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_委托第三方机构监督检查经费_SC[2019]5612预选采购公告
黑龙江省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_委托第三方机构监督检查经费_SC[2019]5612预选采购公告
黑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
服务项目预选供应商网上竞价采购公告
黑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按照财政部门下达的采购计划,依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对黑龙江省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_委托第三方机构监督检查经费项目进行预选供应商网上竞价,现欢迎入围黑龙江省财政厅_黑龙江省省本级服务类采购项目供应商预选库的供应商参加竞价。
一、项目编号:SC[2019]5612
二、项目名称:黑龙江省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_委托第三方机构监督检查经费
三、资金来源及构成:预算内资金:350000元
采 购 用 途:对全省社保经办机构社会保险经办风险防控情况检查与评估
四、招标内容:
项目名称 | 数量 | 采购预算(元) |
第1包 | 合计 | 350000 |
委托第三方机构监督检查经费 | 1 | 350000 |
总计 | 350000 |
竞价及抽取规则:在网上确认参与的预选供应商中,通过网上竞价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中标人。
六、服务期限(完成时限):30个工作日
服务地点:市(地)级及所辖部分县(市)社保经办机构、省本级部分机关事业参保单位
七、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须为入围黑龙江省财政厅_黑龙江省省本级 C0803审计服务类采购项目供应商预选库的供应商。
(二)已进入供应商预选库、具备公告要求资质条件的供应商,有意向参与采购项目的,应按公告要求进行网上确认参与,只有经过网上确认参与的供应商,才有资格进入竞价或随机抽取环节,否则,不具备竞价或随机抽取的资格。
八、网上确认参与的截止时间:2019年11月22日10时(北京时间)
九、网上竞价截止时间:2019年11月22日10时(北京时间)
十、采购人确定中标人时间:2019年11月22日10时30前(北京时间)
十一、确定中标人:
(一)竞价及随机抽取确定中标人。供应商网上确认参与时间截止后,采购中心组织采购人授权代表,按采购公告规定的时间、地点,在指定随机抽取评标室视频监控下,由采购人代表查看确认参与的供应商名单及竞价排序,最低报价的即为中标人,供应商报价最高优惠率不得超过采购预算的20%。如最低报价相同,则在相同报价供应商中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中标人。已参与该项目投标的预选库供应商可以在抽取时间开始后,在省政府采购中心一楼开标大厅观看抽取过程并进行现场监督。
(二)信用核查。确定中标人后,采购中心组织采购人代表现场进行信用核查,核查通过后由采购人现场网上确认中标结果。如信用核查发现问题,中标人不符合中标条件,经采购办授权后重新组织确定中标人。经查询“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发现中标人在近三年参与的所有经济活动中,有下列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的,取消中标资格并清理出库,经报省财政部门批准后重新开展竞价或抽取工作:
1、被列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2、被最高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3、在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中有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的。
(三)发布中标公告。采购中心依据采购人确认的中标结果,编制、发布中标公告和中标通知书。
(四)如网上确认参与或竞价供应商不足三家,系统提示无法操作,采购中心经履行报告程序后,按采购办的批复意见执行。
(五)如没有供应商网上确认参与,经采购人组织专家论证后,按采购办批复意见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十二、预选供应商在抽中一个项目后自动轮空一个月,在此期间不能参与服务类实行供应商预选库管理的采购项目的投标响应,但不影响其他采购方式的服务类项目投标,轮空期满后方可再次参与,一年内成交次数不得超过三次。
十三、询问提起与受理:
入围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有疑问或有异议的,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询问:
网上询问: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点击“网上答疑”后点击“进入”进行网上询问;
电话询问:张振宇电话:****-********
十四、合同签订
(一)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二)政府采购合同应当包括采购人与中标人的名称和住所、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验收要求、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等内容。
(三)在合同签订前或者履行过程中,合同双方存在争议或纠纷无法协商解决的,应当及时同级财政部门报告。
十五、履约抽检
(一)采购人应在项目履约验收完成后三个工作日内,将合同履约验收情况提交省政府采购办备案。
