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万达文化旅游酒店通风空调工程专业分包 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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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信息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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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合招( )

中建一局集团第三建筑有限公司

水电分公司

通风空调工程专业分包招标文件

工程名称:延安万达文化旅游酒店项目

招标单位:中建一局集团第三建筑有限公司水电分公司、

延安万达文化旅游酒店项目机电项目经理部

项目负责人:赵建联系电话: 186*****917

发标时间:2019年11月18日

目 录

1、 工程概况…………………………………………………………1

2、 招标要求………………………………………………………1-6

3、 劳务费支付方法 ………………………………………………6

4、 对分包方的要求 ………………………………………………6

5、 投标内容 ……………………………………………………….6

6、 投标须知 ……………………………………………………….6

7、 招标清单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延安万达文化旅游酒店项目。

2、工程地点:延安市宝塔区方塔水库东侧。

3、建筑面积: 69000平方米。

第二条 招标要求

2.1 本工程拟采用人工费、辅材费、机械费、主材及设备费分包 模式,本次招标采取在招标方中标万达清单的直接费基础上(详见后附招标清单),综合考虑直接费让利率(按含税金考虑) 投标,招标方邀请 3支施工队伍投标,择优录取 1支中标;

2.2 建筑面积:6.9万平方米,工期要求:678日历月 ,计划开工日期:2019年12月1日,竣工暂定日期:2021年10月9日。

2.3 本次招标内容(范围:锦华酒店、马列讲堂及):

招标范围:延安万达文化旅游酒店项目锦华酒店、马列大讲堂及嘉华酒店的通风空调工程:

包含不限于风管、风阀风口、风机、风机盘管、新风机组及附件安装;各类减震台架、减震器及支吊架安装;空调冷热水供、回水管道、冷凝水管道及阀部件、空调末端设备及阀部件、空调水处理设备安装;系统调试;配合消防施工单位进行防排烟风机、新风机、防火阀中与消防联动有关的接线和调试工作等一切工作内容。

注:招标方有权保留在施工过程中对部分工程指定分包的权利及已经确定指定分包项目指定总包施工的权利,乙方对此无异议且不得向甲方主张任何费用或责任。

2.4 拟由中标方采购的主要材料、设备:除集采设备外的所有材料设备

2.5 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合格 标准。

2.6 文明安全施工:中标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文明施工的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文明施工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防止环境污染、消除事故隐患。由于乙方安全文明施工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2.7 报价依据

2.7.1建筑面积依据图纸按定额计算规则计算;

2.8 报价内要求所含的内容和费用

2.8.1 对付款方式的承诺及抗风险能力。(可承受的垫资金额)

2.9 报价方法(需密封于文件袋中并加封条,加盖红章)

(1)直接费降低率%(含税金)

(2)可承受的垫资金额: (万元)。

(3)投标单位委托代理人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

2.10 工期、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管理

本工程工期、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实行达不到合同标准实行总价向下浮动的原则。(施工范围内定额工日的-5%予以扣除).

2.11 现场材料管理

2.11.1 招标方在施工生产中,辅助材料实行分包,辅助材料分包范围将在合同中约定。

2.11.2 由中标方采购的主要材料,在采购前应征得招标方同意方可采购,对于招标方指定品牌的不得随意更换。

2.11.3 中标方在施工生产过程中,必须保证所供辅料及主材的产品质量,所购入材料需有国家产品质量合格证书,材料证书不能伪造顶替,一旦查出或造成工程质量问题,由中标方承担一切责任。

第三条 劳务费支付方法

3.1 本工程无预付款;每月20日对上月21日至本月20日的工作内容做月度预结算,月度预结算后两个月内支付至结算额的60%;竣工验收合格后两个月内支付至预结算额的75%;配合总包上报竣工结算资料后两个月内支付至预结算的85%;总包与业主完成竣工结算后办理完工结算,完工结算办理完成后两个月内支付至结算额的97%;余款3%作为质保金,质保期(调试验收合格后24个月)满无质量问题无息一次付清。

本项目招标方在支付工程款前,中标方应开具相应等额的正式有效发票。

3.2.1 因中标方原因在施工过程中确实无法达到招标方对工期、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等指标时中标方必须无条件的服从招标方清退队伍或施工项目的另行安排,招标方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中标方负责承担。

3.2.2 因中标方原因,将其承包范围的项量甩项时,其量按2012年《北京市建设工程计价依据-预算定额 通用安装工程预算定额)》计算工日按每工日中标单价的150%从中标方人工费中扣除。

第四条 对分包方的要求

4.1 中标单位不得转包工程施工任务。

4.2 中标单位不得变动投标时既定的施工队伍、管理人员及负责人。

4.3 中标单位必须履行对工程质量、工期、安全文明施工等方面的承诺。采取切实可行的技术措施、节约措施、质量保证措施、安全文明施工措施,确保顺利施工。

4.4 中标单位不得发生恶意讨薪事件。

4.5 施工过程中,中标方须服从招标方现场工程师的指挥,如有违反,招标方有权对中标方进行500-2000元经济处罚,从当月进度款中扣除。

4.6 中标单位负责成品保护工作,如发生材料丢失,此部分损失由中标单位负责。

第五条 投标内容

5.1 直接费降低率%(含税金)

5.2对付款方式及抗风险能力的承诺(可承受的垫资金额)

第六条 投标须知

6.1 招标时间与地点

6.1.1 发标时间:2019年11月18日 时,在 三公司水电分公司大会议室 召开发标会议。

6.1.2 送标时间:2019年11月 日(待定将电话通知) 9:00时前,将标书送到三公司水电分公司大会议室。

6.1.3 开标时间:2019年11月 日(待定将电话通知) 9:00时,召开评标、定标会议,地点:三公司水电分公司大会议室。

6.2 开标时,投标单位的法人代表或代理人、施工队长应参加会议,届时需带上法人代表证书或法人代表委托书及身份证。

6.3 投标书内容不全或逾期送达,视为弃权,取消投标资格。

6.4 中标通知时间:由招标方联合评标小组,根据投标方的报价、业绩及信誉等几方面情况确定投标单位的排名,然后将开标记录及相关评比表格报送三公司,并由三公司按相关程序审核后通知中标单位。




标签: 分包 专业 空调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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