显示材料用自动检测设备2标段招标公告

显示材料用自动检测设备2标段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显示材料用自动检测设备2标段项目,招标人为石家庄诚志永华显示材料有限公司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显示材料用自动检测设备2标段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显示材料用自动检测设备2标段


2.2项目编号:HBGDZB-2019-344-2


2.3建设地点:石家庄高新区珠江大道362号


2.4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5招标内容:购置微焦点型位相差测定装置系统1套


2.6 交货期: 150 日历天


2.7质量标准: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完成本项目供货及维保的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同一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代理商投标须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3.4投标人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网页截图;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注: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按无效文件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11月18日至2019年11月22日,每日上午09时至11时30分,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公休日除外,下同),在石家庄市维明南大街266号恒大华府3号商业办公楼2单元7层716室 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时需要携带以下资料,资料齐全方可领取招标文件: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三证合一”的仅提供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亲自购买无需提供);3)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亲自购买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4)“信用中国”网站 “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网页查询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5)生产厂家授权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4.2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整,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12月10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递交地点为:石家庄市维明南大街266号恒大华府3号商业办公楼2单元7层720室。招标人将在同一时间、地点举行开标会,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石家庄诚志永华显示材料有限公司


地址:石家庄高新区珠江大道362号


联 系 人:高俊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光大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石家庄市维明南大街266号恒大华府3号商业办公楼2单元7层


邮编:050000


联 系 人:任尚萍


电话:****-********转8015

传真:****-********



标签: 自动检测设备 材料 显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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