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星二号煤矿液压支架大修(二次)招标公告
银星二号煤矿液压支架大修(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中国石化长城能源化工(宁夏)有限公司银星二号煤矿液压支架大修(二次),招标人为中国石化长城能源化工(宁夏)有限公司银星二号煤矿,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中国石化长城能源化工(宁夏)有限公司银星二号煤矿液压支架大修(二次)。
2.2维修地点:液压支架维修由投标方运至投标方工厂维修,维修改造合格的液压支架由投标方送至招标方指定的地点。
2.3计划工期:2019年12月15日-2020年4月20日,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2.4项目概况:本项目为中国石化长城能源化工(宁夏)有限公司银星二号煤矿液压支架大修。
2.5招标范围:
一)液压支架维修(153架):
1、中部支架ZY6400/17/35145架
2、过渡支架ZYG6400/17/356架
3、端头支架ZYT6400/18/382架
二)液控系统维修:
本套支架已由电液控系统改为手动阀控制,本次维修后采用手动阀控制方式(详见维修方案)。
三)维修内容包括:
1.液压支架清渣、清洗、拆解、检测、喷漆;
2.液压支架结构件校正、补焊、修复、加固;
3.修复液压支架损坏配件(包括损坏立柱、千斤及配件等,详见维修方案);
4.液压支架使用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改进完善(详见维修方案);
5.液压支架组装、喷漆;
6.液压支架试验、验收;
7.液压支架往返运输,装卸车等;
8.配齐支架连接头、横销、竖销及进、回液管。
详细要求见技术标准及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履行民事责任的能力,注册资本金5000万元及以上。
3.2具有煤矿液压支架矿用设备检修资质证或煤矿液压支架设备设计、制造能力、维修(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内应明确);
3.3业绩要求:提供近3年(2016年1月至今)成套液压支架维修合同不少于5项,至少有两项合同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并提供合同及发票复印件。
3.4投标厂家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并提供社保中心出具的本单位近6个月以上社保缴纳证明。
3.5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投标人在近5年内不曾在合同履行中有违约行为而被终止合同。
3.7具有被授予合同的资格,投标人应提供合格的资格文件,以证明其符合投标合格条件和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为此,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应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资料:有关确立投标法律地位的原始文件的复印件(包括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和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法人授权委托书)。
3.8属于同一集团的母公司、子公司不得同时参与投标。
3.9董事、监事、高管为同一人的两个公司也不能同时参与投标。
4.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按照以下时间、地点购买招标文件:
(1)购买时间:2019年11月19日-2019年11月25日,9:00-12:30、14:30-16:30(周末、节假日除外)
(2)购买地点:宁夏灵武市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煤化工园区C区中国石化长城能源化工(宁夏)有限公司行政楼四楼煤炭事业部。(发售电子版招标文件,不需要来现场购买)
4.2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交的证件(复印件须投标人或授权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3)开户银行许可证复印件及开户银行的联行号;
(4)投标单位近三年(2016至今)同类项目业绩至少5项,至少有两项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5)附件1;
(6)附件2。
将上述材料扫描后以投标单位名称命名,其中需将(6)以Excel格式保存,一并********28@qq.com">发送至meikuang.nxnh@sinopec.com。
5.现场勘察
6.投标预备会
7.招标文件售价:每套人民币1000元,售后不退。
8. 招标人开户银行及帐号
纳税人识别号:********MA76EX28XM
开户行:工行宁夏分行营业部
行号:********0015
地 址:宁夏灵武市白土岗乡海子井村
须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出。
9.投标保证金
9.1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
9.2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240000元整。投标保证金可采用银行电汇或保函。银行电汇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必须从其基本账户转出。
10.投标文件的递交
10.1递交时间:2019年12月11日 08时30分至09时00分。
10.2截止时间:2019年12月11日09时00分。
10.3递交地点:宁夏灵武市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煤化工园区C区中国石化长城能源化工(宁夏)有限公司行政办公楼B101会议室(开标室)。
10.4递交地址:宁夏灵武市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煤化工园区C区中国石化长城能源化工(宁夏)有限公司行政办公楼B101会议室(开标室)。
11.开标
11.1开标时间:2019年12月11日09时00分。
11.2开标地点:宁夏灵武市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煤化工园区C区中国石化长城能源化工(宁夏)有限公司行政办公楼B101会议室(开标室)。
11.3开标地址:宁夏灵武市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煤化工园区C区中国石化长城能源化工(宁夏)有限公司行政办公楼B101会议室(开标室)。
12.资格审查方法
13.招标公告发布的媒介
14.其它
14.1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无论中标与否,对投标人均无补偿。
14.2请投标人注意:在开标前自己的身份应对其它投标人保密。
15.招标人
名称:中国石化长城能源化工(宁夏)有限公司银星二号煤矿;
地址:宁夏灵武市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煤化工C区;
邮编:750411; 电话:****-*******
电子邮箱:meikuang.nxnh@sinopec.com
监督与管理部门:中国石化长城能源化工(宁夏)有限公司招标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电话:****-*******, 传真:****-*******
招标人:(中国石化长城能源化工(宁夏)有限公司)
2019年11月
附件1:
投标确认函(回执确认单)
中国石化长城能源化工(宁夏)有限公司:
我公司已于2019年月日收到《银星二号煤矿液压支架大修(二次)招标文件》。经研究,我公司□ 同意 / □ 不同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我公司及本招标项目联系人相关信息如下:
投 标 人 | 名称 | |
通讯地址 | ||
邮政编码 | ||
开户行名称 | ||
银行帐号 | ||
行 号 | ||
联 系 人 | 姓 名 | |
电 话 | ||
手 机 | ||
传 真 | ||
电子邮箱 | ||
是否参加投标 |
注:1. 购买招标文件回执单上信息要准确、真实,书写用正楷,不能用连笔字。
2.“本表中的投标人名称”必须与投标文件中的投标人名称相一致。
3. “联系人”应与投标文件中的被授权代表的信息相一致。
4. 潜在投标人将填写好的购买招标文件回执(回执确认单附后)和电汇
(或保函)汇款底单复印在同一页纸上同时扫描件发送至邮箱:meikuang.nxnh@sinopec.com。
投标单位名称:(盖单位章)
二○一九年月日
(电汇、保函汇款底单复印件)
附件2:
标书费发票申请表
序号 | 单位名称 | 联系人电话 | 地址 | 发票用电话 | 开户行 | 银行 账号 | 银行联行号 | 纳税人识别号 | 政编码 |
1 | |||||||||
2 | |||||||||
备注:1.填完本表的同时,将贵公司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和开户许可证的原件用手机拍照片以图片格式保存后发过来! 2.标书费的发票为增值税普通发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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