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定农业农村局水生生物增殖放流项目鲢鱼苗种采购公告

永定农业农村局水生生物增殖放流项目鲢鱼苗种采购公告

龙岩市永定区2018年度水生生物增殖放流项目

鲢鱼苗种采购文件

商品名称

规格

数量

单价

金额

备注

鲢鱼

12~16㎝

10万尾以上

≤0.45元/尾

4.5万元

采用鱼桶、鱼箱等工具按等量装运

1、采购方式:采用单一性来源采购。

2、供应条件:苗种供应单位需在龙岩市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具有法人资质,持有效《营业执照》、《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水域滩涂养殖证》,且有实际生产能力和技术保障的苗种生产单位。

3、种质要求:

(1)规格整齐、无畸形,健康、活动能力强,无病害,鳞片无明显

脱落,体表无明显出血,无明显寄生虫,非杂交种,非转基因种,无禁用渔药残留;

(2)苗种须在龙岩市范围内繁育,不接受跨水系苗种。

4、成交原则:以尾数计价,最高限价0.45元/尾。成交后,供应单位即时与采购单位签订增殖放流苗种采购合同。

苗种价格包括苗种费、运输费、投放费、税费、药残检测费等。

5、苗种供应商应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营业执照》、《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水域滩涂养殖证》等复印件,并加盖苗种生产单位公章,并提供原件现场核验。同时提交苗种生产所在地渔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苗种生产能力证明》。

6、装运与验收:

(1)装运方式:供应方采用鱼桶、鱼箱等工具按等量装运,装运清单需注明规格、数量。

(2)验收地点:苗种投放地。同时提交有资质的水产品检测机构出具的无药残检测证明,检测项目为氯霉素、孔雀石绿、硝基呋喃类代谢物。

(3)验收人员:采购方邀请龙岩市内永定区外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资格的水产专业人员2人和采购方相关人员组成验收。

(4)抽样比例与计数办法:抽样比例为10~20%。抽样数量少于供应商自报数量时,该批次苗种全部按抽样差率扣数;多于供应商自报数量时,按自报数量计数。

(5)样品中超过5%苗种末达质量要求的(含死亡、畸形苗种),采购方不予验收,由供应方无条件更换苗种。

(6)鱼苗经抽样测量平均全长11~12厘米的,单价核减10%;平均全长小于9厘米,采购方予以拒收。抽样称重折合尾数时,单尾超出下列规格范围的不得记入尾数:全长小于9厘米、大于20厘米。

(7)超出合同约定供应量的,由供应方自行处理。

7、结算与支付:

投苗结束时当场结算。供应方提供正式发票10天内,采购单位(龙岩市永定区农业农村局)以转账(汇款)方式将本批苗种款转(汇)至供应方银行基本结算账户。

龙岩市永定区农业农村局

2019年11月15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苗种 鲢鱼 增殖放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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