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安全设备升级改造
网络安全设备升级改造
福建省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厦门医学院附属口腔医院
乙方:厦门医联康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200]HC[GK]*******的网络安全设备升级改造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
2、合同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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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号 | 品目号 | 品目编号 | 品目名称 | 商品名称 | 数量 | 计量 单位 | 产地 类型 | 单价 | 金额 | 品牌 | 型号技术 指标等 | 产品属性 | ||||
1 | 1-1 | A******** | 其他安全设备 | 其他安全设备 | 1 | 套 | 国内 | ******* | ******* | 深信服、华为、爱数、上海天存、联想、易事特、锐捷等 | 1、负载均衡设备(深信服AD-1000-E640);2、48口楼层交换机(华为S5720-52P-LI-AC);3、原有爱数备份一体机升级(爱数定制);4、网页防篡改系统(上海天存iGuard/V5.0);5、Vmware企业增强版(Vmware企业增强版);6、上网行为管理系统(深信服AC-1000-C600);7、虚拟化服务器(联想SR860);8、外网虚拟化存储(华为OceanStor 5300 V5);9、不间断电源(UPS)(易事特EA 9020H(3/1)、易事特NP100-12);10、16折型材服务器机柜(联想16折定制);11、安全防御系统(锐捷RG-DDP 300)。 | 无 | ||||
合计: | *******.0000 |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壹佰玖拾伍万元整元(¥*******.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设备交付、安装调试、试运行工作,交付采购人验收。;
4.2交付地点: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采购人指 定地点。;
4.3交付条件:投标人必须能按照招标范围规定的内容,准时提供采购货物(含软件)配件、技术说明书、材料,并负责所供设备(含软件)配件、材料及工具的包装和运输至采购人的规定地点进行现场安装、调试。。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负载均衡设备1台¥265,000.00元;48口楼层交换机5套¥40,000.00元;原有爱数备份一体机升级1项¥59,000.00元;网页防篡改系统1套¥98,500.00元;Vmware企业增强版1批¥340,000.00元;上网行为管理系统1 台¥87,500.00元;虚拟化服务器3台¥375,000.00元;外网虚拟化存储1台¥245,000.00元;不间断电源(UPS)1批¥190,000.00元;16折型材服务器机柜1套¥15,000.00元;安全防御系统1套¥235,000.00元。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本项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合同文件及有关合同附件为验收依据。 6.1.1乙方在甲方所要求的时限内完成合同所涉所有设备的系统集成、安装调试等工作,确保整个系统正常运行。为保证硬件的正确性和可靠性,双方共同进行硬件安装、联机测试验收。 6.1.2乙方完成系统集成、安装调试工作后,即进入项目验收阶段。在项目验收期间如发生故障,乙方应作详细记录,查明原因并写出相应的分析报告。在系统全部达到招标要求后,甲方对项目进行验收。 6.1.3如果乙方提供的系统硬件没有达到验收标准,甲方应在第一次验收失败后的10天内或与乙方协商一致后择日再次组织进行验收。 6.1.4验收依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合同文件,厂家货物技术标准说明及国家有关的质量标准规定,均为验收依据。 6.1.5验收方法:检验到货设备的品名和数量是否与合同清单一致;检验设备的外观是否完好无损;对于有独立电源并可自检的设备进行通电自检,根据要求,完成承建方文档编制工作。 6.1.6乙方根据招标要求进行设备安装、调试、测试,期间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要求提交项目文档并由甲方组织系统验收。 6.1.7验收时乙方必须派代表参加,验收过程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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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期次 | 支付比例(%) | 支付期次说明 | 预期支付时间 (用于采购贷申贷,为空无法进行申贷) |
1 | 95 | 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总价的95% | |
2 | 5 | 质保期满后支付合同总价的5%。 |
8、履约保证金
有,具体如下:履约保证金百分比:10%。说明:若乙方的投标报价低于采购预算70%的,则在合同签订时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在合同按时保质保量履约完毕后一个月内无息退还乙方,若因乙方原因导致合同中止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9、合同有效期
自甲乙双方签定合同之日起至本合同双方义务均履行完毕为止。
10、违约责任
