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夷山市立医院塑料袋采购货物类采购项目

武夷山市立医院塑料袋采购货物类采购项目


南平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武夷山市立医院

乙方:温州秋天园包装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782]FJWT[TP]*******的武夷山市立医院塑料袋采购货物类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无。

2、合同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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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号品目号品目编号品目名称商品名称数量计量
单位
产地
类型
单价金额品牌型号技术
指标等
产品属性
11-1A180201塑料制品塑料制品1国内8184081840秋天园多种规格
合计:81840.0000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捌万壹仟捌佰肆拾元整(¥81840.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 30) 天内交货;

4.2交付地点:福建省南平市武夷山市武夷山市立医院;

4.3交付条件:按合同签订交付。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乙方按照甲方的要求合理安排制作塑料制品,按甲方需求及甲方招标文件中采购清单供货。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塑料制品必须符合招标文件及国家和有关部门或行业的技术标准和规范,内容无误,材质无误,墨色均匀,尺寸划一,文字清晰,图案色彩符合。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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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期次支付比例(%)支付期次说明预期支付时间
(用于采购贷申贷,为空无法进行申贷)
1100按实际采购数量分批次进行结算,具体结算金额为供方提供同等金额发票,三个月后支付。

8、履约保证金

无。

9、合同有效期

合同签订有效期限为1年,从合同签订之日算起。

10、违约责任

10.1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向乙方支付货款的,由甲方向乙方承担违约责任。10.2乙方不能或逾期交付货物,由乙方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10.3乙方所交付的货物品种、型号、规格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若出现侵权或假冒伪劣产品,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可向合同签订地点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根据招标文件已有规定及乙方投标文件中说明,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叁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无。

甲方:武夷山市立医院乙方:温州秋天园包装有限公司
住所:武夷大道18号住所:温州市苍南县龙港镇龙金大道示范工业园区1幢103号
单位负责人:李慧单位负责人:叶友秋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叶青青
联系方法:*******
联系方法:135*****319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苍南支行
账号:账号:********3440

签订地点:武夷山市立医院


签订日期:2019年11月19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货物 塑料袋 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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