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道(砖桥河、团结河、张纲河)整治一期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河道(砖桥河、团结河、张纲河)整治一期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江都通南高沙土区河道(砖桥河、团结河、张纲河)整治一期工程初步设计已由扬州市江都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扬江发改许发〔2019〕13号文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区财政拨款。招标人扬州市江都区城市河道疏浚工程建设处委托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方天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具体负责本次招投标工作,目前工程投资计划已落实,各项招标手续齐全,现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选定施工单位,并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江都通南高沙土区引水工程是江都城区水资源综合治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同时也是提高灌溉引水保证率、提升防洪排涝能力的关键工程之一。工程拟通过翻建口门建筑物,提升区域灌溉引水能力;通过按标准整治内部干河,配合区域引水;通过新建干河节制闸、组建调度中心,实现引水的有序调配、统一管理。江都通南高沙土区河道(砖桥河、团结河、张纲河)整治一期工程负责片区内部4座节制闸的建设,主要任务为:保证灌溉引水集中调配及河道水体的有序流动,兼顾片区20年一遇以内的分框排涝,以提高区域灌溉保证率、改善水生态环境,保障城区排涝安全。

江都通南高沙土区河道(砖桥河、团结河、张纲河)整治一期工程主要包含节制闸工程4座。具体内容如下:在团结河、砖桥河、灰粪港、向阳河汇流节点处新建钢坝节制闸4座, 其中砖桥河节制闸闸孔宽8米,设计流量25m3/s;团结河节制闸闸孔宽8米,设计流量24.3m3/s;灰粪港节制闸闸孔宽10米,设计流量31.7m3/s;向阳河节制闸闸孔宽12米,设计流量38.8m3/s。

2.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实施的江都通南高沙土区河道(砖桥河、团结河、张纲河)整治一期工程计为1个施工标段(合同编号:JDTNHD-01-S01),主要建设内容分别为:在团结河、砖桥河、灰粪港、向阳河汇流节点处新建钢坝节制闸4座, 其中砖桥河节制闸闸孔宽8米,设计流量25m3/s;团结河节制闸闸孔宽8米,设计流量24.3m3/s;灰粪港节制闸闸孔宽10米,设计流量31.7m3/s;向阳河节制闸闸孔宽12米,设计流量38.8m3/s。

2.3投资规模:批复概算总投资约2279万元。

2.4质量等级:合格,符合《水利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范》(DB32/T2334-2013)、《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及江苏省相关行业规定。

2.5计划工期:本工程施工计划于2019年12月15日进场施工,2020年5月31日具备水下工程阶段验收条件,2020年12月15日全部完工(缺陷责任期另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要求为独立法人,具备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近五年(2014年1月1日以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中标价90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水利工程(河道整治或水工建筑物)业绩(须同时具备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完(竣)工验收文件(含鉴定书、签名表等)等资料)。

3.2主要人员要求:

(1)拟任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具有水利水电专业二级或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在本单位注册,具备水利行业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无以项目经理身份承担的在建工程(符合江苏省水利厅苏水基【2016】17号文,投标人须出具承诺书并加盖公章,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后)。

关于无在建工程界定: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时,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经该在建工程建设单位同意,并完善有关手续后,可以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

①合同工程量已完成80%以上,且主体工程已完成。

②通过水下(泵站机组启动、河道通水)验收。

③通过合同完工验收。

④工程具备合同完工验收条件,已向建设单位提出合同完工验收申请,并经建设单位确认。

⑤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

(2)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下称“三类人员”)均应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3近5年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未因行贿犯罪记录被限制目前投标(须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4被各级政府信用管理部门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包括自然人和单位),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不同网站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存在差异的,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信息为准)。

3.5投标单位信用等级不低于扬州市水利局最新评定的C级(信用等级相关规定见:扬州水利网http://slj.yangzhou.gov.cn/yzslj/zbxx/201903/718d94d80ac*******ac1602a784c980.shtml,若上一个年度无扬州市信用等级的,按其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从业单位信用等级,初次在“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招投标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登记的投标单位,扬州市水利信用等级为B级)。

3.6投标人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以及拟用于本工程主要管理人员的2019年8月-2019年10月养老保险缴纳记录证明。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形式,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实行电子招投标,请各投标人于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招投标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58.213.139.243:9100/OP/Login.aspx)”中建立企业投标信息资料库。