(二)经财政部门授权后,由省政府采购中心负责组织专业检测机构对预选项目合同履约情况进行抽检。
(三)履约抽检结果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内容包括采购人、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检测机构名称、中标人、中标标的名称、抽检结果及处理建议等。
十六、预选供应商违规行为的处罚
供应商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经财政部门认定,清除出供应商预选库、列入失信“黑名单”,网上公告:
(一)捏造事实、弄虚作假,通过非法手段谋取入围供应商资格的;
(二)因围标串标、卖标、转包、分包、挂靠受到财政部门处罚的;
(三)被确定为中标人后,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结果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四)擅自转让、分包、变更、中止采购合同或存在严重违约行为并经财政部门认定或处罚的;
(五)对存在重大质量隐患的工程,已责令整改或停工,拒不改正继续施工的;
(六)被列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七)被最高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八)在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中有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的;
(九)拒绝有关部门进行监督检查或者不如实反映情况、提供相关材料的;
(十)其他造成严重后果或恶劣影响的行为。
十七、资金结算
按照《省财政厅关于省本级政府采购计划申报及资金结算有关问题的通知》(黑财采[2015]2号)文件规定办理资金结算。
付款方式:验收合格后付款。
十八、公告期限:本招标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采购人:黑龙江省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地 址:哈尔滨市香坊区中山路68号
联系人:王爱凤 电 话:****-********
集中采购机构:黑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379号
邮 政 编 码:150090
项目经办人:张振宇 电 话:****-********
黑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
2019-11-18
附件:采购需求
黑龙江省社会保险事业中心
购买审计服务项目需求
一、服务目的
为防范和化解社保经办领域的重大风险,加大我省社会保险稽核内控工作力度,筑牢管理防线,堵住基金流失漏洞,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风险防控工作的意见》(人社部发〔2018〕43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加强社会保险经办风险防控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函﹝2019﹞90号)要求,拟聘请第三方机构对全省社保经办机构社会保险经办风险防控情况进行检查与评估。
二、服务内容
(一)开展现场检查评估。在全省范围内抽取40家社保经办机构,延伸33家参保单位,按照《黑龙江省2019年度社会保险经办风险防控检查内容明细表》(附件1)中的八大类44项内容进行检查评估。
(二)形成检查评估报告。检查评估报告应包含但不限于被检单位的风险防控总体情况、存在的问题、建议意见等。
三、服务要求
(一)资质要求
1.投标人应为在中国国内合法注册的具有法定资格的事务所,具有合法的《营业执照》和《执业证书》,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本项目派出的检查小组至少为5组,每组配备人数不少于5人,且每组至少2名为中国注册会计师。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了解社保内部控制流程,具有与被检查单位业务复杂性和规模相适应的技术能力和经验或者具备同类项目履约的经验。
4.同意承担招标书规定的全部工作内容。
5.近三年内没有因违法、违规行为被国家有关部门予以处罚的记录,并在承担审计工作中没有出现重大审计质量问题和不良记录。
(二)时间要求
现场检查评估工作应在30个工作日内完成,检查评估报告应在现场检查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出具。
(三)工作内容
1.检查评估:根据《黑龙江省2019年度社会保险经办风险防控检查内容明细表》第一至七类41项检查内容对40家经办机构经办风险防控情况进行现场检查,抽查2019年1—10月份发生的业务,其中,重点业务经办与防控(17项)每项业务抽查不少于30笔;基金财务至少抽查三个月的记账凭证,检查10个月份的所有对账单据;岗位权限和密钥管理抽查比例分别不少于单位总人数的30%;被检行政区域内离退休人员通过认证情况,抽查不低于10%,核实新停发人员追缴情况,抽查不低于10%;疑点信息核查对“未核实”和“查无此人”信息的抽查率为100%。对被检单位年度内开展风险防控工作进行评估,利用内控监督软件监控高风险业务检查面100%。
2.延伸检查:按照《黑龙江省2019年度社会保险经办风险防控检查内容明细表》第八类3项检查内容对33家参保单位进行延伸检查,其中,参保单位欠缴代发期间统筹外项目待遇资金(25家)、省本级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准备期基金结算(5家)、省本级机关事业单位(省直)养老保险准备期基金结算(3家),检查面分别为100%。
3.记录填写:完整填写检查记录表,包括检查时间、检查单位和部门、检查内容、是否存在问题等。检查记录表由检查组长和检查人员签字,经被检单位负责人签字确认并加盖单位公章。