10.1乙方未能按时交货或未能按时交付使用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支付逾期交货货款1‰的违约金。逾期超过30个日历日,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除应退还甲方已支付的款项外,还应另外支付合同总价20%的违约金。 10.2合同货物验收不合格的,甲方有权选择解除合同或换货。如甲方选择换货,乙方重新供货导致的交货期延迟的,按10.1条处理;若甲方选择单方解除合同的,乙方除应退还甲方已支付的款项外,还应支付合同总价20%的违约金。 10.3乙方提供的货物不符合第5条约定或乙方的投标(报价)资料有弄虚作假、隐瞒事实内容等情形,在合同货物最终验收合格前发现的,按10.2条处理;在合同货物最终验收合格后发现的,甲方有权退货,乙方除应退还甲方已支付的款项外,还应另外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20%的违约金。 10.4因乙方原因导致退换货的,乙方应承担退换货所需的一切费用。如乙方未在规定时间内收回不合格货物,甲方不对上述货物的灭失或损坏承担任何责任。如乙方逾期超过20个日历日仍未收回的,甲方有权自行处理上述货物。 10.5若乙方未按照本协议约定提供免费培训以及维护服务的,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应支付合同总价20%的违约金。 10.6乙方在供货、安装调试、验收过程中若出现安全事故,其责任及相应的赔偿均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及义务。若因本合同货物故障等非甲方原因导致甲方及其第三方出现人身、财产(包括甲方储存的数据)等安全事故的,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且赔偿因此给甲方及第三方造成的损失。 10.7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在补救违约而采取的任何其他措施未能实现的情况下,即在甲方发出的违约通知后30天内乙方仍未纠正其任何一种违约行为,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除应退还甲方已支付的款项外,还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20%的违约金。 10.8本合同约定的违约金无法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应继续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甲方有权直接从未付的款项中扣除乙方根据本合同约定应付未付的违约金、赔偿金等。若因乙方发生违约或侵权等情形,导致甲方向第三方先予赔偿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10.9如甲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期限付款,每逾期一日,甲方应向乙方支付逾期货款1‰的违约金,但违约金的总金额不得超过合同总价的5%;逾期超过30天的,乙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并由此受到的一切损失都由甲方承担(甲方因政府财政核拨延时导致的付费延期,不属于付款逾期违约的范畴)。 10.10甲方在本项目进行中需要协调好相关单位、部门(相关单位、部门不限于厦门医学院附属口腔医院)配合乙方项目实施;甲方需及时提供本项目需要的相关硬件、设备、服务器资源、实施环境等(属于甲方义务、责任、必须提供的)。因为以上甲方义务因素造成乙方项目开发、实施停滞、延误工期,不视为乙方违约,项目总工期相应顺延。 10.11任何一方违反合同造成另一方损失的,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双方协商不能解决或发生违约现象,则可按《合同法》进行诉讼。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因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事项发生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厦门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方因追究另一方本合同项下违约责任、因实现本合同项下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追究方的律师费、差旅费、案件受理费、保全费、评估费、鉴定费、调查取证费、执行费等由另一方即被追究方承担。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14.1售后服务14.1.1本次采购的整体项目设备质保期为原厂3年7*24小时硬件保修及免费软件升级服务,提供3年供应商7*24小时电话技术支持,2小时现场技术服务(其中虚拟化服务器、外网虚拟化存储、UPS主机提供原厂5年7*24小时硬件保修及免费软件升级服务,提供5年供应商7*24小时电话技术支持,2小时现场技术服务)。自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期间一份提供一切免费维修服务和免费更换零配件。14.1.2乙方应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管理体系,提供良好的专业化售后服务, 24小时内修复,特殊情况在48小时内无法恢复的,质保期内乙方予以更新新设备或提供代用设备;在维修及维护期内提供代用设备或使设备可正常运转的措施。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陆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
甲方: | 厦门医学院附属口腔医院 | 乙方: | 厦门医联康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住所: | 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吕岭路1309号 | 住所: | 厦门市翔安区马巷镇莲亭路815号101单元 |
单位负责人: | 单位负责人: | 白煜林 | |
委托代理人: | 委托代理人: | 林超凡 | |
联系方法: | ****-******* | 联系方法: | 181*****332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思明支行 | |
账号: | 账号: | ****************0 |
签订地点:厦门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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