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事业单位电梯设备招标公告

行政事业单位电梯设备招标公告

上海市松江区政府采购信息—
有关松江区行政事业单位电梯设备竞争性谈判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上海市松江区政府采购中心受上海洞泾经济联合总公司和松江区九亭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对下述项目进行国内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特邀请合格的应谈人前来谈判。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松江区行政事业单位电梯设备竞争性谈判
2、谈判编号:SJJCTP*******
3、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要求:
第一包件:无机房无障碍客用电梯(1000KG) 1部
无机房客用电梯(1000KG) 1部
有机房无障碍客用电梯(1000KG) 1部
有机房客用电梯(1000KG) 1部
第二包件:有机房客用电梯(1000KG) 1部
有机房客用电梯(1000KG) 2部
有机房无障碍客用电梯(1000KG) 1部
具体项目内容、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竞争性谈判文件相应规定为准。
二、合格的投标人除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外还须具备的资格条件:
1、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息库及诚信档案管理暂行办法》已进行登记并成为会员供应商,未在上海市政府采购网(网址:www.zfcg.sh.gov.cn)登记的供应商,可按规定在投标书递交前完成登记手续,并在应谈文件中提供证明材料。(打印上海市政府采购网会员供应商的页面截图)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已登记进入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小企业供应商库的中小企业。未登记进入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小企业供应商库的供应商,可按规定在投标书递交前完成登记手续,并在应谈文件中提供证明材料。(打印上海市政府采购网中小企业的页面截图)
3、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相应的经营范围,且为该品牌电梯生产商或唯一代理商。
4、具有相应产品的生产许可证和安装许可证。
5、已取得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三、其他说明
1、全部以《上海市2009年政府采购自主创新产品目录》内产品进行谈判的应谈人,其注册资本、规模、业绩等商务条件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其应谈不会因此被拒绝或被作为无效标。
2、按照《上海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项目采购金额在200万元以下的政府采购项目,应当从已登记进入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小企业供应商库的中小企业进行采购。无法从中小企业采购的,大企业可以参加采购活动。
3、按照《上海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已登记进入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小企业供应商库的中小企业,免收应谈保证金。
四、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办法和时间
1、凡愿参加谈判的合格应谈人于2011年7月7日至2011年7月15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4: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在下述地点报名和领取竞争性谈判文件。(报名时请携带第二条合格应谈人与之相应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授权书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五、谈判截止时间
1、谈判截止时间:2011年7月21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 ,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应谈文件恕不接受。
六、谈判地点:
1、谈判地点:上海市松江区荣乐东路2111号采购中心会议室。。届时请应谈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应谈人代表出席竞争性谈判仪式。
七、其他事项
1、对竞争性谈判邀请书中的内容如有疑问,可要求澄清。请于2011年7月16日下午16:00前以电话或书面(传真)形式告知采购人,采购人将主动或依据应谈人要求澄清的问题而修改竞争性谈判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应谈人,应谈人在收到修改通知后应立刻以传真或其他书面形式予以确认。
2、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办法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3、提供进口产品的供应商不可参与本次竞争性谈判,应谈人仍以进口产品应谈的则予以废标。(注: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4、应谈人应按竞争性谈判文件所规定的日程安排准时参加本次谈判的各项活动,如有缺席,按自动中途退标处理。
采购人:上海市松江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 上海市松江区荣乐东路2111号 227室
邮编:201600
电话:(021)********
传真:(021)********
联系人:胡斌 蔡伟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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