4.资料收集:收集汇总每个被检经办机构的制度文件、岗位职责等文件资料及抽查的业务资料复印件,附在每份检查记录表后,指定专人负责保管。
5.报告编写:各检查组要形成对每家社保经办机构的检查报告,全部检查评估结束后,检查组统一汇总形成检查评估总体报告。
(四)工作方案
中标机构应提出检查评估方案,明确组成人员、日程安排、检查评估方法等。
(五)工作纪律
1.不准由被检单位和个人报销或补贴住宿、餐饮、交通、通讯、医疗等费用。
2.不准接受被检单位和个人赠送的礼品、礼金,或未经批准通过授课等方式获取报酬。
3.不准参加被检单位和个人安排的宴请、娱乐、旅游等活动。
4.不准利用检查评估工作知悉的国家秘密、内部信息等谋取利益。
5.不准向被检单位推销商品或介绍业务。
6.不准接受被检单位和个人的请托干预检查评估工作。
7.不准向被检单位和个人提出任何与检查评估工作无关的要求。
8.不准未经允许向他人提供检查评估有关资料。
附件1 | ||||
黑龙江省2019年度社会保险经办风险防控检查内容明细表 | ||||
检查 | 检查内容 | 政策制度依据 | 检查核实 | 检查标准 |
一、重点业务经办与防控情况 | ①养老单位退费②养老个人缴费退费③参保职工个人补收补缴④养老个人调整补收⑤养老金补发⑥养老一次性拨付⑦参保人员基本信息修改⑧养老在职、个体户清账⑨养老离退休人员清账⑩养老在职、个体系统外转入(跨省)?养老在职、个体系统外转出(跨省)?养老离退休状态修改?在职信息删除?个人账户修改?业务及数据需求变更?个体户转在职职工?死亡离退休待遇调整补发。 | 《黑龙江省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业务经办流程(试行)》及相关政策法规制度 | 金保系统业务日志、业务受理要件,财务记账凭证,业务和财务部门审核、审批资料及其它档案资料。 | 17项重点业务进行逐项抽查,每项业务抽查笔数不低于30笔。 |
二、基金财务制度执行情况 | ①严格落实基金财务和会计制度,规范社会保险基金财务管理行为,做到账实相符,会计核算规范;②完善审批制度,审核、复核和审批手续齐全;③是否按规定与银行、社发机构、财政、地税和业务进行对账;④严格印章、票据、密钥管理,严禁票据和印签兼管,做到职责分工明确,落实到位;⑤线下支付业务的账务处理情况,基金支出依据及相关原始凭证。⑥改革后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基金和职业年金基金是否按时进行会计核算。 | 黑人保发【2010】118号 | 财务记账凭证及原始单据,对账单据等,票据、印章、密钥等保管设施场所等。 | 至少抽查三个月份的财务记账凭证,抽查十个月份的所有对账单据。 |
三、密钥管理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 | ①是否规范密钥授权、使用、变更、注销等相关程序;②工作人员密钥密码定期更改情况;③有无转借密钥或因保管不严造成他人随意盗取使用密钥现象。 | 黑社险发【2017】10号 | 制定的制度措施,金保系统业务人员操作情况,财务人员记账情况。 | 密钥保管和密码设置抽查人数不少于单位总人数的30%,重点抽查业务、财务人员(包括审核、审批人员)。 |
四、部门、岗位的权限设置和执行情况 | ①部门、岗位设置是否科学合理;②人员调配使用是否得当;③是否建立岗位授权制度;④业务经办有无混岗、串岗办理业务问题;⑤有无越权经办业务问题。 | 本地区、系统和单位制定的制度、流程和措施 | 查看相关制度和规定,网上查验岗位权限和业务经办对应情况,抽查业务日志、纸质业务资料、财务凭证等。 | 抽查比例不少于单位总人数的30%。 |
五、养老保险资格认证情况 | ①被检行政区域内离退休人员通过认证情况(包括数据比对、人脸识别、指纹认证及采取其他辅助认证方式的人数,认证依据);②对新停发人员进行核实、冻结、清理、移送情况;③通过和公安、卫计委、民政殡葬部门信息比对,确定实际生存状态情况。 |
| 调取数据库,查看认证标识核实通过认证的人数;查看上门认证登记凭证、视频截图、邮寄异地协助认证表等,核实认证的人数;采取其他辅助方式认证的人数。对新停发人员人数、原因进行核实。通过和公安、卫计委、民政殡葬部门信息比对,确定实际生存状态。 | 被检行政区域内离退休人员通过认证情况,抽查不低于10%;核实新停发人员追缴情况,抽查不低于10%。 |
六、疑点信息核查情况 | ①对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未核实”信息的核查情况;②对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查无此人”信息的核查情况;③冒领养老保险待遇的追缴情况。④冒领养老保险待遇移交行政部门情况。 | 黑人社函【2019】9号 | 通过基本养老保险参保待遇状态比对查询系统核实数据;疑点数据整改资料凭证;查看返还财务票据、记账凭证等。 | 对“未核实”和“查无此人”信息的抽查率为100%。 |
七、风险防控工作开展情况 | ①制定年度内控工作计划情况;②对本级和所辖单位开展内控检查情况;③使用内控监督软件对高风险业务监控筛查,对发现的疑点信息进行核查和整改情况。 | 《社会保险内部控制暂行办法》及省下发的内控检查等制度规定 | 查看年度工作计划、内控检查方案、检查工作记录、检查报告、检查结果;通过内控监督软件对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等。 | 利用内控监督软件监控高风险业务检查面100%。 |
八、延伸检查参保单位情况 | ①参保单位欠缴代发期间统筹外项目待遇资金情况;②省本级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准备期基金结算情况;③省本级机关事业单位(省直)养老保险准备期基金结算情况。 |
| 查看财务总账、明细账及相关记账凭证。 | 参保单位欠缴代发期间统筹外项目待遇资金25家;省本级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准备期基金结算5家;省本级机关事业单位(省直)养老保险准备期基金结算3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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