4.2各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报名前,须下载企业公章和法人签名登记表(下载地址:http://58.213.139.243:9101/OP/downLoadHtml.aspx)并按《关于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电子招投标系统办理电子CA证书签章有关事项的通知》办理CA证书签章。

4.3本工程只接受扬州水利电子招投标系统的网上报名,不接受其他形式的报名。网上报名成功并在网上支付报名费用后,方可下载招标文件,未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2019年11月25日17:00时前,北京时间,下同)完成缴费的为无效投标报名。

4.4各投标人请于2019年11月19日9:00至2019年11月25日17:00,登录“扬州水利电子招投标系统网站”(登录路径:“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工程建设登入→水利业务登录”,网址http://221.181.158.13:183/OP/login.aspx)进行网上操作、完成网上报名及缴费程序。

4.5招标文件(含图纸):1000元/套。

5. 踏勘现场

招标人定于2019年11月27日9时30分在江都区水务局(扬州市江都区金山路)集中后组织踏勘现场,投标人交通工具自备,食宿自理。投标人拟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必须准时参加踏勘现场(以查验有效身份证和现场签到为准),否则,评标时对踏勘现场将不予赋分。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12月9日9时30分。

电子招投标系统中的电子投标文件在2019年12月9日9时30分前上传至扬州水利电子招投标系统;纸质投标文件在2019年12月9日9时30分前递交至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扬州市文昌东路9号科技馆1号楼5楼第8开标室)。电子投标文件与纸质投标文件不一致的,以上传“扬州水利电子招投标系统”的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6.2纸质投标文件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电子投标文件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招标人不接受该投标。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扬州市江都区城市河道疏浚工程建设处

地址:江都区金山路行政集中办公区

联系人:郭先生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方天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扬州市江阳中路43号九洲大厦509室

联系人:许工、张工

电话:****-********189*****507

邮箱:********8@ qq.com

8. 备注

8.1未在“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招投标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58.213.139.243:9100/OP/Login.aspx)中建立投标信用档案和信息资料库的投标人,请在报名截至时间前完成信用档案和信息资料库的建立。请详细查看《江苏省水利工程招投标管理系统》“相关下载”中的“投标单位版”用户手册(http://58.213.139.243:9101/OP/downLoadHtml.aspx)。具体流程为:

①投标人首先在《系统》中注册帐号(注册后需电话核实方可获得通过,联系电话***-***********-********);

②帐号获批后进入《系统》按照用户手册填写相关信息,核查无误后网上送审;

③携带相关原件资料至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45号二期新大楼)3楼大厅翔晟签章业务窗口完成信用档案和信息资料库的建立;

④投标人使用企业CA证书登陆《系统》并按用户手册在报名截至时间前填写好投标报表,完成网上报名程序。

8.2 本次招标公告在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扬州水利网上发布。

9. 评标办法

条款号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2.2.4(1)

一、施工组织设计(25.8分)

1.1施工总体布置、进度计划、工期、资源配置和材料组织(7分)

1、根据项目特点工场布置和其它临时设施设计合理,得1.5分。有缺陷,适当扣分。

2、施工进度计划、工期保证措施、机具设备及劳动力配置合理,能满足施工强度要求,得3分。有缺陷,适当扣分。

3、材料组织计划安排、选择、运输、保管及检测等措施可行,得1.5分;现场矛盾协调等措施可行,得1分。有缺陷,适当扣分。

1.2临时措施施工工艺和质量保证(2分)

1、施工围堰及降排水措施可行、安全措施有保证,得1分。有缺陷,适当扣分。

2、安全度汛方案可行、安全措施有保证,得1分。有缺陷,适当扣分。

1.3主体工程施工工艺和质量保证(12.8分)

1、土方挖填、调配方案合理,碾压措施得当,有说明书和附图,得2分。有缺陷,适当扣分。

2、基础处理施工方案合理,施工程序、工艺符合有关施工规程规范要求,检测试验及质量保证措施有效可行,得1.8分。有缺陷,适当扣分。

3、节制闸主体建筑物施工组织合理,质量保证措施全面有效可行,得3分。有缺陷,适当扣分。

4、控制室等房建工程施工工艺及组织合理,质量措施有保障,得1分。有缺陷,适当扣分。

5、闸门、启闭机等设备采购保管、施工安装等程序、工艺符合有关施工规程规范要求,质量措施有保障,得3分。有缺陷,适当扣分。

6、质量保证体系健全、通病防治措施可行,得2分。有缺陷,适当扣分。

1.4安全、文明、环保、水保、档案资料(4分)

