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秀区刘圩镇村级财务会计委托代理服务(项目编号:QXQZC2019C31813)竞争性磋商公告
青秀区刘圩镇村级财务会计委托代理服务(项目编号:QXQZC2019C31813)竞争性磋商公告
相关招标公告 · QXQZC2019C31813 青秀区刘圩镇村级财务会计委托代理服务(项目编号:QXQZC2019C31813)竞争性磋商公告 2019-11-07 变更记录 · QXQZC2019C31813 重庆驰久卓越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青秀区刘圩镇村级财务会计委托代理服务(项目编号:QXQZC2019C31813)延期公告 2019-11-12 各竞标人: 一、采购项目名称:青秀区刘圩镇村级财务会计委托代理服务 二、采购项目编号:QXQZC2019C31813 三、采购人名称:南宁市青秀区刘圩镇人民政府 地址:南宁市青秀区刘圩镇新兴街24号 联系人及电话:庞工, ****-*******;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重庆驰久卓越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南宁市五象新区五象大道399号龙光国际2号楼27楼27-32号房 项目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 五、首次公告日期:2019年11月07日; 六、更正日期:2019年11月19日; 七、现对采购文件部分内容做出如下更改: 1、原采购文件中第二章服务需求一览表中一、服务需求:“1、以政府统一购买服务的形式委托代理记账会计公司派驻人员驻镇开展工作,梳理解决历年村级财务重难点问题,形成可操作、可复制的工作制度,逐步指导各行政村规范化管理村级财务,服务期限为三年,成交人应于2019年12月进场开展工作,做账从2019年1月1日到2021年12月31日三个会计年度。”现更正为:“1、以政府统一购买服务的形式委托代理记账会计公司派驻人员驻镇开展工作,梳理解决历年村级财务重难点问题,形成可操作、可复制的工作制度,逐步指导各行政村规范化管理村级财务,服务期限为三年,成交人应于2019年12月进场开展工作,做账从2019年1月1日到2021年12月31日三个会计年度,以镇政府所辖行政村(农村社区)为单位独立做账,14个行政村分别为:麓阳村、刘圩村、良合村、那床村、那度村、禄强村、大里村、那里村、槐里村、那烈村、谭村、三籁村、团黄村、那救村。” 2、原采购文件中第二章服务需求一览表中二、代理服务工作内容:“(2)代理财务会计核算。代理设立账簿、进行财务会计核算、实施财务会计监督。要积极推行村级财务会计电算化委托代理服务,加速实现村级财务管理与财务会计核算的规范化、科学化和现代化。”现更正为:“(2)代理财务会计核算。以行政村(农村社区)为独立单位,代理设立账簿、进行财务会计核算、实施财务会计监督。要积极推行村级财务会计电算化委托代理服务,加速实现村级财务管理与财务会计核算的规范化、科学化和现代化。” 3、原采购文件中第二章服务需求一览表中三、拟投入人员要求:“1、投标人必须承诺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不少于3人,有2人以上具有初级及以上会计职称,其中需明确项目负责人,单位必须明确人员名单、岗位职责,项目管理人员名单不能随意变更,如有变更须报经南宁市青秀区刘圩镇人民政府同意。拟投入人员在服务期内需要安排工作人员驻点,具体工作时间与镇政府行政班工作时间统一。”现更正为:“1、投标人必须承诺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不少于3人,有2人以上具有初级及以上会计职称,其中需明确项目负责人,单位必须明确人员名单、岗位职责,项目管理人员名单不能随意变更,如有变更须报经南宁市青秀区刘圩镇人民政府同意。拟投入人员在服务期内需要安排工作人员驻点,驻点人数不得少于1人,具体工作时间与镇政府行政班工作时间统一,镇政府对派驻人员上班情况进行考勤登记。” 4、原采购文件中第二章服务需求一览表中四、考核制度:“主管部门每半年将对委托的会计代理服务机构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各村级财务相关制度的建设、账务处理程序和会计核算是否符合规定要求、收支和往来等账目明细等。 会计代理服务机构在提供的材料齐全的情况下,不按法律法规要求建立相关制度的、账务处理不规范、账目缺失不完整的、未及时公开账务信息、编制财务会计报告不合格的,采购人有将对半年的服务费给予5%扣除并要求作出整改。 考核结果做为支付服务费用的依据,在考核过程中发现问题拒不整改的,采购人将拒绝支付服务费用。对连续两次考核不合格的,且整改达不到采购方要求的,采购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协议,并拒绝支付服务费用。” 