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师范学院课程拍摄制作与运行服务、多终端课程平台服务类采购项目
宁德师范学院课程拍摄制作与运行服务、多终端课程平台服务类采购项目
福建省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宁德师范学院
乙方:北京超星智慧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900]FJTH[GK]*******的宁德师范学院课程拍摄制作与运行服务、多终端课程平台服务类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无。
2、合同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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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号 | 品目号 | 品目编号 | 品目名称 | 商品名称 | 数量 | 计量 单位 | 产地 类型 | 单价 | 金额 | 品牌 | 型号技术 指标等 | 产品属性 | ||||
2 | 2-1 | C020702 | 平台运营服务 | 平台运营服务 | 1 | 套 | 国内 | 950000 | 950000 | 北京超星智慧 | 北京超星智慧 V3.0 | 无 | ||||
合计: | 950000.0000 |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玖拾伍万元整元(¥950000.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20个工作日;
4.2交付地点: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新校区;
4.3交付条件:按采购双方合同执行。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合同标的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验收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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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期次 | 支付比例(%) | 支付期次说明 | 预期支付时间 (用于采购贷申贷,为空无法进行申贷) |
1 | 100 | 合同签订后,中标人首先支付5%合同款作为履约保证金,平台部署完成后,采购人支付50%款项;项目验收合格后,采购人支付50%合同款;5%的履约保证金转为质保金,待质保期满后原额无息退还。 |
8、履约保证金
有,具体如下:中标人在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前三日内应向采购人缴纳合同总金额的5%作为履约保证金,该履约保证金于合同签订后自动转为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无特殊情况将在质保期限满后无息退还。
9、合同有效期
至合同约定的合同义务履行完毕或依本合同约定合同解除或终止。
10、违约责任
10.1因乙方原因造成采购合同无法按时签订的,视为乙方违约,对甲方造成的损失的,乙方还需另行支付相应的赔偿。10.2在签定采购合同之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如有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并可进一步提出追索和索赔:10.2.1乙方提供的产品实际情况与投标文件响应不符,或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交货的,甲方有权拒收,由此造成的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由乙方赔偿;10.2.2乙方提供的产品不是原装正品或来源渠道不合法、不合规,不能享受原厂或原厂认可的售后维修机构售后服务的;10.2.3乙方逾期交货(包括整修、返工、补交或由需方提出更改、乙方承诺,但未在承诺的工期内完成等)的,每逾期一天,按合同价格的万分之五偿付违约金;10.2.4乙方不能交货或不能完成合同的(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除外),甲方有权随时解除合同,乙方需按合同总金额的30%支付违约金;10.2.5乙方未能按合同规定履行其义务的;10.2.6在签定采购合同之后,乙方要求解除合同的; 10.3本合同所有设备、材料的制造、安装及服务,都必须由乙方自己或在投标文件中明确的单位承担,不得以任何名义和理由进行分包或转包。如有发现,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对甲方造成损失的,需另行支付相应的赔偿。10.4乙方履行义务不符合合同约定时,甲方有权扣减尾款。10.5因乙方原因发生重大质量事故,除依约承担赔偿责任外,还将按有关质量管理办法规定执行。同时,甲方有权保留更换乙方的权利,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10.6若发生死亡安全事故,除按国家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及甲方有关安全管理办法执行外,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特大安全事故,除按国家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及甲方有关安全管理办法执行外,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还应承担赔偿责任。10.7在明确违约责任后,乙方应在接到书面通知书起七天内支付违约金、赔偿金等。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按本合同约定追究其违约责任。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1)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2)质量保证期及售后服务:质量保证期叁年,自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向甲方提供本合同软件产品维护及版本更新。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陆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15.5.1终止合同条款 在补救违约而采取的任何其他措施未能实现的情况下,即在甲方发出违约通知后30天内(或经甲方书面确认的更长时间内)仍未纠正其下述任何一种违约行为,甲方有权向乙方发出书面违约通知,甲方终止本合同。 1)如果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或双方另行确定的延期交货时间内交付合同约定的货物。 2)乙方未能履行合同项下的任何其它义务。15.5.2通知与送达 合同列明的当事人信息适用于双方往来联系、书面文件送达及争议解决时法律文书送达。一方地址或联系方式有变化的,应当自变化之日起3日内书面告知对方,未告知的,视为没有变化。因联系方式和联系信息变化而无法直接送达的自交邮后第7日视为送达。15.5.3保密条款15.5.3.1乙方应当对本协议的内容、因履行本协议或在本协议期间获得的或收到的对方的课程资料、教学数据、用户信息等用户资料或其他标明保密的文件或信息的内容(简称“保密资料”)保守秘密,未经信息披露方书面事先同意,不得向本协议以外的任何第三方披露。15.5.3.2本保密义务在本协议期满、解除或终止后仍然有效。15.5.4本服务为课程平台运营服务,服务期3年。课程平台应为基于互联网且适用于全校学生的辅助学习、自主学习的交互式教与学的应用平台。可实现学生的“课前”、“课中”、“课后”有机结合的网络在线学习,可以实现课堂教学与网络教学相结合的混合式教学模式。也可以打破大学校园时空限制,实现学生的远程教学和弹性自主学习,部分课程实现纯网络教学和网上修学分。平台具有网上教学组织和管理、网上题库建设、在线考试和阅卷等功能。通过平台可以实现教室端、移动端、管理端教学活动组织实施及管理功能。15.5.5乙方需在合同签署20个工作日内完成平台部署。15.5.6乙方提供200门在线课程资源供采购方选课使用。15.5.7乙方在合同签署6个月内协助甲方完成专任教师100门课程基础资源平台上传。并在1年内实现70%以上专任教师课程基础资源平台化。3年内实现教师课程基础资源100%平台化。15.5.8乙方需协助教师开展线上线下混合式课程2000堂。15.5.9乙方在合同签署2个月内协助学校完成10堂线上线下混合式翻转课堂示范课堂的建设。。
甲方: | 宁德师范学院 | 乙方: | 北京超星智慧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
住所: | 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学院路1号 | 住所: | 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三街9号C座11层C1212 |
单位负责人: | 魏远竹 | 单位负责人: | 王允亚 |
委托代理人: | 赖建强 | 委托代理人: | 王媛 |
联系方法: | 138*****278 | 联系方法: | 133*****366 |
开户银行: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德分行营业部 | 开户银行: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上地支行 |
账号: | ****************6666 | 账号: | ****************72686 |
签订地点:福建宁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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