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余高速南出口路灯10KV配电工程
扶余高速南出口路灯10KV配电工程
采购项目编号:JLZSZB19-217
一.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扶余高速南出口路灯10KV配电工程已由扶余市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以项目采购X[********]-0118号政府采购任务通知书批准实行政府采购,采购人为扶余市市政工程管理中心,资金来源为100%财政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项目地点:扶余大街南出口至扶余市扶余大街。
2.2 采购预算:97.2231万元。
2.3 计划工期:2019年12月13日至2019年12月23日,共计10日历天。
2.4 采购范围:路灯10KV配电工程全部工作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内容)。
2.5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行业规定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且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四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3.4近三年(2016.2017.2018年)财务会计制度健全,提供财务状况报告,2018年任意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2018年任意月份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者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7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本项目不接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参与投标(详见财库[2016]125号文件)。
3.9不接受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3.10外省入吉建筑企业应按照吉建管〔2015〕50号、吉建管〔2016〕1号、吉建管〔2016〕30号、吉建管〔2018〕12号文件要求办理企业信息登记。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11月20日至2019年11月2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13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吉林智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报名并购买采购文件。报名须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或持有新版资质证书的投标人可提供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项目经理注册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或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可在“吉林省建设工程安管人员管理系统”中查询的,提供合法有效的查询途径、法人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被授权人身份证。
4.2 采购文件售价每份300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4.3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采购人另行组织招标。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12月10日9时00分,地点为吉林智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中东财富中心7楼,长春市东蔚山路与幸福街交汇)。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5.3投标申请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壹万伍仟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扶余市市政工程管理中心
地址:扶余市文昌街199号
联系人:解亚波
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吉林智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中东财富中心7楼(长春市东蔚山路与幸福街交汇)
联系人:李伟新
采购监督部门:扶余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工作办公室
2019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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