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林街道办事处光缆敷设(第二次)招标公告
田林街道办事处光缆敷设(第二次)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财政部18号令《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上海市徐汇区政府采购中心受采购人委托,就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政府田林街道办事处光缆敷设(第二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邀请合格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
一、项目编号:徐采中招2011-028
二、项目名称: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政府田林街道办事处光缆敷设(第二次)政府采购项目
采购内容:田林街道办事处、田林社区与其所属21个基层居委的光缆网络建设,包括光缆网络深化设计、光缆及端设备采购、光缆敷设施工、网络设备采购及安装集成。
供应商应投报以上所有采购内容,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技术需求部分。
项目工期:3个月内完工。
交货地点:田林街道办事处、田林社区及其所属21个基层居委(田林街道辖区范围内)。
招标范围包括:上述系统在内的设备供货、运输、保险、卸货、安装到位、集成、调试、验收合格、培训及保修等。
注: 根据上海市财政局沪财库[2009]19号“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优先购买福利企业产品和服务的通知”要求,本项目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福利企业的产品和服务。
三、合格的供应商除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注册资金不少于200万元;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并在本市内有固定的售后服务点;
2、具有国家信息产业部或建设部颁发的通信工程施工方面的相关资质证书;
3、具有国家建设部颁发的《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证书》叁级及以上或国家信息产业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叁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4、按照《上海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项目采购金额在200万元以下的政府采购项目,应当从已登记进入中小企业供应商子库的中小企业进行采购。无法从中小企业采购的,大企业可以参加采购活动。
5、本次采购接受联合投标。
四、购买招标文件需提交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税务登记证原件;
2、通信工程施工资质原件;
3、《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证书》原件或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证书原件。
4、以上证照原件经采购方核对后即刻发还,另供应商需提交以上证照复印件一套(加盖企业公章)。
五、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地点
时间:2011年7月 6日- 7月25日上午9:00—11:00,下午13:30—17:00(双休日、节假日除外)到漕溪北路336号徐汇区人民政府综合楼308室(徐汇区政府采购中心)报名。符合上述资质条件并且证照核实通过的供应商可领取招标文件。
六、投标单位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可在2011年7月11日上午10点整前以书面传真的形式向徐汇区政府采购中心提出,由采购中心负责统一解答。采购中心将在2011年7月11 日下午17点前以传真形式发布招标文件澄清纪要。
七、投标截止时间:2011年7月26日(周二)下午15 时整(北京时间),逾期收到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八、投标地点:漕溪北路336号徐汇区人民政府综合楼309会议室。
九、2011年7月26日下午15时(北京时间)整于漕溪北路336号徐汇区人民政府综合楼309会议室举行开标仪式,届时请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人进场签到,同时准备一份与投标文件一致的法人代表委托书(法人代表证明书)以及相应身份证明文件原件,以供招标人确认唱标资格,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本次招标采购由徐汇区政府采购中心组织实施,不向投标人收取中标服务费,请投标人在测算投标报价时充分考虑这一因素。
十、徐汇区政府采购中心联系地址:漕溪北路336号徐汇区人民政府综合楼308室。
电 话:*********8136、8130 传 真:********
联 系 人:曾妮、杜鹃
徐汇区政府采购网址:http://zfcg.xh.sh.cn
徐汇区政府采购中心
二〇一一年七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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