现更正为:“主管部门每半年对委托的会计代理服务机构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人员驻点考勤情况、各村级财务相关制度的建设、账务处理程序和会计核算是否符合规定要求、收支和往来等账目明细等。 会计代理服务机构在提供的材料齐全的情况下,不按法律法规要求建立相关制度的、账务处理不规范、账目缺失不完整的、未及时公开账务信息、编制财务会计报告不合格的,采购人有将对半年的服务费给予5%扣除并要求作出整改。 考核结果做为支付服务费用的依据,在考核过程中发现问题拒不整改的,采购人将拒绝支付服务费用。对连续两次考核不合格的,且整改达不到采购方要求的,采购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协议,拒绝支付服务费用,并要求服务机构于7日内交接清楚相关工作后搬离办公地址。” 5、原采购文件中第二章服务需求一览表中四.其他要求:“1.投标报价为采购人指定地点的服务期限内价格”现更正为:“1.投标报价为采购人指定地点(具体办公场所由青秀区刘圩镇政府提供)的服务期限内价格” 6、原采购文件中第六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中: “6.1 乙方应对提交的服务成果作出全面检查和整理,并列出清单,作为甲方验收和使用的技术条件依据,清单应随提交的服务成果交给甲方。 6.2 乙方在指定地点提交服务成果后,甲方应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6.3 对复杂的服务,甲方可请国家认可的专业机构参与验收,并由其出具验收报告,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现更正为:6.1拟投入人员要求: “6.1.1、投标人必须承诺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不少于3人,有2人以上具有初级及以上会计职称,其中需明确项目负责人,单位必须明确人员名单、岗位职责,项目管理人员名单不能随意变更,如有变更须报经南宁市青秀区刘圩镇人民政府同意。拟投入人员在服务期内需要安排工作人员驻点,具体工作时间与镇政府行政班工作时间统一。 6.1.2、项目负责人要求:从事会计工作10年以上,具有中级及以上会计师职称。 6.1.3、拟投入人员需提供后续教育培训证明材料。 6.2 甲方制定相关考核制度对乙方人员派驻情况和服务成果进行全方位考核,乙方应对提交的服务成果作出全面检查和整理,并列出清单,作为甲方验收和使用的技术条件依据,清单应随提交的服务成果交给甲方。 6.3 乙方在指定地点提交服务成果后,甲方应根据考核制度组织专业人员进行考核评估。 6.4对复杂的服务,甲方可请国家认可的专业机构参与验收,并由其出具验收报告,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6.5考核制度: 主管部门每半年将对委托的会计代理服务机构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各村级财务相关制度的建设、账务处理程序和会计核算是否符合规定要求、收支和往来等账目明细等。 会计代理服务机构在提供的材料齐全的情况下,不按法律法规要求建立相关制度的、账务处理不规范、账目缺失不完整的、未及时公开账务信息、编制财务会计报告不合格的,采购人有将对半年的服务费给予5%扣除并要求作出整改。 考核结果做为支付服务费用的依据,在考核过程中发现问题拒不整改的,采购人将拒绝支付服务费用。对连续两次考核不合格的,且整改达不到采购方要求的,采购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协议,并拒绝支付服务费用。并于7日内交接相关工作后搬离驻点地址。” 更正理由:优化采购文件内容,作出相应更正。 7、由于部分采购文件更正需延期,本项目开标时间及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延期至2019年11月26日13时00分止。 其他内容不变。 八、信息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zfcg.gxzf.gov.cn/)、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www.nnggzy.org.cn/gxnnzbw/)、南宁政府采购网(zfcg.nanning.gov.cn)。 特此公告。 重庆驰久卓越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11月1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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