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内江市隆昌市人民检察院食堂改造工程政府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四川省内江市隆昌市人民检察院食堂改造工程政府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采购项目名称 | 四川省内江市隆昌市人民检察院食堂改造工程政府采购项目 |
采购项目编号 | ****************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磋商采购 |
行政区划 | 四川省内江市隆昌市 |
公告发布时间 | 2019-11-18 17:51 |
采购人 | 四川省内江市隆昌市人民检察院 |
采购人地址和联系方式 | 地址:隆昌市金鹅街道云峰路68号,联系方式:唐先生,189*****216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 四川中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 地址:内江市隆昌市中山路1段3号3楼(隆昌市档案馆对面),联系方式:李女士,****-******* |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 联系人:李女士,电话:****-******* |
项目包个数 | 1 |
各包描述 | 附件 |
供应商参加磋商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和应当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7、《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特殊条件:(1)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2)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四川省外企业须提供《四川省省外企业在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登记证》或按(川建发【2016】473号)文取得的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施工、监理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4)本项目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前三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8、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 |
获取磋商文件开始时间 | 2019-11-19 09:00 |
获取磋商文件结束时间 | 2019-11-25 17:00 |
获取磋商文件发售方式 | 现场发售,获取磋商文件时,出具单位介绍信或授权书原件(须注明被介绍人或被授权人的姓名、联系方式、具体项目名称,办理事项内容或授权范围等内容并加盖单位公章,同时提供被介绍人或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备查。)。 |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 | 内江市隆昌市中山路1段3号3楼(隆昌市档案馆对面) 四川中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磋商文件售价(元) | 300 |
磋商文件发售及供应商报名地点 | 内江市隆昌市中山路1段3号3楼(隆昌市档案馆对面) 四川中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 2019-11-29 08:30 |
响应文件递交结束时间 | 2019-11-29 10:00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内江市隆昌市中山路1段3号3楼(隆昌市档案馆对面) 四川中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19-11-29 10:30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内江市隆昌市中山路1段3号3楼(隆昌市档案馆对面) 四川中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供应商交纳磋商保证金的金额和缴纳方式 | 金额:6500元。交款方式: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确有困难的,可采取公对公转账(若有分包,需对应包件号分别转账,转账时须注明采购编号后五位及对应包件号)。以上方式需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持保证金缴纳材料到代理机构确认是否缴纳,然后将确认缴纳保证金手续复印件装订在响应文件中作为已缴纳的凭据,交款账户名称和供应商名称必须一致。收款单位:四川中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 户 行:攀枝花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江分行;银行账号:****************4。交款截止时间:2019年11月28日17时00分(磋商保证金的交纳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保证金到账联系人:刘女士,联系电话:****-*******。 |
预算金额(元) | 330000 |
采购品目名称 | 装修工程 |
行业划分 | E509 |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优先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环保标志产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 |
项目的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 | 食堂改造工程,一项;(详见磋商文件第六章)。 |
其它补充事宜 | 计划备案号:内隆采提(2019)0705号;采购预算:33万元;最高限价:328451.87元;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无效。 |
备注 | |
PPP项目标识 | 否 |
标签: 食堂改造 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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