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蚌埠市公安局所需高新区分局刑事科学技术装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安徽省蚌埠市公安局所需高新区分局刑事科学技术装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安徽省蚌埠市公安局所需高新区分局刑事科学技术装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蚌埠市公安局所需高新区分局刑事科学技术装备采购项目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9年11月14日9:00至12月4日9:00

  开标时间:2019年12月4日9:00

  一、项目编号:BB2019ZFCGZ5881

  二、项目概况:

  采购内容:蚌埠市公安局所需高新区分局刑事科学技术装备采购

  具体包括:DNA生物物证发现仪等设备

  项目用途、范围及规模:详见采购需求

  项目性质:货物

  项目实施地点:按采购单位指定

  项目实施时间:合同签订并接到采购单位供货通知后十日内到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三、项目预算:人民币42万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42万元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企业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资质:无;

  3.业绩:无;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符合下述情形之一:

  1.开标前两年内未被蚌埠市公共资源局记不良行为记录或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未满10分的;

  2.最近一次被蚌埠市公共资源局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达10分(含10分)到15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6个月;

  3.最近一次被蚌埠市公共资源局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达15分(含15分)到20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12个月;

  4.最近一次被蚌埠市公共资源局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及达20分(含20分)及以上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24个月。

  (三)信誉要求:

  1.供应商不得存在下述情形:

  (1)被列入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可通过最高人民法院网站(www.court.gov.cn)查询;

  (2)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查询;

  (3)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且被限制投标的,可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查询;

  (4)存在重大税收违法行为的,可通过国家税务总局网站(www.chinatax.gov.cn)查询。

  2.被各级行业监管部门给予行政处罚限制投标的(以行政处罚决定书为准),在限制期内不得参与该行业项目的投标;被依法设立的各级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部门限制投标的,在限制期内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3.供应商所属分公司、子公司有不良行为记录的,不影响供应商的投标资格。

  (四)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下载网址: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ggzy.bengbu.gov.cn)

  供应商投标前在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注册登记,并通过验证后;登录网站(ggzy.bengbu.gov.cn),点击“投标人登录”,进入蚌埠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查阅下载相关文件。供应商如不及时下载,后果自负。

  涉及分包项目,供应商必须下载所投包别对应的招标文件,例如:某项目分3个包,供应商参与一包投标,须下载一包对应的招标文件,供应商参与一、二、三包投标,须下载一、二、三包对应的招标文件。

  六、本公告发布时间:2019年11月14日

  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12月4日9:00

  开标地点: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七、其他事项说明:

  (一)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供应商基本账户转出,否则投标无效;

  (二)供应商在往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务必要求转出银行必须在交易附言中注明:项目投标保证金,以确保转入银行进账单中能完整反映出交易附言的内容,否则,造成无法识别供应商的交易项目时,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负;

  (三)省属企业、单位政府采购项目,供应商必须在中标(成交)以后、签订采购合同前成为安徽省政府采购网供应商会员库的会员;

  (四)本项目需落实的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五)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招标;中小企业中标后,小型、微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企业。中小型企业划分标准以2011年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为准(本条根据需要,选择适用)。

  八、特别说明:

  (一)本项目采用网上招投标方式,请供应商在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电子标书制作工具,具体见“下载专区”栏目下的资料,仔细阅读招标文件要求和相关操作手册,如有技术问题请联系电话:********00。

  (二)制作技术投标文件时插上数字证书,从投标企业系统注册信息中挑选审核通过的相关材料,未上传到投标企业系统对应栏目的材料不予采信。

  相关材料及对应栏目是指:

  1.企业各类证件信息(包括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基本账户信息),上传到对应栏目为“基本信息”;

  2.企业、人员业绩信息,上传到对应栏目为“企业业绩”;

  3.企业、人员奖项信息,上传到对应栏目为“企业获奖”;

  4.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信息(包括资质资格证书、安全证书、职称证书、专业证书、执业证书、学历证明、身份证明信息),上传到对应栏目为“项目经理/项目总监/项目负责人”;

  5.其他采购文件要求的人员信息(包括资质资格证书、安全证书、职称证书、专业证书、执业证书、学历证明、身份证明信息),上传到对应栏目为“项目管理人员”;

  6.除上述1-5之外的其他涉及资信加分的信息,例如企业银行资信证书、ISO证书等其他各类证书证明信息,上传到对应栏目为“企业各类证书”。

  (三)供应商须用数字证书签章和加密投标文件,建议使用主锁。如未办理数字证书请及时到安徽蚌埠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证书办理窗口(电话:****-*******)。

  (四)本项目供应商须采用最新版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具体请在“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专区”中下载,软件运行须在国际互联网络通畅状态,各供应商须注意更新,以免造成标书制作错误,如因此导致无效投标,责任自负。

  九、本公告发布媒体:本招标公告在中国财经报网、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中国蚌埠”党政门户网、蚌埠市信息公开网、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安徽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同时发布。

  十、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

  十一、联系方式:

  1.项目单位名称:蚌埠市公安局

  地址:蚌埠市高新区姜桥路与长青南路交叉口高新区公安分局

  联系人:仇大干

  电话:137*****456

  2.招标代理机构名称:蚌埠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蚌埠市南湖路1000号

  联系人:金惟波

  电话:****-*******

  E-mail:********00@qq.com(邮件不得署名)

  十二、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

  徽商银行:

  户名: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徽商银行蚌埠龙湖支行

  账号:************************7

  工商银行:

  户名:蚌埠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开户行:工行蚌埠烟墩孜支行

  账号:130*****380********

  注:本项目以举报形式反映违法违规行为的,必须在中标(成交)公告结束前一次性提出,公告结束后不予受理。

  蚌埠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9年11月14日

标签: 装备 刑事 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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