1、安全、文明生产及扬尘和噪音管控等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等符合国家及地方环境保护标准,技术及管理措施到位,得2分。有缺陷,适当扣分。

2、农民工工资发放制度、合同签订、廉政等保证措施方案建立,得1分。有缺陷适当扣分。

3、档案资料整理方案可行,得1分。有缺陷适当扣分。

2.2.4(2)

二、投标报价评分标准(58分)

2.1投标报价(58分)

本工程设最高投标限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将被否决。

(1)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评标基准价“S”具体确定方式为:

S=T×A%+(a1+a2+…+an)/n×(1- A%)

S—评标基准价;

ai—投标人报价(i=1,2,…,n);

T—招标人最高投标限价;

A%—招标人最高限价在评标基准价中所占的权重系数,A%值在开标时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A%值的取值为55%、60%、65%;

n—进入计算评标基准价的有效报价的投标人个数:

①当n≤5时,评标基准价计算时的“n”为所有有效投标报价个数;

②当n>5时,评标基准价计算时的“n”为分别去除最高和最低的有效投标报价个数;去除的最高和最低报价个数各为:进入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有效投标报价个数×20%(取整数值,小数不计)。

注:投标人报价低于所有投标人有效报价平均值80%的,不再参与评标基准价的计算及“n”的取值。

(2)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保留2位小数):

偏差率=(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

(3)投标价报价得分计算

有效投标价(算术修正后,下同)与评标基准价相比:

①与评标基准价相等的,得满分58分;

②在评标基准价以下,每低1%扣0.5分;

③在评标基准价以上,每高1%扣1分;

上述计算结果保留小数点后2位数字,小数点后第3位数字“四舍五入”,投标报价得分最低分值为0分。

2.2.4(3)

三、项目管理机构(12分)

3.1项目经理业绩(2分)

项目经理业绩(共2分):

近五年(2014年1月1日以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中标价90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水利工程(河道整治或水工建筑物)项目经理业绩(须同时具备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完(竣)工验收文件(含鉴定书、签名表等)等资料),有1项得1分,最高得2分。

原件核查,否则不得分。

3.2项目管理机构配置(2分)

项目管理机构配置(共2分):

1、项目经理有水利行业高级工程师职称及以上得0.5分。

2、技术负责人有水利行业高级工程师职称及以上得0.5分。

3、项目管理机构(除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中人员技术职称为水利行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每有1人加0.5分,最多得1分。

3.3项目经理答辩(5分)

项目经理答辩(共5分):

答辩内容和形式由评标委员会确定。工程情况熟悉,思路清晰,回答问题准确得4-5分;工程情况基本熟悉,思路基本清晰,回答问题基本正确得3-4分;工程情况不太熟悉,回答问题较差得1-3分;项目经理不参加答辩得0分。(项目经理带身份证原件参加)

3.4现场踏勘(3分)

项目经理参加踏勘现场,得3分。

凭项目经理现场踏勘签到表为准。

2.2.4(4)

四、其他评分因素(4.2分)

4.1企业业绩(2分)

企业业绩(2分)

近五年(2014年1月1日以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中标价90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水利工程(河道整治或水工建筑物)业绩(须同时具备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完(竣)工验收文件(含鉴定书、签名表等)等资料),有1项不得分,每增加1项得1分,最多得2分。

原件核查,否则不得分。

4.2扬州市水利信用等级(2分)

扬州市水利局:AAA级得2.0分;AA级得1.7分;A级得1.5分;B级得1.2分;C级0.8分。

(若上一个年度无扬州市信用等级,如其有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从业单位信用等级,则按照省厅信用等级对应于扬州市信用等级的分值计算;上一年度无扬州信用等级,也没有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从业单位信用等级的,按照B级的分值计算)

4.3安全生产标准化(0.2分)

取得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证书的,得0.2分。

注:1、评标办法中凡涉及到业绩的,投标人均须将所有材料的原件上传到系统的“原件的扫描件”中,并按要求提交原件供审查。

2、以上评分细则每项打分均以上述要求所附有效证明材料为依据。凡弄虚作假,提供假证明、假文件、假材料的,一经查实,资格审查不予通过;对已经宣布中标的投标人则由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整治 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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