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基建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审批
水利基建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审批
安庆市大观区水利局
水利基建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审批服务指南
一、事项编码
****************8A***************
二、适用范围
水利基建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审批
三、事项类别
行政许可
四、设立依据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附件第172项:水利基建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审批。实施机关: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
五、受理机构
安庆市大观区政务服务中心21号窗口
六、决定机构
安庆市大观区水利局
七、办理条件
1. 可行性研究报告或有关立项文件已批准;
2. 项目已列入国家或地方水利基建计划,建设资金来源已明确。
八、申办材料
1. 项目立项批准文件及资金来源文件电子件(原件1份)
2. 初步设计报告(含概算附件及附图、工程地质报告) 电子件(原件1份)
九、办理方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邮寄申请
十、办理流程
1. 申请人通过互联网、邮寄或直接到大观区政务服务中心水利窗口报送申请材料,工作人员接收、核对申请材料,实行网上受理或现场受理;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一次性告知清楚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及标准。
2. 大观区水利局安排业务科室组织现场查勘、技术审查,提出办理意见。
3. 大观区水利局根据审查结果及拟办意见,依法依规在承诺办结时限内作出准予或不予许可的决定。
4. 窗口将办理结果通过邮政(快递)送达申请人,也可由申请人自愿到窗口领取。对不予许可的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依法享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十一、办理时限
(一)法定时限
自受理之日起50个工作日×24小时内
(二)承诺时限
自受理之日起2个工作日×24小时内
十二、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十三、结果送达
邮寄送达或由申请人自愿现场取件。
十四、行政救济途径与方式
(一)申请人在申请行政审批过程中,依法享有陈述权、申辩权;
(二)申请人的行政许可申请被驳回的有权要求说明理由;
(三)申请人不服行政决定的,有权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十五、咨询方式
(一)现场咨询
安庆市大观区政务服务中心21号窗口
(二)电话咨询
(三)网上咨询
http://aq.ahzwfw.gov.cn/
十六、监督投诉渠道
(一)现场监督投诉
安庆市大观区政务服务中心21号窗口
(二)电话监督投诉
安庆市大观区政府服务中心总投诉台电话: ****-*******
(三)网上监督投诉
http://aq.ahzwfw.gov.cn/
十七、办理地址和时间
现场办理地址:安庆市大观区皇冠路30号政务服务中心21号窗口
网上办理地址:http://aq.ahzwfw.gov.cn/
时间:工作日: 上午09:00-12:00 下午13:00-17:00
十八、办理进程及结果查询
1. 现场查询
安庆市大观区政务服务中心21号窗口
2. 电话查询
网上查询:http://aq.ahzwfw.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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