标的江都通南高沙土区闸站及河道整治一期工程质量检测服务共为一个标段。对应的主要建设内容为:
①江都通南高沙土区建乐闸站和砖桥闸站改扩建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拆除现状扒扒桥闸站及新区排涝站涵洞,在扒扒桥闸站原址,翻建建乐闸站,设计最大抽引水流量为9.8m3/s,堤外浚深引河360m,上部建筑总面积约806m2;拆除现状砖桥闸站,原址翻建砖桥闸站,设计最大抽引水流量为4.0m3/s,上部建筑总面积约383m2。
②江都通南高沙土区河道(砖桥河、团结河、张纲河)整治一期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项目在团结河、砖桥河、灰粪港、向阳河汇流节点处新建钢坝节制闸4座, 其中砖桥河节制闸闸孔宽8米,设计流量25m3/s;团结河节制闸闸孔宽8米,设计流量24.3m3/s;灰粪港节制闸闸孔宽10米,设计流量31.7m3/s;向阳河节制闸闸孔宽12米,设计流量38.8m3/s。
质量检测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工程通过完工验收并完成合同约定的全部工作内容止。
3.检测要求
依据《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规定》,《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定》,《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水利工程质量监督规程》等国家现行法律法规,按照《水利工程施工质量项目法人委托检测规范》(DB32/T2707-2014)、《水利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范》(DB32/T2334-2013)、《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23-2008)、《公路工程质量评定标准》(JTGF80/1-2012)对江都通南高沙土区闸站及河道整治一期工程进行河道断面测量、原材料、中间产品和土建工程实体、设备及安装工程等属于本工程检测范围内的所有内容质量检测并编制检测报告。
4.投标人资格条件
4.1投标人必须为具有有效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证书)的独立法人,具备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岩土工程、混凝土工程、量测、金属结构、机械电气5个类别)乙级或以上资质,且具有省级及以上计量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资质证书。
4.2投标人近5年(2014年1月1日以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所承担的水利工程质量检测业绩(以工程检测合同协议书为证明资料)。
4.3项目负责人具有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员资格证书并具有水利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4.4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未因行贿犯罪记录被限制目前投标(须提供承诺书)。
4.5投标人信用等级不低于扬州市水利局最新评定的C级(信用等级相关规定见:扬州水利网http://slj.yangzhou.gov.cn/yzslj/zbxx/201903/718d94d80ac*******ac1602a784c980.shtml,初次在“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招投标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登记的投标人,扬州市水利信用等级为B级)。
4.6被各级政府信用管理部门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包括自然人和单位),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不同网站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存在差异的,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信息为准)。
4.7受委托经办人及拟报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养老保险(2019年8月-2019年10月)连续缴费证明(法人事业单位可出具单位证明)。
4.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9 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后审未通过的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标段实行电子招投标,请各投标人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招投标网信息管理系统(http://58.213.139.243:9100/OP/Login.aspx)中建立企业投标信息资料库。
5.2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前,须下载企业公章和法人签名登记表(下载地址:http://58.213.139.243:9101/OP/downLoadHtml.aspx)并按《关于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电子招投标系统办理电子CA证书签章有关事项的通知》办理。
5.3本工程只接受扬州水利电子招投标系统的网上报名,不接受其他形式的报名。网上报名成功并在网上支付报名费用后,方可下载招标文件,未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2019年11月25日17:00时前,北京时间,下同)完成缴费的为无效投标报名。
5.4各投标人请于2019年11月19日9:00至2019年11月25日17:00,登录“扬州水利电子招投标系统网站”(登录路径:“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工程建设登入→水利业务登录”,网址http://221.181.158.13:183/OP/login.aspx)进行网上操作、完成网上报名及缴费程序。
