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力中心天然气调压站工程招标公告

动力中心天然气调压站工程招标公告


一汽轿车股份有限公司动力中心天然气调压站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一汽轿车股份有限公司动力中心天然气调压站工程已由有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和招标人为一汽轿车股份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一汽轿车股份有限公司动力中心天然气调压站工程。

2.2工程概况:建筑面积为220.98平方米。

2.3招标范围:动力中心天然气调压站工程施工,具体招标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4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2.5建设地点: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蔚山路4888号。

2.6计划工期:2011年8月5日开工,2011年10月20日竣工。

2.7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相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工程。

3、对投标人资格的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近3年(2008?2010年度)具有同类或类似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投标单位的项目经理中标后须到本项目招投标监督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投标。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1年7月6日至2011年7月1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携带下列证件及资料到吉林正清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投标报名(资格后审)。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2套);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2套);

(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2套);

(4)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原件2套);

(5)项目经理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2套);

(6)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和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2套);

(7)外省施工企业须到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办理有关入境施工手续后方可参加投标;本省长春市以外地区施工企业必须先到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办理有关入境手续后方可参加投标,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2份)。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每套500元(不计利息)。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规定。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一汽轿车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蔚山路4888号

联 系 人:于彦超

联系电话及传真:****-********

招标公司:吉林正清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高新开发区超达磐谷国际商务港14栋1单元4楼

邮政编码:130012

联 系 人:孙英男 赵明

联系电话:****-********-************

传  真:****-********

电子邮件:zqh87051086@163.com

开户银行:吉林银行长春高新开发区支行

账号:****************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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