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化品库房消防系统工程招标公告

危化品库房消防系统工程招标公告

比 选 人:重庆国际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九年十一月十五日

编制:

审核:

我公司现有危化品库房消防系统工程即将施工,现进行公开比选,比选内容如下:。

  1. 工程地点:大渡口厂区。

  2. 工期为30日历天。

  3. 工程范围:包含但不限于重庆国际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大渡口厂区危化品库房新增火灾报警系统、干粉灭火系统设备及管道安装工程,详细工程量见设计图纸及招标工程量清单。

  4.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并达到合格标准。

  5. 总报价限价为285190.83元(大写金额:贰拾捌万伍仟壹佰玖拾元捌角叁分),高于总报价限价的总报价为无效报价(总报价与总报价限价一致为有效报价)。

  6. 报价要求:

    1、报价范围:本次工程范围内规定的所有工程内容,具体详见相关施工图纸、图说及工程量清单。

    2、报价编制依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CQJJGZ-2013)、《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计算规则》CQJLGZ-2013、《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建筑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调整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渝建发[2016]35号)、《关于适用增值税新税率调整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渝建发[2018]195号)、2018年的重庆市相关定额以及配套文件、施工图纸、图说、国家及地方的技术标准、规范及规程等。报价人结合本企业的经营情况、自身实力、现场踏勘所获取的相关信息资料和企业发展策略以及市场行情和邀请函对工程质量、工期的要求自主进行报价。

    3、编制说明:

    (1)本工程量清单中的“项目特征”及“工程内容”描述不作为报价的唯一依据,报价人应根据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计价表中“项目特征”及“工程内容”的描述结合邀请函、施工设计图纸、相关规范和对现场的勘察情况等确定报价。不论其对应的项目特征是否描述完整,都将被认为已包括《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CQJJGZ-2013)、《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计算规则》CQJLGZ-2013中相应项目编码和项目名称及施工图纸、相关规范、标准、政策性文件、规定、限制和禁止使用通告等所有工程内容及完成此工作内容而必须的各种主要、辅助工作。

    (2)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报价人在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计价表中所报的综合单价和合价,以及总报价均包括了报价人为实施和完成该工程范围所确定的全部工程内容所需的直接费、间接费、管理费、工伤保险费、利润、税金(含销项税额)、措施费、配合费、大型机械进出场费、排污费、二次或多次转运费、安全文明施工费、建设工程竣工档案编制费、风险费、规费、政策性文件规定费用等所有与本工程建设相关的费用,以及施工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和风险。报价人的报价视为是一个有经验的报价人,在对工程充分了解及对风险充分估计后所作的完备报价。

    (3)工程量清单所列的工程量系估算的和暂定的数量,仅作为报价的共同基础。付款以实际完成的合格工程量为依据。由承包人计量,比选人核实的实际完成工程量,按具有标价的工程量清单中所报的综合单价结算和支付。

    (4)报价人在编制报价时不得改变比选人提供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中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工程内容、计量单位、工程量,否则其报价文件按否决报价处理。

    (5)除非比选文件予以修改,报价人应按比选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填报《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计价表》;填报《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计价表》时,工程项目和工程量应逐项填报单价和合价,《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计价表》中若有不报价或零报价或负报价的,报价文件按否决报价处理。每一个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报价文件中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6)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报价人的总报价均包括完成该合同工程项目的全部费用,在工程实施时,必须按工程量清单中的项、量完成该项目工程内容。

    (7)总报价为报价人在报价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支付金额的总和。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中所列的工程量仅是提供报价人作为报价的基础,报价函上的报价必须与商务部分所对应的报价一致,否则其报价文件按否决投标处理。

    (8)措施项目费清单包括施工组织措施项目清单和施工技术措施项目清单两部分。①施工组织措施项目清单:比选人给出的施工组织措施项目清单仅供报价人参考,报价人在报价时可参照比选人给出的施工组织措施项目清单并结合本工程的实际情况和国家及重庆市相关管理规定自行增减项目,并进行报价。如果漏项或不报价,视为已包含在其他项目清单综合单价内。②施工技术措施项目清单:技术措施清单中以项计列的项目,由报价人根据现场踏勘情况及本工程的实际情况结合自身施工组织设计,以项为单位自行报价。技术措施清单中以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工程内容、工程量及计量单位列项的项目,报价人必须按比选人给出的施工技术措施项目清单进行报价,不得擅自变改比选人提供的施工技术措施项目清单中的序号、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工程内容、工程量及计量单位,否则视为对比选文件不作实质性响应,其报价文件按否决投标处理。但报价人可根据本工程的实际情况增加技术措施项目(增加项目均以“项”报价)并进行报价。如果漏项或不报价,视为已包含在其他项目清单综合单价内,结算时不作调整。确认承包人后不论何种因素影响,相应的综合单价不作调整,工程量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规定的计量规则及工程量清单说明按实计量。