5.5招标文件:500元/套。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不组织,由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若需查勘现场,招标人可提供协助。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12月9日9时30分。
电子招投标系统中的电子投标文件在2019年12月9日9时30分前上传至扬州水利电子招投标系统;纸质投标文件在2019年12月9日9时30分前递交至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扬州市文昌东路9号科技馆1号楼5楼第8开标室)。电子投标文件与纸质投标文件不一致的,以上传“扬州水利电子招投标系统”的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7.2纸质投标文件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电子投标文件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招标人不接受该投标。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扬州市江都区城市河道疏浚工程建设处
地址:江都区金山路行政集中办公区
联系人:郭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方天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扬州市江阳中路43号九洲大厦509室
联系人:许工、张工
邮箱:********8@ qq.com
9.备注
9.1未在“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招投标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58.213.139.243:9100/OP/Login.aspx)中建立投标信用档案和信息资料库的投标人,请在报名截至时间前完成信用档案和信息资料库的建立。请详细查看《江苏省水利工程招投标管理系统》“相关下载”中的“投标人版”用户手册(http://58.213.139.243:9101/OP/downLoadHtml.aspx)。具体流程为:
①投标人首先在《系统》中注册帐号(注册后需电话核实方可获得通过,联系电话***-********或***-********);
②帐号获批后进入《系统》按照用户手册填写相关信息,核查无误后网上送审;
③携带相关原件资料至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45号二期新大楼)3楼大厅翔晟签章业务窗口完成信用档案和信息资料库的建立;
④投标人使用企业CA证书登陆《系统》并按用户手册在报名截至时间前填写好投标报表,完成网上报名程序。
9.2 本次招标公告在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扬州水利网上发布。
10.评标办法
序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分值 |
一 | 检测方案 | 35 | |
1.1 | 检测方案 | 1、检测项目内容齐全,检测计划重点突出得8分; 2、检测参数齐全,有完善检测手段的得6分; 3、检测频次满足规范及工程需要、措施有保证得6分; 4、检测工期进度计划详细、服务响应机制周全得5分; 5、现场检测安全管理全面详细、安全预案及保障措施有效得5分; 6、合同及成果报告管理、资料档案制度完善的5分。 | 35 |
二 | 项目资源配置 | 29 | |
2.1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项目负责人近5年(2014年1月1日以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所承担的水利工程质量检测业绩(以工程检测合同协议书为证明资料,合同中未明确项目负责人的须提供业主证明),1个得2分,每增加1个加2分,最多得8分。 | 8 |
2.2 | 人员配置 | 1、检测机构人员专业(岩土工程、混凝土工程、量测、金属结构、机械电气)配置齐全,满足工作需要得10分;每缺少一个专业的扣2分(以检测员资格证书为准)。 2、项目组人员:具备中级以上职称的每有1名得2分,最高得6分;中级职称的每有1名得0.5分,最高得1分。 | 17 |
2.3 | 仪器设备 | 主要试验检测仪器及专用设备、车辆能满足本工程质量检测业务需要的得4分。 | 4 |
三 | 投标人信誉及业绩 | 16 | |
3.1 | 投标人业绩 | 投标人近5年(2014年1月1日以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所承担的水利工程质量检测业绩(以工程检测合同协议书为证明资料),1个不得分,每增加1个加2分,最多得8分。 | 8 |
3.2 | 投标人信誉 | 投标人取得有效ISO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2分。 | 2 |
3.3 | 投标人获奖情况 | 投标人近5年(2014年1月1日以来)有获得全国性奖项每1项得2分,获得省级奖项每1项得1分,最高得6分。 | 6 |
四 | 投标报价 | 20 | |
4.1 | 投标报价 | 本工程质量检测费设最高投标限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文件作否决投标处理,最高投标限价为23.82万元。 赋分标准:投标报价等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得15分,每低0.5%加1分,最多加5分。 | 20 |
注:1、评标办法中凡涉及到业绩的,投标人均须将所有材料的原件上传到系统的“原件的扫描件”中,并按要求提交原件供审查。
2、以上评分细则每项打分均以上述要求所附有效证明材料为依据。凡弄虚作假,提供假证明、假文件、假材料的,一经查实,资格审查不予通过;对已经宣布中标的投标人则由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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