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锦州市妇婴医院灌肠机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辽宁省锦州市妇婴医院灌肠机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辽宁省锦州市妇婴医院灌肠机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项目名称:锦州市妇婴医院灌肠机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LNBYQ*******
一、采购条件
受采购人——锦州市妇婴医院的依法委托,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辽宁博宇麒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现对锦州市妇婴医院灌肠机采购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本次采购预算12.5万元,资金已经落实,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欢迎供应商踊跃参与。
项目概况
包号内容数量
1灌肠机1
本项目采购内容分为1个合同包,投标人对所投包的采购内容必须全投,否则其投标无效。
二、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2.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2 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1.3 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分包或转包。
1.4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1.5 合格供应商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1)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生产或经营范围符合本次采购项目的需求,并具有专业队伍及长期本地服务的能力;
2)供应商应具有所投医疗器械注册证及注册证登记表(含附表);
3)生产企业需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非生产企业需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4)如果供应商不是所报产品的制造商或国内总代理,须具备所报产品制造商或国内总代理出具的授权书或产品销售代理证书。
注:一个生产企业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谈判。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与辽宁省省本级政府采购项目竞标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省政府采购网站“首页--重要通知”栏目中“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中相关规定,进行网上注册登记后并将所要求的材料报送到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
四、领取采购文件的时间及方式
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2019年11月19日至2019年11月21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16:30时北京时间),到辽宁博宇麒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报名并购买采购文件。
2、供应商报名及购买采购文件时携带三证合一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或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税务登记证书副本,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纳税缴款凭证、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医疗器械注册证及注册证登记表、生产企业《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非生产企业需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如果供应商不是所报产品的制造商或国内总代理,须具备所报产品制造商或国内总代理出具的授权书或产品销售代理证书。(上述各项证书扫描打印件和盖有电子印章的均无效,复印件一式两份,加盖单位公章,携带的报名资料不符合要求的,辽宁博宇麒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不予受理。)
3、采购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投标保证金:2000元
注:(1)截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五、递交响应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递交响应文件及开标地点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2019年11月22日下午14:00(北京时间)
递交响应文件及开标地点:辽宁博宇麒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锦州市太和区中央南街金融中心A座12楼),届时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按时参加开标会。
六、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锦州市妇婴医院
联系人:韩先生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辽宁博宇麒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联系人:才女士、刘女士
联系电话:****-*******
2019年11月18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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