    (9)安全文明施工费:安全文明施工费由安全施工费、文明施工费、环境保护费及临时设施费组成。本项目安全文明施工费报价人统一暂按2104.46计取,否则,其报价文件作废标处理。

《报价函》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费必须填报,填报金额必须为2103.47元,否则,报价文件按作废处理。结算时,安全文明施工费按《关于印发<重庆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计取及使用管理规定>的通知》(渝建发[2014]25号)及《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建筑业营业税改增值税调整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渝建发〔2016〕35号)规定计取。安全文明施工的要求与内容、提取支付方法以及违反约定造成损失的赔偿等条款,按照现行文件要求执行,做到专款专用。

根据渝建发【2011】607号文规定,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必须按《建筑工程施工围挡(Ⅱ)》(编号为 DJBT-062,图集号为11J03)标准设置施工围挡。

(10)本工程建设工程竣工档案编制费以及企业管理费和组织措施费分别按(渝建发[2014]26号)、《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建筑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调整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渝建发[2016]35号)、渝建发[2014]27号)文件要求结合企业实力自主进行报价。

(11)本工程规费按2018年《重庆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的标准计取,未按规定计取规费视为无效报价书。暂列金额未按比选文件规定填写也视为无效报价书。

(12)工伤保险费按渝人社发[2015]197号文件执行。

(13)报价人在其报价中应充分考虑各项措施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临时水、电、脚手架和仓储用地、用房、人员食宿、建筑垃圾清运、排污费、材料及半成品的二次或多次转运、成品保护、所拆除的建筑构件及材料场内二次或多次转运等所引起的费用纳入报价中,比选人对此类费用不另行支付。

(14)承包人自行负责施工用水(含水源)、用电(含电源)及其接口,其费用由报价人纳入报价中,结算时比选人不支付此类费用。承包人必须结合施工场地供水、供电的实际情况,负责接至各施工点并对安全负责,并根据实际情况配备必要发电设备和水压增压设备等。由此发生的所有费用(包括搭接费、水电费、协调费、设备设施费等)已包含在报价中,工程结算时比选人不另行支付该费用。

(15)包括但不限于建筑垃圾、余土石方、淤泥、混凝土浆、机械生产所需的汽油(机油)等按环保要求进行处理,并由承包人自行外运,由此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建筑垃圾的收集处理、弃土场道路的修建和维护、弃渣费、运输道路沿线的清扫、易撒漏物资密闭运输费以及措施费等)由报价人纳入报价中,确认承包人后比选人不作任何调整。承包人由于余土石方及建筑垃圾的弃置所造成的一切赔偿由承包人自行负责并承担费用。

(16)承包单位必须注意安全防范,建筑材料不得乱堆乱放,充分考虑采取措施保护施工人员、过往行人等安全,按规定设置围墙、护栏、安全警示标志、警示照明、警示语等。由此而采取的一切措施所发生的费用已含在综合单价、合价中,比选人不再另行支付该项费用。若在施工期间由于施工措施或防护措施不当而造成的一切安全事故的,其全部安全责任和经济责任均由承包人自行承担,比选人不承担连带责任。

(17)承包人应保持施工区域内及周边现有道路、周边企业建设的进出道路的畅通,以及对相关设施的保护等,请报价人充分考虑,其费用全部纳入报价中。

(18)本工程施工期间承包人须保护施工场地范围内地上(地下)各种管线、施工现场周边的建、构筑物,中标单位所采取保护措施而发生的相关费用(包括人、材、机停窝工、管线保护费、作业方式的调整等)由承包人承担,若承包人对管线和建、构筑物造成损坏或破坏的,由承包人负责修复并承担所有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比选人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19)报价人应充分了解工地位置,若多家施工单位现场交叉作业时,承包人须无条件的服从比选人统一安排,否则立即无条件清离现场。一切损失由报价人自行承担,因此给比选人造成的损失,报价人必须承担赔偿。由于交叉作业增加的各种费用由报价人纳入报价中,比选人不另支付其它费用和调整中标价。

(20)若因比选人原因(如:工程设计变更、项目增减或征地拆迁不及时等)造成人、材、机停(窝)工、物价上涨、工期延长等,其相关费用由报价人纳入报价中,比选人不另行支付其它费用或调整中标单价,但影响的工期,比选人同意顺延。

(21)若因承包人原因,造成总工期延误的,每延误一日历天则向比选人支付违约金3000元,依此类推,报价人在投标投报价时充分考虑此因素。

(22)承包人应根据工期要求,合理安排机械设备及人员的投入,因此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报价人纳入报价中。

(23)材料:本工程全部材料为承包人供应。

(24)设备:ZFP1000A固定式干粉灭火系统(电动)指定品牌为:永航消防。该设备为成套干粉灭火系统设备。

(25)本工程风险:

①报价人应先到工地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等任何其它足以影响报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获批准。

②报价人的报价应结合当地市场价格,充分考虑本工程的施工条件、踏勘现场的实际情况及本工程的相关潜在风险(本工程施工期间若人工费、机械费价格上涨,结算时人工费、机械费价格均不作调整),依据本企业自身实力、技术及管理水平等自主报价。

③本工程在施工过程中,比选人有权修改该工程的量、项等相关内容,承包人必须无条件接受,并不得因此要求比选人在邀请函规定以外的计价原则另行计价,各报价人须充分考虑由此产生的风险及费用。

(26)税金:

①进项税额计算方法:按《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建筑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调整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渝建发[2016]35号)文件和《关于适用增值税新税率调整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渝建发[2019]143号)文件规定执行;

②销项税额计算方法:按《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建筑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调整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渝建发[2016]35号)文件和《关于适用增值税新税率调整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渝建发[2019]143号)规定执行。

③如有最新相关文件出台,按最新文件执行。

(27)本工程设置总报价最高限价和所有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报价最高限价,本工程总报价最高限价为285190.83元。报价人的总报价和所有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报价小于(含等于)最高限价的为有效报价,大于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其报价文件作否决处理。所有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报价最高限价详见附件。

  1. 报价函详见附件,并附报价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消防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委托代理人授权书、工程预算书,所有报价资料装入一个文件袋内,文件袋密封处密封完整并加盖单位公章,如未按上述规定执行,则作为无效报价处理。在收到的有效报价中,将选择总报价最低的施工单位承担本工程施工任务。

  2. 比选办法

    参选单位应仔细阅读比选要求,在满足所有要求的前提下,结合自身情况进行报价,总价最低者作为第一候选单位。

  3. 比选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比选者,请于北京时间 2019 年 11月 18日至 2019 年11月26日,每日9:00时11点30份,下午1点30至17:00时报名、购买比选文件(节假日不休)。

    10、投标文件的递交

    10.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9年 11月26日下午17 时 00 分;

    10.2递交地点为:重庆市大渡口区重庆国际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设备工程部(办公楼三楼)。

    10.3比选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10.4比选地点:重庆市大渡口区重庆国际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大渡口本部。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或不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比选单位不予受理。

    11、联系方式

    比 选 人:重庆国际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办 公 地 址:重庆市大渡口区建桥工业园B区

    联 系 人:马老师 刘小姐

    造价员:张建 177*****355

    项目负责人:方裕强 150*****315

    联 系 电 话:***-********

重庆国际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11月15日

附件:

报价函

重庆国际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贵公司关于《危化品库房消防系统工程》的比选文件我方已收悉。经踏勘现场和研究比选文件中工程范围、工期、设计图纸、工程量清单、工程建设标准、本工程最高限价及有关文件后,我方完全认可比选文件的全部内容,我方愿以人民币(大写)(¥)的投标总报价,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暂定金额¥,并按图纸、合同条款、工程建设标准和工程量清单等要求实施和完成承包工程,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工程质量达到国家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并达到合格标准。

2、我方已详细阅读比选文件,包括澄清或者修改文件。

3、我方保证在日历天完成招标文件约定的施工内容。

4、本工程拟派项目经理为。

5、除非达成另外协议并生效,你方的比价结果通知书和本报价函将成为约束双方的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6.(其他补充说明)。

报价人:(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地址:

电话:

年月日


授权委托书

本人(姓名)系(报价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参加《危化品库房消防系统工程》的竞争性比价活动,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90日历天。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投 标 人:(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年月日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面)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正面)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反面)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反面)

标签: 消防系统 库房 危化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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